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

福建省直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於1997年元月,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正處級事業單位,隸屬於福建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心內部設辦公室、歸集管理科、計畫財務科。現有編制15人。中心主要負責省直在榕和中央駐榕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二)負責記載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負責已售公有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審批和台賬管理;

(七)受託完成住房補貼的發放工作;

(八)完成省人民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及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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