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工資

相對工資(relative wage)是指該國工人每小時的工資與外國工人每小時的工資的比值。(政治經濟學中相對工資是指工人所得到的工資與資本家所得到的剩餘價值相比較的相對量)

定義

指企業在全面測評職工潛在形態勞動的基礎上,結合職工所在崗位或所任職務,在勞動前為職工預先確定報酬標準,供勞動後實際支付工資時做依據的包括工資等級、工資標準、定級升級、工資調整、支付形式等一系列制度規定的綜合。總結實踐的經驗,基本工資制度一般有:崗位技能工資制、基數等級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等級工資制、職務等級工資制、多元結構工資制和薪點工資制等幾種。因工種、崗位制宜,選擇適合其勞動特點的基本工資制度,是企業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和具體組織工資分配的起點和基礎。基本工資制度中規定的工資標準,只是對職工提供的定額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在實際支付工資時,必須在考核職工實際提供的勞動量後,運用不同的支付形式予以浮動地兌現。當職工在定額勞動之上提供了超額勞動時,除工資之外,還應另外支付超額勞動的報酬即獎金;當其完不成定額勞動時,則要扣減相應部分的工資。

分類

工資等級制度

指對從事不同崗位、擔任不同職務的職工,根據其技術複雜程度、勞動繁重程度、操作熟練程度和工作責任大小等因素,劃分勞動等級來相對區分其勞動差別,在按勞動等級規定相對應的工資等級標準,據以支付勞動報酬的一類基本工資制度。工資等級制度一般採取計時工資制的形式,如工人的基數等級工資制、職員的職務等級工資制等。工資等級制度計量的是職工潛在形態的勞動,只反映其可能提供的勞動量,而可能提供的勞動量同實際提供的勞動量往往存在差異。如果嚴格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在實際支付工資時,就應在勞動考核的基礎上,體現增減浮動。

崗位技能工資制

指在對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和勞動條件等基本勞動要素進行全面測評的基礎上,以崗位工資 (包括職務工資,下同) 和技能職工為主要形式來規定職工勞動報酬的一種結構工資制,屬基本工資制度的範疇。其中崗位工資是按勞動強度大小、勞動責任輕重和勞動條件好差對崗位劃類分等規定工資;職工進入什麼崗位,就拿什麼崗位工資,“薪隨崗變”。技能工資是按考核職工所達到的勞動技能等級所確定的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既適用於企業中的技術工、熟練工和普通工,也適用於企業中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行政人員,具有勞動測評全面、“一制通用”的長處。

技術等級工資制

指以技術複雜程度為主要考核依據、適用於技術工人的一種基本工資制度。在進行“考工”的基礎上,按照工人所達到的技術等級確定相應的工資等級,據以支付勞動報酬。它有工資等級、技術等級標準和工資標準三個要素組成。適用於技術複雜程度較高、工人勞動差別較大、分工較粗及工作物不固定的工種。

崗位工資制

指按職工所在的不同生產或工作崗位規定勞動報酬的一種基本工資制度。崗位工資制的特點是,按崗位所要求的技術複雜性、勞動熟練性、工作責任心的不同,對崗位而不是對人規定工資報酬標準。實行崗位工資制,必須對各個崗位制定明確的崗位職責、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據以考核支付工資。崗位工資制實行“一崗一薪、薪隨崗變”的辦法。它適用於專業化程度較高、分工較細、同一崗位內部技術差別不大、工作物對象較為固定且勞動強度較大的一線熟練工,例如紡織運轉工、鋼鐵冶煉工等。

崗位等級工資制

指既按崗位之間的綜合勞動差別,又按崗位內部的技能差別加以劃等而確定勞動報酬的一種基本工資制度。它同“一崗一薪”的崗位工資制的主要區別在與,在崗位內部也要按職工的技能差別,劃分少許等級,實行“一崗數薪”。崗位等級工資制借予技術等級工資制和崗位工資制之間併兼容兩者的優點。它適用於有少許技術深化要求的一線熟練工。

職務等級工資制

指按照工作人員所任職務分等級確定勞動報酬的一種基本工資制度。工資標準的等級差別,是根據職務高低、工作繁簡、責任大小和業務能力等因素綜合估量後確定的。實行一職數級、上下職務間有一定交叉的辦法。每個工作人員都只能在本職務的工資等級區間內提升工資,只有晉升職務才能進入高一級職務的工資等級區間。職務等級工資制適用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企業中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各類管理人員。

