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福州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清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辦〔2011〕76號)和《中共福清市委、福清市人民政府關於福清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融委[2012]6號),設立福清市公務員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合署辦公,正科級。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人事局的政府系統公務員管理、政府獎勵表彰等職責劃入市公務員局。(二)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我市非師範類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職責劃給市教育局。
(四)強化對公務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加強公務員的職業道德和能力建設,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
主要職責
福清市公務員局主要職責:福清市公務員局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合署辦公,承擔政府系統公務員管理,並負責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人事爭議仲裁等工作。
(一)貫徹實施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擬訂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政府公務員和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制定全市政府公務員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機關及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非領導職數的管理。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福州市有關人事人才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我市人事人才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指導和協調人事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管理人才儲備工作。
(三)貫徹執行政府獎勵表彰懲戒規定,承擔以政府名義表彰人員和集體的審核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
(四)負責擬訂我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我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我市職稱工作,組織實施我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和繼續教育工作。
(五)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交流調配政策;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的政策;負責我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青年專業人才的選拔、推薦和管理,組織實施博士後管理制度;綜合管理出國留學人員來融工作;負責人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擬訂我市引進海外智力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引進海外人才智力項目、出國(境)培訓項目及其專項經費;指導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我市外國專家管理服務工作。
(七)牽頭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我市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
(八)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推進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制定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我市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離休幹部有關待遇。
(九)貫徹落實軍轉幹部安置政策,負責擬訂我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編制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擬訂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管理和指導我市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承擔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管有關領導人員的行政職務任免事宜。
(十二)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福清市公務員局設5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布、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和信息網路平台建設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有制經濟企業人才統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人才統計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審批事項的規範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負責黨群有關工作。
(二)考核獎懲培訓科?
負責我市政府系統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政府系統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表彰規定;負責省、福州市級系統以上層次獎勵表彰人員及單位的審核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按規定負責公務員獎勵的審核或審批工作;負責懲戒工作的指導和處分決定備案工作;擬訂公務員行為規範和職業道德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政府公務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我市人事人才政策法規、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我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解聘辭聘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承辦管轄範圍內的公務員申訴控告案件及相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代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組成人員任免提案有關工作,承辦市管有關領導人員的行政職務任免事宜。
(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貫徹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織並對評審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組織開展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參與研究擬訂企業和農村實用人才開發政策;承擔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國傑出人才、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高技能人才的推薦、培養和管理工作;承辦回國來融定居專家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專家考察、休假、宣傳和表彰活動,管理高級專家資料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院士、專家來融公務活動的聯繫、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博士後管理制度;編制人才、智力引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才智力引進和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引智項目的組織申報、執行檢查及效果評估工作;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國家公費(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申報及選派工作;負責科級以下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承擔全市人才智力的對外聯絡與交流合作;負責擬訂回國留學人員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調配考錄科
負責指導我市人才流動配置工作,擬訂人才市場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人才市場,承辦人才中介機構設立的審批及年檢工作;研究擬訂我市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政策,承辦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我市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我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非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派遣和就業統計分析工作,培育和管理畢業生就業市場;負責我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體系的統籌規劃、指導和協調,管理人才儲備工作;承擔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政策,編制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組織全市接收和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轉業軍官家屬的隨調隨遷安置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負責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維穩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企業軍轉幹部問題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全市公務員職位分類、職位管理等制度; 負責政府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審核申報工作;負責政府公務員及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登記工作;負責政府系統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位和科級非領導職數的設定、管理以及政府系統機關及事業單位配備科級幹部任職資格條件的審核;組織指導競爭上崗、公開選拔工作;負責政府公務員和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開招聘工作及行政機關工勤人員的招收工作;承擔我市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負責人事爭議調解和預防工作,依法處理人事爭議,承擔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工資福利與退休科
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政策及標準,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控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齡計算的有關政策;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死亡等待遇;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各類假期制度的實施辦法,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各類假期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負責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承擔市直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承擔市工資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相關業務的審核、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離休幹部有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