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科技政策落實行動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福建省科技政策落實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激勵自主創新各項政策,推動全省科技進步、促進自主創新,根據全省科技工作會議的部署,2008年起在全省開展科技政策落實行動(以下簡稱“政策落實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政策內容
國家和省激勵自主創新政策以營造有利於自主創新的環境為中心,以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為重點,涵蓋了科技投入穩定增長、稅收鼓勵技術創新、政府首購自主創新產品、金融支持自主創新、創業風險投資、科技創新人才激勵、智慧財產權管理和保護、鼓勵企業建立研發機構、科技工作統籌協調、發展科學技術普及事業等方面。主要體現在:2006年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號,以下簡稱《配套政策》)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實施細則,省委、省政府2006年12月頒發的《關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決定》(閩委發〔2006〕21號,以下簡稱《決定》)及省直有關部門制訂的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實施細則。這些政策力度大、措施實、覆蓋面廣,將為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推進海峽西岸創新型省份建設構建良好的政策環境。截至2008年上半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已經出台76個配套政策實施細則。我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實施細則也在陸續出台。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落實國家政策和本地區本部門好的經驗做法相結合,提高政策執行的有效性;要把梳理和整合本地區和本部門的現有政策與推進創新的機制相結合,強化政策的延續性和突破性;要把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作為政策落實的出發點,強化政策落實的針對性和服務性。
任務分工
激勵自主創新政策的落實,牽涉面廣,省直各有關部門、各市縣既要明確分工,又要加強配合,合力推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當前需要進一步落實的重點政策主要有:
(一)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政策。最佳化財政性科技投入結構。加快建立財政投入為引導、企業為主體的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全社會科技投入體系。各級財政用於科學技術的經費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能分工負責,各市、縣、區政府配合)
(二)稅收鼓勵技術創新政策。宣傳、落實企業技術創新所得稅優惠政策。研究解決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積極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費所得稅前150%加計扣除政策。(省科技廳牽頭,省經貿委、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分工負責)
(三)政府採購自主創新產品政策。認真做好自主創新產品的認定及其政府採購產品目錄編制,落實自主創新產品在公開招標評審中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省經貿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能分工負責)
(四)金融支持自主創新政策。落實《金融支持福建省企業自主創新的指導意見》(閩政文〔2007〕408號)精神,引導商業性金融機構採取具體措施支持自主創新及其產業化。(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貿委、省科技廳配合)
(五)創業風險投資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引導資金,發揮省創業投資引導資金作用,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創業風險投資領域,促進創業投資公司專業化、市場化、規範化發展。(省經貿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配合)
(六)科技創新人才激勵政策。改革和完善科技成果評價和科技人員業績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激勵政策。改革高等院校科研工作量考核辦法,將發明專利作為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績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據。(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事廳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七)智慧財產權管理、保護政策。建立健全與智慧財產權發展工作需要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隊伍,保障工作經費。研究編制本地區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綱要或實施意見。保障科技人員的智慧財產權權益,依法獎勵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設計人。(省知識產權局負責,各設區市政府、省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
(八)鼓勵省外、境外企業和科研單位在閩建立研發機構政策。鼓勵省外、境外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閩設立或聯合創辦研發機構,並與省內科研機構享受同等待遇。(省經貿委、省科技廳、省外經貿廳共同牽頭,省教育廳、省人事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福州海關、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配合)
(九)鼓勵和扶持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認真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其管理工作,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貿委、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配合)
(十)科教用品免徵進口稅收政策。認真貫徹《科技開發用品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規定》(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令第44號)、《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規定》(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令第45號)等稅收優惠政策,研究提出年度享受優惠政策科教機構名單,簡化辦事手續,鼓勵科學研究、教育投入。(福州海關牽頭,省經貿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配合)
工作要求
科技政策落實行動,旨在通過開展一系列政策制定、宣傳、落實、檢查活動,並使之制度化、規範化,逐步建立起科技政策落實檢查反饋的常態化機制,在今後一段時期內持續地推進我省激勵自主創新各項政策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級各部門要把貫徹落實激勵自主創新政策,作為當前提升我省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一件大事來抓,切實把開展“政策落實行動”列入本地區、本部門科技工作的重要議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好落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指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落實活動經費來源,確保“科技政策落實行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突出行動重點。一抓延伸措施制定。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圍繞《配套政策》和《決定》,加快制定適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的配套政策措施,推動形成有利於激勵自主創新的政策環境和工作機制。今年內,確保我省第一批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實施細則全部頒布實施。二抓政策宣傳。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企業作為政策輔導和服務的主要對象,通過採取辦班培訓、巡迴宣傳、信息簡報、主流媒體展播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激勵自主創新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使廣大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及科研人員能夠充分知曉運用政策、用好用足政策,並從中受益。三抓政策落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調研,認真梳理政策執行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好國家、省、市政策銜接與適用,並在抓好貫徹執行的基礎上,根據新的情況不斷完善、調整,跟進必要措施,確保國家和省激勵自主創新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三)注重工作實效。開展“政策落實行動”的主要目的在於檢查激勵自主創新政策落實實效。衡量政策貫徹落實是否到位的標準,關鍵是要看科技工作是否有推進,創新能力是否有提升,企業技術創新積極性是否調動起來,企業界、科技界是否從政策實施中得到實惠。要通過開展政策落實行動,逐步形成推動科技進步與自主創新工作合力,健全激勵科技進步與自主創新政策體系,構建科技政策宣傳省、市、縣三級聯動模式,建立科技政策跟蹤反饋與監督落實機制,為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營造良好的環境。
(四)構建長效機制。各級各部門要以“政策落實行動”為契機,積極開展政策落實督促檢查活動,及時總結、分析政策執行的情況和問題,不斷最佳化和完善配套措施,切實建立起科技政策執行效果評估與跟蹤反饋制度,通過政策驅動促進本地區、本部門自主創新。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每年12月份要對本年度貫徹執行激勵創新政策情況進行“回頭看”,總結經驗、查擺不足、落實整改,並形成書面報告,向省科技廳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