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總需求

社會總需求

社會總需求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通常1年)由社會可用於投資和消費的支出所實際形成的對產品和勞務的購買力總量。它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國內需求,包括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投資需求由固定資產投資需求和流動資產投資需求組成。消費需求由居民個人消費需求和社會集團消費需求組成。二是國外需求,即產品和勞務的輸出。

基本信息

內容

社會總需求包括兩個部分:國內需求和國外需求。
1、國內需求
社會總需求社會總需求
國內需求包括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
1)投資需求(又稱投資支出)是指整個社會在一定時期內通過貨幣資金的支出所形成的對投資品的需求。
從構成上:對固定資產的投資,又包括對流動資產的投資。
資金來源上:重置投資(更新改造投資)和新增投資(淨投資)。其中新增投資,是指用社會積累資金進行的投資。它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相當於通常所說的基本建設投資;另一部分用於新增流動資產投資,主要用於增加企業庫存品和國家物資儲備
2)消費需求(又稱消費支出)是指整個社會在一定時期內通過貨幣資金的支出所形成的對消費品(包括服務)的需求。
從消費形式上看,社會總消費包括居民個人消費和社會公共消費兩部分。
社會公共消費需求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服務部門對公共消費品和服務的需求;二是物質生產部門為供集體消費之用而對消費品和服務的需求。
2、國外需求
國外需求,即產品和勞務的輸出。

形成

社會總需求是通過貨幣資金支出所形成的需求。
(一)形成社會總需求的資金主要來自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資金
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資金經過分配和再分配,形成國家、企業和居民個人收人,進而形成投資資金和消費資金,通過支出最終轉化為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
1、再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投資資金和投資需求
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投資資金=企業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由稅金和上繳利潤轉化的國家投資資金+由企業留存利潤轉化的企業投資資金+農民純收入中的投資資金+由居民個人收入轉化的投資資金
2、再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消費資金和消費需求
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消費資金=個人消費資金+公共消費資金=(企業與國家職工工資收入及各種獎金+農民的純收入中的消費資金+居民的非勞動收入)+(企業的公共消費資金+事業單位機關的公共消費資金)
(二)來自再生產過程之外的注入資金
這主要有兩種情況:
財政出現赤字後向銀行透支,用作國家投資或非物質生產部門的開支;銀行在集中再生產過程中游離出的閒置資金之外擴張信用,貨款給企業投資。對總供求平衡而言,其資金注入的結果取決於生產潛力大小。

規模結構

一、投資規模和結構
投資規模是社會在一定時期內用貨幣資金支出表現的對投資品的總需求。
1、劃分投資類別的主要方法主要是從投資構成、資金來源、管理形式、投資主體、時間跨度等方面進行劃分。
2、決定投資規模的主要因素

社會在一定時期內的經濟成長率;消費率積累率;所能提供的物力和人力;投資效益;經濟體制對投資主體行為的影響。
3、投資結構及決定投資結構的主要因素
投資結構是指合理地分配和使用投資及由此形成的各部分投資之間的分配比例及其相互關係。投資結構主要包括投資的部門、地區、技術、再生產、規模、主體等方面的構成。
決定投資結構的主要因素:
產業結構;科學教育水平;社會總生產的地區分布;技術進步;投資體制。
二、消費水平和結構
1、消費水平(總量)及其決定
社會消費水平,即消費需求的水平,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人們實際消費的消費資料和服務的數量和質量的總和,它表明消費需求得到滿足的程度。
社會消費水平的根本制約條件是生產力發展水平進而是國內生產總值的水平。
一定時期居民個人消費水平,首先取決於居民個人收入水平。
2、影響居民可支配收入轉化為消費或儲蓄的主要因素
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消費品價格水平的變動及價格預期;市場上適應居民消費結構的消費品的供給狀況;銀行儲蓄存款利率或資產收益率;貨幣幻覺。
3、消費結構及其決定
消費結構是指各類消費支出在消費支出總額中所占的比重及其相互關係。它又分為居民家庭消費結構和社會消費結構。
影響消費結構變動的因素主要有:
居民收入水平(這是影響消費結構的最基本的因素;恩格爾係數=食物支出額/總收入額);居民收入結構;價格因素;商品因素;消費者個人因素;社會對消費行為的引導;產業結構和供給結構;人口的構成(包括地區、民族、宗教信仰、年齡、性別、職業和文化教育水準等構成)、消費傳統和外部消費文化等。

總供給

保持社會總需求總供給的平衡,是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需要。長期經濟建設的實踐表明,總需求過大,投資膨脹,經濟成長過快,超過社會財力、物力、資源的承受能力,各方面都繃得很緊,這種狀況難以持久,最終會引起經濟上的大起大落,給國民經濟造成巨大損失。因此,為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必須注意調控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基本平衡。
保持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是調整產業結構,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的需要。為了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調整及產品質量的提高,提高社會經濟效益,也要保持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
保持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是保證經濟體制改革順利進行的需要。搞好經濟體制改革,必須有一個比較穩定和寬鬆的社會經濟環境。總需求過大,往往會引起通貨膨脹,而通貨膨脹往往導致企業生產行為和居民消費購買行為的混亂。由於企業無法依據正常的信息進行生產和引發的居民的搶購行為,社會經濟秩序難以穩定。因此,為保證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也必須保持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基本平衡。

測試方法

測算社會總需求有兩種方法:
一是從需求形成角度測算,就是在生產指標基礎上,按影響總需求的因素作出調整,以得到社會總購買力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社會總需求=本期國內生產總值-本期儲蓄+本期銀行信貸收入+本期財政赤字+本期出口
二是從需求使用角度測算,就是把社會總購買力可能使用去向的各個項目加總在一起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社會總需求=本期投資需求總量+本期消費需求總量+本期國外需求總量
上述需求總量和供給總量比較,反映著以貨幣支付力所代表的需求與實物(包括勞務)供應之間的平衡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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