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井型

礦井井型

釋文:礦井的設計年生產能力。常按礦井的年設計生產能力分為大、中、小三個類型。一定的井型要求有一定的煤儲量,以保證礦井有一個合理的服務年限。井型越大,服務年限越長,要求煤炭儲量越多。井型的大小主要決定於井田的地質條件、儲量規模和服務年限,以及煤的供需狀況。

根據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的不同,我國煤礦劃分為大、中、小三種井型。

大型礦井:1.2、1.5、1.8、2.4、3.0、4.0、5.0、6.0Mt/a及以上;

中型礦井:0.45、0.6、0.9Mt/a;

小型礦井:0.3Mt/a 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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