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關係的基本當事人
票據關係的基本當事人是指票據一經成立即已存在的當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他們是構成票據法律關係的必要主體,基本當事人在票據形式上的不存在或不完全,票據法律關係就不能成立,票據也就無效。
票據關係的非基本當事人
指票據已經成立,通過各種票據行為而加入票據關係中的當事人。如背書人、保證人、參加付款人、預備付款人等。非基本當事人並不是任何票據都存在的,一般說來,票據債務人為非基本當事人時,在票據法律關係中所承擔的義務也較基本當事人輕,僅為副票據義務或輔助的票據義務。
票據關係當事人分為票據關係的基本當事人和票據關係的非基本當事人票據關係的基本當事人是指票據一經成立即已存在的當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他們是構成票據法律關係的必要主體,基本當事人在票據形式上的不存在或不完全,票據法律關係就不能成立,票據也就無效。 非基本當事人並不是任何票據都存在的,一般說來,票據債務人為非基本當事人時,在票據法律關係中所承擔的義務也較基本當事人輕,僅為副票據義務或輔助的票據義務。
票據關係的基本當事人是指票據一經成立即已存在的當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他們是構成票據法律關係的必要主體,基本當事人在票據形式上的不存在或不完全,票據法律關係就不能成立,票據也就無效。
指票據已經成立,通過各種票據行為而加入票據關係中的當事人。如背書人、保證人、參加付款人、預備付款人等。非基本當事人並不是任何票據都存在的,一般說來,票據債務人為非基本當事人時,在票據法律關係中所承擔的義務也較基本當事人輕,僅為副票據義務或輔助的票據義務。
票據基礎關係又稱為“票據實質關係”,是指作為產生票據關係的事實和前提,存在於票據關係之外而由民法規定的非基於票據行為產生的法律關係。票據關係一經形成就與...
概述 類型 與票據關係的聯繫廣義上的票據包括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股票、國庫券、企業債券、發票、提單等;狹義上的票據則僅指《票據法》上規定的票據,僅指以支付金錢為目的的有價證劵。
概念 特徵 財政票據電子化 票據當事人 權利與義務票據當事人是指票據法律關係中享有票據權利、承擔票據義務的當事人,也稱票據法律關係主體。票據當事人可分為基本當事人和非基本當事人。
從地位上看票據當事人 從票據流通中的相應位置分非票據關係是指哪些雖然與票據關係和票據行為密切相關,但不是基於票據行為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的統稱。非票據關係發生的糾紛,應適用票據法和民法解決。在票據關...
票據關係與非票據關係的關係 非票據關係的種類 非票據關係的分類票據質押所確立的是設質背書的被背書人一種附條件行使票據權利的資格。這種條件不是質權的成立條件,而是行使條件。也就是說質權人只享有對票據權利行使的期待權。...
定義 定性 設立 效力 實現基於票據行為而在當事人之間所發生的特定的債權債務關係。在票據關係中,票據當事人享有的票據權利、承擔的票據義務是票據關係的內容。票據關係的內容分為兩類:一...
區別票據之所以能成為商事活動的重要交易工具,自12世紀產生以來其功能不斷擴充和種類不斷豐富,並逐漸為世人所肯定並得以廣泛流通。除了本身技術性的支持外,自然應...
概念 票據意義 立法理念 規則解析 不足及完善空白票據又稱空白授權票據,是大陸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稱之為未完成票據,是指出票人在簽發票據時有意識的對票據的法定必要記載事項不記載完全,而是授權持票人在...
基本概念 基本定義 構成要件 權利限制 喪失補救所謂票據抗辯權是指票據債務人對一般票據債權人或特定票據債權人的債權請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絕履行其票據債務的行為的權利。這裡的一定合法事由稱為抗辯...
概念及內容 具體種類 限制 注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