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鹽業有限責任公司

福建省鹽業有限責任公司,是福建省唯一依法從事鹽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專業性公司,為福建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前身為福建省鹽業公司,2012年初整體改制為福建省鹽業有限責任公司。

閩鹽簡介

公司以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為已任,組織、落實食鹽專營政策,建立起規範的食鹽生產、流通秩序,建立起覆蓋全省的食鹽銷售網路;堅持“以鹽為主、多種經營、全面發展”方針,興辦各類實體,具備較強的經濟實力。

目前公司註冊資金3億,以鹽業生產、經營、科研、質檢、進出口貿易業務為主導,同時依託鹽業開發鹽產品包裝物、酒店、房地產業等,在全省9個市設立了46個鹽業分(支)公司,擁有員工1179人,擁有進出口經營權。

為全面落實食鹽加碘為主消除碘缺乏病的主導措施,國家實施食鹽加碘項目。全省5個國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形成年產25萬噸小包裝鹽生產能力,主要食鹽產品有:日曬鹽、自然鹽等。鹽產品除滿足省內食用外,每年還調銷上海、江西、廣東等6省1(市),並出口香港地區及菲律賓、韓國、日本等東南亞國家。閩鹽以其潔白、顆粒均勻、氯化鈉含純高、雜質少而享譽國內外市場。

2010年度,公司銷售鹽產品60.54萬噸(其中省內小包裝食鹽13.88萬噸、省內大包裝食鹽30.48萬噸、省內工業鹽10.2萬噸、省外鹽5萬噸、出口鹽0.98萬噸);總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87萬噸,增幅3.19%,完成全年預算58.24萬噸的103.95%;實現銷售收入5億多元,其中實現非鹽收入1486萬元,實現 利潤總額5885萬元,同比增加1994萬元。

榮譽資質

福建省鹽業有限責任公司註冊“晶華”牌商標(商標註冊號:第698150號、商標為文字和圖形)。公司以優質、高效、信譽好榮獲福建省工商銀行"AAA"信譽企業稱號。

公司連續兩屆(1997-1998年、1999年-2000年)獲省直機關文明單位,榮獲福建省第八屆(2000-2002年度)省級文明單位稱號。

鹽業體制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福建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閩委〔2009〕2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閩政辦〔2010〕90號),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為福建省鹽業行政主管部門。

福建省鹽務局受省經貿委委託負責食鹽準運證的開證和運輸計畫報送工作;負責確定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批發企業、食鹽零售單位的合理庫存量;受福建省經貿委委託,省鹽務局負責食鹽政府儲備、平衡鹽儲備管理工作;承擔有關的鹽政執法工作,對全省鹽業實行垂直管理。與福建省鹽業有限責任公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責分開、合署辦公。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對外同時行使黨委辦公室、人事勞工處、老乾科等職能)、規劃發展部、財務部、專營鹽政部(對外同時行使福建省鹽業質量檢測中心、福建省製鹽工業研究所的職能)、監察審計部、運行部、商網部、信息中心、工會。

直屬分公司

福州鹽業公司、莆田鹽業公司、泉州鹽業公司、廈門鹽業公司、漳州鹽業公司、三明鹽業公司、南平鹽業公司、龍巖鹽業公司、寧德鹽業公司(鹽務局)。

直屬企業

福建省鹽業進出口公司、福建 晶港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福建省泉州晶海輕化有限公司、福建省 晶浦輕化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 晶秀輕化有限公司、福建省 晶惠精製碘鹽廠、福建省 晶華鹽業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 銀都投資有限公司、武夷山 晶輝山莊、中鹽福建鹽業有限公司(參股)。

直屬鹽場

漳浦鹽場、 山腰鹽場、莆田鹽場、平潭鹽場。

管理團隊

鄭元奇: 福建省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福建省鹽務局局長,主持局司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信息中心工作。

陳榮: 福建省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福建省鹽務局黨委書記,主持局司黨委全面工作,分管人力資源部工作。

翁瑞添: 福建省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福建省鹽務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主持黨委日常工作,分管監察審計部、工會工作。

謝欽銘: 福建省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福建省鹽務局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發展規劃部工作。

毛胤維: 福建省鹽業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分管財務部、運行部工作,並履行總會計師職責。

莊燦陽: 福建省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福建省鹽務局副局長兼廈門鹽業公司經理,分管專營鹽政部、商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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