福清市發展和改革局

(十)研究制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的規劃,為政府部門及社會服務。 4、組織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8、負責全市的重點項目篩選、上報及協調管理工作。

職能調整

(一)將實施產業政策的職能交給市政府有關部門。
(二)將制訂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職能交給市國土資源局。
(三)將經濟技術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交給市經濟貿易局。
(四)將地質礦產管理職能交給市國土資源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節目標及調節政策,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規劃及相關的政策措施。
(二)負責全市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工作;引導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搞好資源開發、扶貧開發、生產力布局、第三產業發展、城市化和生態環境建設等規劃工作;引導和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最佳化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促進可持續發展。
(三)研究分析本市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運行情況,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提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參與研究財政金融政策,提出綜合運用財稅、信貸等重要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市企業債券發行監督管理工作。
(四)提出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與投資方向,規劃重大項目布局;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監督、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負責安排或轉報福清市重大建設項目和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指導與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負責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立項、可研、開工報告、後評價等的管理和協調,會同市有關主管部門審查項目初步設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審批或上報項目。
(五)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與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及政策;負責全市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與監測工作,參與做好全市國際收支平衡工作;開展福清市對外招商引資項目的篩選、儲備、推介工作,安排重大利用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
(六)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與福清市有關的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做好糧食等重要商品市內供求、進出口的總量平衡及重要商品進出口計畫;負責市級重要商品、物資儲備和戰略儲備;參與研究價格政策。
(七)做好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研究制定投融資、計畫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制定有關全市經濟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的協調和組織實施。
(九)做好國民經濟動員工作;負責協調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之間的關係。
(十)研究制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的規劃,為政府部門及社會服務。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文電秘書、會議組織、保密檔案、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督辦協調等日常政務工作。2、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3、組織、參與、協調經濟法規和“入世”等政策的研究,負責本局行政複議工作。4、參與研究經濟體制改革政策,擬定計畫體制改革措施等有關工作。5、負責計畫工作規範性檔案草案的綜合編報和有關法制宣傳教育。6、研究國內外經濟動向對福清的影響,做好信息發布工作。7、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宣傳教育、計畫生育等工作。8、負責計畫口黨群工作、老幹部工作、學習培訓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綜合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1、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及政策。2、監督檢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提出規劃的調整意見。綜合分析巨觀經濟形勢,開展經濟運行的重大問題調研,搞好經濟運行動態的預測、預警與分析,並及時提出對策建議。3、組織編制全市農業、工業、交通、社會事業、高新技術產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4、負責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的協調工作,編制流通業發展規劃。5、承擔市重要商品、物資儲備與商品物資戰略儲備的協調工作。編制全市關係國計民生和大宗、重點敏感商品的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糧食、棉花、植物油等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計畫。6、參與研究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調控政策。7、負責安排農業、水利、林業、水產、工業、交通、高科技產業、社會事業等重大項目。8、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工作。
(三)投資科
1、研究提出利用國外貸款的總量控制計畫,負責全市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參與做好國際收支計畫的巨觀管理工作。2、負責全市對外招商引資項目的篩選與儲備、推介,負責辦理全市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和利用國外貸款項目手續。3、研究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監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4、組織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與投資方向。5、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和重點項目計畫,指導監督政策性資金的使用方向。負責安排政法系統、市直機關、城建等重大項目。6、研究提出城市化發展戰略規劃,銜接平衡建築業、房地產業專項發展規劃。7、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監督、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8、負責全市的重點項目篩選、上報及協調管理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