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橋遺址

石橋遺址隸屬台南縣新市鄉大營村,海拔約10~11.5米,因台南縣政府開發公滯11滯洪池,影響到石橋遺址之保存,於是召開遺址探勘討論會,會中決議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石橋遺址考古搶救。 公滯11滯洪池工程,影響到石橋遺址部分,已於95年10月底委託台大考古隊搶救完成,搶救考古發掘面積約有15,000平方米。出土的考古遺物包括各種陶器、石器、鐵器、骨器、玻璃等,以及各種動、植物的生態遺留,另有200多具的人骨墓葬、多量的灰坑與水井等。初步推測遺址的內涵包括距今2800~2000年前的大湖文化,以及距今1400~1000年前的蔦松文化蔦松類型。大湖文化的遺留相對較少,但有不少頗具特色的黑陶瓮棺;蔦松文化的分布較廣,遺留也較豐富,主要以紅色陶器為代表,所有墓葬普遍朝北,位置相近者排列相當整齊,部分個體有拔牙的現象,並有不少完整的陪葬品。灰坑內則有大量的紅燒土及富含有機質的深色土壤,從中可篩選出各種植物種子等生態遺留。

上述文物的出土資料,不僅是台灣史前文化的歷史見證,而且未來也藉由這些考古學的研究,讓我們對於在台灣早期人類的過去生活有更深切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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