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砂礦取樣(placer sampling)是為查明砂礦床中有用礦物(或有用組分)的含量及其回收性能而進行的工作。
特點
它與一般礦產取樣工作相比較,具有以下特點:
①礦石是由粗細不一的鬆散沉積物(或坡、殘積物)所組成,其中有用礦物的含量變化比較大,相應要求原始樣品的體積或重量也較大。採樣時一般需用較大直徑的鑽孔或大斷面的樣槽,甚至用剝層法或全巷法採集樣品。對湖泊、河床等水下砂礦,要用特殊的採樣工具,如用帶有挖掘機械的木筏或船隻進行採樣。
②原始樣品的處理方法,是經過淘洗獲取重礦物精礦,然後再送交分析。
③分析時,主要是用重砂分析的方法確定有用礦物(或有用組分)的含量,化學分析一般只作為輔助手段。
砂礦取樣的方法
砂礦取樣與區域礦產調查時的重砂取樣是很不相同的。砂礦床取樣多采自探礦工程(淺井、鑽孔)中。
淺井中的採樣
在淺井中採取砂樣時,常用刻槽法、剝層法及全巷法。分別簡述如下:
(1)刻槽法取樣
在淺井中用刻槽法採樣時,常在相對兩壁或四壁上分段布置樣槽,每壁上可以布置一個或兩個,視具體情況而定。分段樣品的長度一般採用0.2~1米,具體根據礦種和地質特點而定。例如。金及鉑的砂礦床,一般樣品長度0.2~0.5米,錫、鎢砂礦一般為0.5~1米。樣槽斷面大小,以保證一定數量的原始樣品為原則。將各壁所取之同段樣品合併成一個樣品。樣品重量一般不少於40~50公斤。
(2)剝層法取樣
剝層法取樣在砂礦中套用很廣,尤其在砂礦床開採時更是常用。剝層的寬度一般為0.5~1.0米,深度5、10、15、20厘米。可以沿砂礦可采部分整個剖面分段取樣,在開採時常常沿掌子面取樣。在接近基岩部份,應與復蓋基岩上面的砂層分別取樣,因為通常近基岩部份有用礦物的含量要低些。
(3)全巷法取樣
在砂礦中用全巷法採樣時,通常在淺井中按一定間距(深度)挖出全部物質作為樣品,分別淘洗,研究其中有用物質的種類和含量。樣品間距隨礦種而不同,基本與刻槽法取樣相同。所取樣品,按每個樣品一堆,以順時針將各樣品排列於井口周圍,並以木樁標明樣品號碼。砂樣的淘洗應儘量跟上淺井施工,最好不遲於3~5日,尤其在雨季,更應注意,以防樣品遭受沖刷。
鑽探取樣
砂礦的鑽探取樣是將鑽孔中所取的砂柱作為樣品,並準確地測量其體積,秤其中所淘洗出來的重砂的重量,以確定其品位。
砂礦普查與勘探時所採用的鑽機,是大口徑的衝擊鑽。砂礦鑽探取樣的長度與刻槽法相同。
基岩上復的殘積層中也經常含有很多有用礦物,也應當取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