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業部規劃設計總院

1978年 7月在北京成立。下設油田、技術、設計管理、海洋工程、資料等處。

正文

業務範圍有:勘察設計和科研任務的歸口、下達和力量調配,制定設計管理辦法和有關規章制度;審查大、中型和援外、引進項目的設計,組織新建項目的選廠和長輸管線的選線工作;組織各設計單位編好總體規劃,老廠礦的技術改造和技術發展規劃,進行技術經濟的專題研究;組織設計標準、規程、規範及設計的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概算定額的編制和審查;負責各設計單位科研成果的鑑定和技術情報工作交流;負責油氣田地面建設、海洋工程、長輸管道、煉廠成套引進項目的技術談判、審查、交流和出國考察等技術歸口工作。該院可承擔油氣田、長輸管道、海上石油開發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概念設計、基本設計工作,並可提供技術諮詢。1983年石油化工總公司成立,該院煉油方面的業務劃歸石油化工總公司的相應機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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