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資金

社會保障資金

社保基金,也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

基金介紹

社保基金(Social Security Fund)

社保基金是不向個人投資者開放的,社保基金是國家把企事業職工交的養老保險費中的一部分資金交給專業的機構管理,實現保值增值。

社保資金來源

國外

從國際上的情況來看,社會保障資金的來源渠道大體有兩個,一是徵收社會保障稅,二是政府財政社會福利支出。

目前世界各國基本上是兩條渠道都採用,但有所側重,例如美國主要依靠社會保障稅,其社會保障稅收入在稅收總額中占有很大比重,是僅次於個人所得稅的第二大稅,而加拿大的社會保障稅收入在稅收總額中所占比重卻相對偏低,其實施社會保障計畫的資金來源則更多地依靠非社會保障稅性質的財政收入。

國內

社會保障資金來源多元化,多渠道籌集和積累社會保障基金,這是健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關鍵。我國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主要是兩方面:一是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二是各級政府的社會保障財政預算,即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這兩方面來源穩定了,社會保障資金就有了基本保證。此外,還要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開闢新的資金籌措渠道。

組成

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組成主要有三大部分:社會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補充保障基金。由企業和個人繳費形成的社會保險基金是社保基金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基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基金。

近幾年,我國調整社會保障的制度結構,推動制度由單一體系向多支柱體系、由現收現付向部分積累轉變,社會保險基金開始有了節餘。老百姓平時領到的養老金、失業保險金,都是從這部分基金中支付的。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指由中央財政撥入資金、國有股減持和股權劃撥資產、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投資收益所形成的基金。該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統一使用。

補充保障基金是由企業和個人繳費形成的企業年金、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等。從上世紀80年代後期開始,我國部分省市和行業統籌部門開始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2000年,國務院《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規範為企業年金的概念。

特點

(1)專款專用性。

社會保障資金是為滿足社會保障的需要而建立起來的專項資金,是保障全社會成員由於年老、疾病、失業、工傷、貧困等各種原因導致生活水平下降甚至無法維持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具有特點用途的資金,如社會救濟金是在公民不能維持最低生活水平時,由國家和社會按照法定標準向其提供滿足最低生活要求的資金;社會保險資金是為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由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分別按繳費基數的一定比例繳納以及其他合法方式籌集的專項資金;住房公積金是由各企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金。由此不難看出,各項社會保障資金都有專門的用途,既不能混合使用,更不能挪作他用。

(2)覆蓋面廣。

首先是社會保障資金來源多渠道,既有來源於用人單位的繳費,又有來源於勞動者個人的繳費,也有來源於政府的一般稅收,還有基金投資所得和來源於第三次分配的慈善捐贈等,其來源的廣泛性超過了一般意義上的基金;其次是社會保障資金客群範圍廣,老弱病殘困以及全體社會成員均為客群對象。正是因為來源多渠道和客群範圍廣,所以社會保障資金覆蓋面之廣是其他各種資金難以比擬的。

(3)積累期限長。

在社會保險制度中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都是勞動者為其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或生病醫療儲存的基金,貫穿勞動者的一生,其儲存時間長達幾十年。

(4)統籌互濟性。

通過國民收入低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專門的消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被統一調劑使用,使社會成員共同承擔風險。在社會保障資金籌集過程中,收入較多的人比收入較少的人繳納的費用一般要多一些,而在資金使用的過程中,是根據制度的規定統一分配,個人享受的權利與承擔的義務並不嚴格對應,具有較強的統籌互濟性。

(5)管理多樣性。

適應社會保障項目的不同特點,社會保障資金管理具有多樣性。醫療、工傷與生育等社會保險資金一般只要求依據大數定律進行短期平衡,而養老保險基金所對應的是必然風險,往往要求長期平衡。積累性養老保險基金需要進行投資性運作,政府財政性社會保障資金一般只按照需要進行事業性分配。事業性分配的社會保障資金要納入政府預算內管理,而投資運作的社會保障資金一般無需納入政府預算內管理。住房公積金由於其特殊性而需要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建設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方式進行管理。

功能

社會保障資金具有政治的、經濟的和社會的多重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提供收入補償。

社會保障資金的收入補償功能,就是保障勞動者在遭遇社會經濟風險事故,暫時或永久失去經濟收入時,能從社會保障計畫、項目中得到保險金以補償收入損失。社會保障資金的這項功能,是為了有足夠的支付能力,保障勞動者在遭遇風險事故時,例如年老退休、失業、工傷、疾病或生育等情況下,仍能得到適當補助以維持自己及家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2)均衡社會消費。

社會保障資金的均衡消費功能,就是通過居民收入的轉移支付或延期支付,使用於消費的居民收入在每一時期保持大體的均衡,從而維持社會消費品供求關係的平衡。

(3)激活資金市場。

為滿足未來的、長期的支付需求而積累起來的龐大的社會保障資金,有可能形成國家的建設資金而對金融市場的繁榮起積極作用。在金融市場中,不同的金融工具如銀行存款、公司債券、公司股票、國家建設債券、抵押貸款、不動產投資等,其利潤率、安全性、回收期變現能力等都各不相同,可以根據各社會保障制度、計畫和項目基金的特點進行多方面的投資,在基金保值增值的同時,也使金融市場獲得長期的、穩定的資金來源。

(4)規避社會風險。

社會保障資金的一個重要功能,是通過資金的積累和調劑餘缺,達到規避社會經濟風險的目的。在眾多的社會經濟風險中,有些風險是可以預測的,如年老退休等;有些風險是不可預測的,如疾病、傷殘等;有些風險是當事人可以控制的,如生育等;有些風險是人類無法控制的,如災害等。正因為有如此之多的社會經濟風險,而且風險情況又各不相同,所有人類必須在風險發生之前未雨綢繆,預先準備好足夠的資金,滿足風險發生時的支付需求。

(5)協調社會公平。

社會保障資金的收繳和支付,實質上是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之所以要進行再分配,是因為市場機製造成了社會的不公平現象。在市場經濟體制中,通行的是效率原則和競爭原則,一些人因社會的或個人的原因,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環境,所以被邊緣化為社會的弱勢者。但是,人類社會是一個相互聯繫相互依存的整體,不同於動植物界通行適者生存、優勝劣汰的原則,人類社會要講平等、公正,要扶助弱者,要和睦相處。社會保障資金的設立,就是起到在經濟上扶助弱者從而體現社會公平的作用。

區別

第一,定義不同。

基金常常是為特定目的專設,帶有專款專用性質,有結餘和投資運作。基於此,政府用一般稅收安排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衛生經費、撫恤和社會救濟費以及對就業和社會保障補助金,不能稱其為基金,而只能是資金;而且,在社會保險費的徵收過程中,單位和個人的繳費也不能成為基金,只有當其繳費收入大於待遇支出、資金沉澱下來需要進行投資運作時才能稱其為資金。

第二,範圍不同。

社會保障資金比社會保障基金的空間範圍和時間範圍都要寬泛。社會保障資金包括社會保障的各方面基金、財政性社會保障資金、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福利彩票基金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等,是一個包括了基金在內更為寬泛的概念。

第三,管理責任和管理範圍不同。

社會保障資金與社會保障基金不僅僅是一個字的表面差異,更在於其背後的管理責任和管理範圍的不同。市場對基金影響巨大,尤其是對養老金。所以,社會保障資金需要政府給予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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