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貫徹意見和措施;領導和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及時向州公安局和市委、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和重要信息,提出處理意見;向各科、所、隊、室傳達上級公安機關和政府的指示,並監督落實。
3、組織指導全市案件和跨縣(市)重大案件的偵破工作;協調或直接指揮處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突發事件。
4、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5、依法管理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關管理工作。
6、開展消防工作,協助市政府落實《消防法》規定和各項措施。
7、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8、負責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9、對社會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10、依法執行刑罰和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承辦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行政案件複議、聽證、應訴、國家賠償工作以及勞動教養、少年收容教養案件的呈報工作。
12、組織實施對到本市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省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衛工作和大型社會政治響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13、開展禁販、禁吸、禁種、禁製毒品工作,承擔州禁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4、研究制定加強全市公安科技、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的方案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15、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方案和措施;指導、監督科、所、隊、室警務保障標準、制度的落實工作。
16、按規定的許可權,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實施領導和指揮。
17、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宣傳、優撫表彰等方案和具體措施;按規定的許可權管理機構編制、警銜和幹部人事等工作。
18、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並組織落實,組織指導督察工作;查處;督辦重大違紀案件。
19、開展與邪教、各類有害氣功的鬥爭工作。
20、指導林業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21、承辦州公安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姓 名 | 職務(崗位) | 工作分工 |
劉忠林 | 局 長 | 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
李亞林 | 政 委 | 負責全局思想政治、隊伍建設、紀委監察、警務督察等工作。協助局長具體分管法制室(加掛信訪科牌子)工作。 |
顏顯洪 | 副局長 | 協助局長分管全市禁毒工作、監管工作,具體分管禁毒大隊、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聯繫武警中隊工作。 |
鄭 凱 | 副局長 | 協助局長分管全市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內部單位安全保衛、公共網路監察、巡邏防範、警衛工作、重大民眾性文體活動安全保衛工作、群體性治安事件預案研究、公安派出所基層基礎指導工作,具體分管公共網路安全監察大隊、公安派出所、林業派出所、“三基”辦工作。 |
楊光映 | 副局長 | 協助局長分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會消防安全、維護穩定、國內安全保衛工作,具體分管交警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消防大隊工作。 |
甘再勇 | 副局長 | 協助局長分管全市公安刑事偵查、反恐防恐、經濟犯罪偵查、打擊有組織犯罪、刑事科學技術等工作,具體分管刑事偵查大隊工作。 |
陳福松 | 副政委 | 協助局長、政委分管全局政治思想、隊伍建設、幹部人事和文秘、機要、指揮、後勤保障以及市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具體分管綜合指揮中心、政工監督室、警務保障室工作。 |
王茜 | 紀委書記 | 協助局黨委書記、副書記分管全局紀律檢察、警務督察工作,負責紀委工作。 |
代國泉 | 交警大隊長 | 協助局長和分管副局長分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持交警大隊全面工作。 |
內設機構
1、綜合指揮中心(局辦公室)
工作職責: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負責全局的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全局機要等工作。
2、政工監督室
工作職責:負責全局組織人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正規化建設;分析、研究全局政治工作的特點,擬定全局人事、宣傳、教育、工資和警銜、技術職稱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審計督察工作;負責維護全局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3、治安管理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管理,承擔群體性治安事件處置等工作;負責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要害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以及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指導派出所業務工作;負責指導拘留所業務工作。
4、刑事偵查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經濟犯罪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收集分析刑事犯罪、經濟犯罪情報動態、規律、特點發展趨勢,制定對策;協助外省、外地區各類刑事、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指導看守所偵查工作。
5、交通管理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維護全市道路的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處理交通事故,承擔公路治安巡邏任務,承擔道路交通安全保衛等任務。
6、禁毒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開展全市禁販、禁吸、禁種、禁製毒工作;承辦涉毒工作;承辦涉毒案件的偵破工作;參與對精麻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製毒化學品犯罪特點、規律,制定對策;負責指導戒毒工作;承擔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7、巡邏特警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預防處置群體性治安事件;負責車站、碼頭、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突發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重大治安案件和暴力恐怖案件搶救無效處置工作。
8、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
9、法制室
工作職責:負責全局法制建設;開展法制教育、法制宣傳及培訓;承辦全局執法監督、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行政複議、聽證、應訴、國家賠償工作以及勞動教養、少年收容教養案件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10、警務保障室
工作職責:負責全局財務管理、計畫編制及統計上報;負責全局裝備、被裝等物資管理和發放;負責全局國有資產、房產基建的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其他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11、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和信息監控,掌握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活動態,指導查處違法犯罪案件,提花犯罪案件證據和案件協查工作;再現網際網路服務經營場所管理,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單位備案,網際網路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管理等工作,負責公安科技、通信等工作。
12、看守所
工作職責:負責對在押人員的管理和教育改選工作;監督檢查落實有關政策和制度;負責監管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
13、拘留所
工作職責:負責對在押人員的管理和教育改選工作;監督檢查落實有關政策和制度;負責監管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
14、金山派出所
工作職責:負責轄區內的治安管理、刑事案件偵破、戶口管理及基層基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