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股金的發展
社員股金是農民加入供銷合作社時,按《社章》規定交納的股金。股金是供銷合作社自有資金的組成部分,可以用於商品經營周轉,也可以用於購置固定資產。1952年全省供銷合作社共有社員股金1483萬元,1953年增加為2637萬元,占當時基層供銷合作社自有資金的47.3%; 1954年以後,大體保持在3500萬元左右。1982年進行體制改革後,進行了擴股集資,1990年底全省供銷合作社社員股金達到3.14億元。
社員股金自1952年以來一直實行年終分紅制度。從1984年起改為“保息分紅”,即以銀行一年定期儲蓄利率為標準,向社員支付股金利息,再按稅後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分紅基金,按股金額向社員分紅,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分紅比例,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規定。1952-1957年,為不超過當年稅後盈餘的20%。1962年以後改為不超過當年稅後盈餘的14%。 體制改革以後,基層供銷合作社恢復1957年前的民主管理辦法,盈餘分配由理事會或社務管理委員會提出方案,經社員代表大會審查批准後執行,並報上級聯合社備案,社員股金分紅一般為當年後盈餘的10~15%。
社員股金的核算
供銷社企業對社員股金的核算,應設定“社員股金”帳戶.這是—個資金來源帳戶,收到加入,轉入股金時記入貸方,退股、轉股時記入借方,貸方余領表示社員股金實有數。本帳戶可按社員或社員社設定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1.某基層供銷社為籌集自有資金,擴大入股社員。王風經申請被吸收,入股50股,每股10元,計500元,收到現金。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現金500
貸:社員股金——王鳳500
2.該社相員李林因遷居要求退股100元,付給現金。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社員股金——李林100
貸:現金100供銷社對應付社員股息,應按季提取,通過“預提費用”帳戶核算。
3.某基層供銷社在第2季度末按規定計提社員股金利息382元。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費用——利息 382
貸;預提費用——應付社員股息 382
支付股息時,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預提費用——應付社員股息 382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382
基層供銷社向上級聯社繳納的社員社股金,構成企業的一項資產,通過“上繳股金”帳戶核算。該帳戶是資金占用性質,繳納股金時記入借方,退回股金寸,記入貸方,借方餘額表示實際繳納股土讓。以址收到社員社股金時作為資金來源,仍通過“社員股金”帳戶核算。
4.某基層供銷社向縣供銷社聯社繳納社員社股金2000元。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上繳股金 2000
貸:銀行存款 2000
縣供銷社聯社收到基層社繳來的社員社收金2000元,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2000
貸;社員股金——某基層社2000
社員社對於聯社付給的社員社股金利息,則借記“銀行存款”帳戶,貸記“費用——利息”帳戶,以抵沖利息支出。
參考文獻
1 張俊瑞,李婉麗,李琦.供銷合作社會計.陝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