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石城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6月,坐落於江西省石城縣琴江鎮清華北大道。內設12個職能部門和4個派出法庭;有政法專項編制67個,實有人數60人,其中法官36人、法警8人、書記員16人;碩士研究生7人、大學本科39人、專科13人、中專及高中學歷1人。該院堅持公正司法、廉潔司法,積極發揮審判職能,打擊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班子團結有為,隊伍奮發向上,審判業績優良,社會滿意度高。
機構設定
石城縣人民法院現設有辦公室、政工科、研究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司法技術科和法警大隊等12個職能機構和橫江、屏山、小松、高田等4個派出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石城縣人民法院始終狠抓審判工作第一要務,全面履行審判職能,妥善化解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營造公平公正法治環境。每年審理案件上千件,連續多年保持無重審、再審及赴市以上信訪案件,為轄區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1、首創案件當事人回訪制度,制定回訪細則,對回訪內容、方式、目標要求、工作流程、責任部門和獎懲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回訪方式主要有電話、信函和上門回訪等;回訪內容主要包括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是否存在違反程式、工作作風及當事人對案件辦理的滿意程度等情況,真實反映當事人滿意度。2、強化法院文化建設,是江西省法院系統首批文化建設示範單位。一是推進行為文化建設。以《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規範幹警司法禮儀。以“公正、廉潔,崇法、為民”為院訓,凝聚幹警精氣神。二是推進精神文化建設。以教育實踐活動為載體,營造精神文明良好氣象;以“法官文化月”活動為促進,營造幹警和睦團結,積極向上良好風貌。自2006年起,連續四屆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三是推進制度文化。制定《目標管理考評方案》、《案件流程管理規定》、《財務管理》、《請銷假管理》、《車輛安全使用管理》等30多項工作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制度管案、制度管事”的治院方針。四是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建立廉政教育學習例會、述廉述職報告常態機制,設定幹警廉政監督崗、辦公電腦廉政屏保,公開服務承諾,建設廉政宣傳展板、文化長廊,營造了濃厚的廉政氛圍,推進司法廉潔。
所獲榮譽
近年來,石城縣人民法院先後連續四屆被評為江西省文明單位、被評為全省優秀法院、全省文化建設示範單位、全市優秀法院、全市優秀基層黨組織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