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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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關於知行關係的理論。知指知識、思想、認識,行指行為、實踐。這雖然是一個哲學理論,但也包含了極其深刻的心理學思想。商代初期的伊尹說:“弗慮胡獲,弗為胡成。”意指不思慮怎么能搞清楚,不去做怎么能成事。稍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流行的是一種知易行難的說法,“非知之艱,行之惟艱”。孔子重視學習,更重視行;墨子也很重視行,認為檢驗言論是非有三個標準,其中之一是見之於行的實效,即“於何用之”。戰國後期的荀子主張知和行的統一說,指出行可以產生知,知通過行而得到。他說:“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臨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見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學至於行而止矣。”“知之而不行,雖敦困”。就是說,學習而得到的認識有深淺不同,而達到知以後仍要通過行的驗證;知道的雖然紮實(敦),如不通過行的證明,還一定會碰到困難。這裡荀子提出了知行之間的相輔相成,即“知明而行無過矣”。這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某些現代心理學仍然存在強調一面而形上學地忽視甚至抹殺了另一面的傾向。漢代董仲舒在談到知行問題時說,“凡人慾行為皆以其知先規而後行之”,顯然這是片面強調知對行的作用,但這一看法被中國後來的許多思想家所接受。
到唐代,柳宗元對知行問題提出了有創新意義的見解。他認為,人的心理實質,來自天賦的只有兩方面,“剛健之氣”和“純粹之氣”,前者就是意志,即行;後者就是認識,即知。他指出,“夫天之貴斯人也(造物的使人成為可貴的地方),則付剛使純粹於其躬(在於把剛健和純粹兩種氣賦予他的身體),倬為至靈。……剛健之氣鍾於人也為志(剛健這種氣在人身上就是意志),……則志者其一端耳(但意志只是他的一方面)。純粹之氣注於人也為明(純粹之氣進入了人體就具備了明了事物的知),……則明者又其一端耳。舉斯二者,人倫之要儘是焉。”這些話說明,柳宗元認為人的高度發展的心理,主要是由知和行兩方面構成的。不足的是,他只指出了這樣的重要事實,而並沒有從發展的角度加以理解,尤其是沒有注意到它們的相互關係是怎樣的。
到宋代,對知行的問題有了較深入的理解。首先是程頤,他說:“須是識在所行之先”,“知了方行得”。又說:“君子以認識為本,行次之”,強調知先於行且重於行。朱熹繼承了程頤的學說並有可貴的發展,提出了“知行常相須”的觀點,並指出“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行之愈篤,則知之益明”,把知行的辯證關係說得較為清楚了。這是一個十分積極的觀點,不足之處是仍沒有克服知先於行且重於行的片面性,也沒有說清“常相須”在什麼地方。
明代的王守仁主張知行合一論,他說:“知之真切篤實處即是行,行之明覺精察處即是知。”這是一種抹殺了知行本質區分的形上學的看法。較之王守仁稍後的王廷相卻較重視行。他說的行也稱為“履事”、“習事”、“實歷”或“練事”,相當於現在所說的實踐。他說:“講得一事即行一事,行得一事即知一事,所謂真知矣。徒講而不行,則遇事終有暗惑。”“練事之知,行乃中幾。講論之知,行尚有疑。何也?知,在我者也。幾,在事者也。譬久於操舟者風水之故審矣,焉往而不利涉?彼徒講於操舟之術者未涉江湖而不勝其恐矣,安所濟之哉?”王廷相所闡明的是,經過實行的知,行起來才能合乎事物的規律(幾);講論的知則行起來還是要有疑惑的。這些論斷是從實際體驗得來,符合實際情況,不局限於概念的推論。王廷相是重視行的,但並不低估知。他主張知和行並重,即“知行兼舉”。他說:“學之術有二,曰致知,曰履事。兼之上也”。是說學習的方法有兩種,一是求知,二是做事,能兼顧兩者最好。這是王廷相高度辯證思想的表現,是他在知行問題上超出程、朱、陸、王的主要地方。
在中國古代思想家中,對知行理論貢獻最大的是明代末年的王夫之。他尖銳地批判了過去一切重知輕行的不正確說法,強調行和知同樣重要,指出行終究是主要的,且容易受到忽視。他完全贊同《說命》中“非知之艱,行之惟艱”這句話,但並不把知和行強分先後而認為行是較為重要的,而且進一步指出知和行是不相離的。指出知行相輔相成,各有功用而不能合一。“知行相資以互用。惟其各有致功而亦各有其效,故相資以互用。則於其相互,益知其必分矣。同者不相為用,資於異者乃和同而起功,此定理也。不知其各有功效而相資,於是姚江王氏(王守仁)知行合一之說得藉口以惑世”。
到了近代和現代,中國的知行論仍不斷地發展。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先驅孫中山,一反長久以來一直流行的“知易行難”的觀點,根據革命實踐中的體會,提出了“知難行易”的學說。後來,毛澤東同志在《實踐論》這一重要著作中也闡明了知和行的關係問題。他所說的實踐就相當於行,他所說的認識當然就是知。他論證了實踐和認識間密切的關係,明顯地把實踐(行)擺在首要地位,指出實踐可以驗證、改正、完善認識,也可以取得新的認識。反過來,在實踐中提高的認識也能更好更有效地指導實踐。
綜上所述,從古到今,中國在知行論問題上的研究取得了極大的成績,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三點:①知和行是有實質區分的,具有不同的作用,不能偏廢,也不能相混同(合一);②知和行是不可分離的,有密切的相輔相成的關係,也就是“常相須”或“相資互用”的關係;③知和行的關係也就是矛盾統一的關係。在這個矛盾統一的關係中一般總是行處於主要方面。當然,在一定的具體情況下,在特定的時間內也可以是知重於行。如在做科學研究這種實踐中,其主要目的就在於求得認識,因此,知行二者誰先誰後,誰難誰易,誰重誰輕,要依具體情況來定,難於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