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區人民法院

石景山區法院始建於1952年,現有在編幹警116人,聘任制人員54人。在具有審判職稱的54名法官中,49人工作在審判一線。在編幹部中24人具有研究生學歷,77人具有本科學歷,共占在編幹部的87%。

法院簡介

石景山區法院始建於1952年,現有在編幹警116人,聘任制人員54人。在具有審判職稱的54名法官中,49人工作在審判一線。在編幹部中24人具有研究生學歷,77人具有本科學歷,共占在編幹部的87%。全院幹警平均年齡35歲。
近年來,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石景山區法院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按照“加強能力建設,完善管理機制,提高綜合素質,提高工作水平”的總體思路,堅持以人為本、司法為民,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通過加強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大力實施《素質工程》,建立新的激勵機制即“兩個評價體系”,形成有落實、有檢查、有督促、有總結、有評比,層層負責、層層管理的科學管理模式;通過深化審判流程管理,進行審判方式、審判組織、審判監督的改革,有力地推動了法院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
自1999年以來,石景山區法院連續多年被評為“首都先進法院”、“首都文明單位”、“首都精神文明單位標兵”。2000年榮獲全國“人民滿意的好法院”榮譽稱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市高級法院及石景山區委的表彰。2005年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同年榮記集體二等功。2006年被市政法委授予四五普法“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同年立案庭榮記集體二等功。石景山區法院書記員室被團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青年文明號”。執行庭執行員魏長朋同志當選為北京市先進工作者,並被市高級法院榮記個人一等功。
取得豐碩精神文明成果的同時,該院的物質文明建設也在大步向前推進。2005年10月,石景山區法院正式遷入位於楊莊的新址。新址占地約25畝,包括一座高8層的主樓和兩座高3層的附樓,總建築面積約1.9萬平方米。主樓前的草坪上佇立著該院自主創意的大型雕塑,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為它題詞—《神聖的使命》。新綜合業務樓著重增建了審判法庭和社會公眾服務區,共設大、中、小法庭28個,談話室10個,調解室6個,當事人接待廳3個,當事人休息等候區5個。法庭內設施增加了科技投入,具備庭審記錄、證據展示、安全檢查、區域監控等多項功能,體現了“以科技促審判”的理念,為依法公正審理案件提供了物質保障。在文化建設上,著力體現法律文化、環境文化和人文關懷。

機構設定

刑庭現有成員9人,其中法官6人,法官助理3名,負責審理轄區內的各類刑事案件。刑庭能夠準確把握“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突出打擊重點的同時對刑事犯罪做到當嚴則嚴,當寬則寬,真正做到寬嚴都真正落實,寬嚴都依法進行。
民一庭現有成員18人,其中法官9人,法官助理9人,審理的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婚姻、家庭、醫療、侵權等類案件。
民二庭現有成員19名,其中法官10人,法官助理9人,主要負責涉及民事契約如借貸、買賣、物業、拆遷、勞動爭議等糾紛案件的審理。
民三庭現有成員15名,其中法官7人,法官助理8人,負責審理股權、金融、保險、票據等契約類糾紛案件。
智慧財產權庭成立於2009年4月,現有成員3名,其中法官2人,法官助理1人,負責審理侵犯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特許經營等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
行政庭現有成員4名,其中法官3人,法官助理1人,負責審理“民告官”的行政爭議案件以及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行政非訴執行案件。
執行庭現有成員15名,其中法官9人,法官助理6人。負責生效裁判文書的執行工作,執行庭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實行了“24小時備勤制”,使申請執行人能夠及時將執行線索提供給案件承辦人。
立案庭現有成員10名,其中法官5人,法官助理5人,作為法院的“視窗”單位,立案庭負責受理各類案件、信訪接待、院庭長接待等項工作。
審監庭現有成員6名,其中法官4人,法官助理2人,主要負責審理再審案件、開展審判監督、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管理“政法民聲熱線”等項工作。
法警隊肩負著維護審判秩序、保護來院當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職責。法警隊對待當事人文明,處理突發事件果斷、應對措施完善,協助執行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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