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中國-中國小班主任教師培訓項目

知行中國-中國小班主任教師培訓項目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班主任工作的意見》(教基〔2006〕1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啟動實施全國中國小班主任培訓計畫的通知》(教師廳〔2006〕3號)精神,在近兩年成功實施中國小班主任教師國家級培訓工作的基礎上,我部決定在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設立“知行中國教師專業成長扶助基金”,利用國內捐贈資金開展“知行中國-中國小班主任教師培訓項目”。

檔案實施

知行中國-中國小班主任教師培訓項目 知行中國-中國小班主任教師培訓項目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班主任工作的意見》(教基〔2006〕1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啟動實施全國中國小班主任培訓計畫的通知》(教師廳〔2006〕3號)精神,在近兩年成功實施中國小班主任教師國家級培訓工作的基礎上,我部決定在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設立“知行中國教師專業成長扶助基金”,利用國內捐贈資金開展“知行中國-中國小班主任教師培訓項目”。2009年在遼寧、江蘇、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廣東、重慶、雲南、陝西省(市)首批實施。

目標任務

通過對1040名國小骨幹班主任教師(兼遠程輔導教師)的集中培訓,提升骨幹教師的專業素質和在班主任教師遠程培訓中的帶動、指導和管理能力;通過對10萬名左右國小一線班主任教師的遠程培訓,提升國小一線班主任教師的專業能力以及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通過網路班級建設和班主任在崗實踐,促進班主任教師學以致用。

培訓內容

培訓按照“學思結合,知行統一”的原則,針對國小班主任教師在日常工作中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圍繞“班主任的每一天”、“班主任的每一學年”、“班主任與每次活動”、“班主任與每個班級”、“班主任與每個學生”、“班主任的基本技能”六個模組進行深入學習、交流、研討。

培訓時間

培訓採取集中培訓與遠程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7月以“集中培訓”方式舉辦2009年“知行中國—中國小班主任教師培訓項目”首批骨幹教師培訓班;8月至9月以網路遠程學習為主,採取“分散學習、網上網下集中學習”相結合方式,組織實施2009年“知行中國—中國小班主任教師培訓項目”首批遠程培訓項目;10月至11月進行學員在崗實踐及項目總結評估。具體事宜由全國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程辦公室(以下簡稱繼續教育工程辦)另行通知。

培訓學員

1.骨幹教師培訓對象及要求:(1)各項目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選派1名省級項目組負責人;(2)各項目實施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選派1名縣級項目組負責人,並遴選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專職培訓人員2人和優秀國小班主任骨幹教師7人;(3)由繼續教育工程辦從2007、2008年萬名中國小班主任國家級遠程培訓項目中遴選30名優秀輔導教師,擔任此次試點項目特聘輔導教師。

2.遠程培訓對象及要求:(1)“全國中國小班主任培訓計畫”實施以來未接受過國家級班主任專題培訓的國小班主任教師;(2)具備上網條件和線上交流能力,保證培訓期間總計網上學習與交流時間不少於50小時。

項目試點

請各項目省(市)按照項目工作要求,選擇10-20個具備遠程教育實施條件的縣(市、區)作為項目具體實施單位進行項目申報;每縣選擇500-1000名國小班主任教師參訓。項目實施縣教師培訓機構須具備為學員提供寬頻上網學習及網路視頻學習交流等條件。

組織管理

我部師範教育司、基礎教育一司、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和項目資金捐贈方聯合成立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項目工作。下設項目工作辦公室(掛靠繼續教育工程辦),負責項目組織協調工作。中國教師研修網負責項目具體實施工作,組織開發培訓課程資源,承擔此次培訓網路平台技術支持和網上學習指導。 各項目省(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遴選推薦本地參加培訓的項目實施地區,負責管理和監督本省(市)項目培訓工作。各項目縣教育行政部門及教師培訓機構負責組織本地培訓實施管理工作。

項目經費

由“知行中國教師專業成長扶助基金”提供專項資金,用於本次培訓的課程資源開發、培訓組織管理和技術支持服務;並給予各項目實施縣適當經費補助,用於培訓的組織實施工作。各項目省(市)、縣根據項目實施情況予以適當配套支持,不得向參訓學員另外收取培訓費用。

其他要求

1.首批實施項目培訓覆蓋面廣、規模大,任務重。請各項目省(市)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有關組織工作,確保本次培訓活動的順利開展。

2.請各項目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於6月20日前匯總各項目實施單位申報信息表、各實施地區班級管理員/輔導教師及遠程參訓學員信息(附屬檔案1、2、3)按要求報送繼續教育工程辦。

3.請各項目省(市)級項目工作辦公室在培訓結束後20天內將本地培訓工作總結報告匯總後(文本及電子版)報送繼續教育工程辦。

4.此次未納入實施的省(區、市)也要積極做好準備,為今後在本地區開展此項工作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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