結構工資制

又稱“分解工資制”。指按照制約職工勞動提供量的各個因素,或者按照工資承擔的不同職能把工資分解為幾個部分分別加以報酬的一種基本工資制度。前者如突出技術複雜因素的工資結構中的技能工資部分;突出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因素的工資結構中的崗位工資部分;突出職務高低、責任大小因素的工資結構中的職務工資部分;等等。後者如承擔保障職能的工資結構中的基礎工資部分;承擔共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職能的工資結構中的工齡工資部分;承擔補償在特殊時間、地點、條件下勞動超常耗費職能的工資結構中的津貼部分;承擔超額勞動報酬職能的工資結構中的獎金部分;等等。它們既相對獨立、各有自己的運行規則;又互相制約,以符合客觀要求的合理比例組合稱一份完整的職工工資。這是我國廣大工資工作者在全國第三次工資改革中的一個創造。它使按勞分配更有針對性,使工資的各種職能普遍得到加強,故已被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普遍接受。

薪點制

指以“點”作為計量勞動尺度和支付報酬依據的一種基本工資制度。這種制度使採用點因素分析法,對制約或反映職工勞動提供量的崗位因素和個人表現因素加以細化,並用“點”作為共同尺度分別折算為點數;再在某些情況下按固定給予加分點數。加總得出總點數,然後用總點數去乘企業經濟效益相聯繫的點值,藉以結算並支付職工的勞動報酬。

年薪制

指以年為計時單位結算和計發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屬計時工資範疇。對於難以在短期 (小時、日、周或月) 內準確考核其勞動實績的工作人員,如企業的經營者,可以通過實行年薪制,使工資收入同其勞動貢獻緊密聯繫起來,以激勵其勞動和經營的積極性。年薪制歷來通行於西方國家的一部分職工中 (如公務員)。我國在90年代開始實行的年薪制,使深化企業改革,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產物。

定額工資制

指所有以勞動定額或崗位職責為依據,在考核職工實際成果基礎上計發報酬的各種工資形式的總稱,包括計件付酬、計分付酬、分成付酬、承包付酬等。由於各類具體勞動一般都可以通過勞動定額或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所以定額工資制的使用範圍比較廣泛。實行各種形式的定額工資制是加強按勞分配、克服平均主義、深化企業內部分配改革的基本方向。

計件工資制

指按照職工生產合格產品的數量 (或作業數量) 和預先規定的計件單價計發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工種或單位應具備一定的條件:

(1) 能準確計量產品數量;

(2) 有明確的質量標準,並能準確檢驗;

(3) 產品的數量和質量主要取決於工人的主觀努力;

(4) 具有先進合理的勞動定額和較健全的原始記錄;

(5) 生產任務飽滿,原材料、燃料、動力供應和產品銷路正常,並需要鼓勵其增加產量。

計件工資具有直接無限計件工資、有限計件工資、累進計件工資、超額計件工資等多種。

計件單價,指實行計件工資制時,企業為職工完成的每件合格產品 (或某項作業) 規定的工資支付標準。計件單價是根據工作物等級、相應的計時工資標準和勞動定額計算出來得,是支付計件工資的主要依據。所以計件單價是否科學合理,主要取決於正確確定工作物等級和勞動定額。

計件單價的公式:

(1) 按產量定額計算:

計件單價= 該工作物等級的單位時間的工資標準

(2) 按工時定額計算:單位時間的產量定額

計件單價=該工作物等級的單位時間的工資標準×單位產品的工時定額

集體計件:

(1) 按產量定額計算:

計件單價= 集體計件單位定員內全體人員的工資標準之和

(2) 按工時定額計算: 定員內全體人員單位時間內產量定額

計件單價= 集體計件單位定員內全體人員單位時間的工資標準之和×定員內全體人員單位時間內的產品工時定額

承包工資制

指通過承包契約把某項生產、經營 (或作業) 任務的完成時間、產品質量要求、經濟技術指標以及完成契約後規定支付的工資數額一起承包給職工個人或班組集體,然後依據契約履行情況支付工資而不管其用工多少的一種工資制度。實行這種工資制度,勞動成果同報酬之間聯繫的直觀性強,能更好地激勵職工提高勞動效率。承包工資制適用於建築、煤炭、地質勘探等行業,也適用於生產經營中那些限時限刻要拿到成果或有所突破的薄弱環節或攻關任務。

提成工資制

有稱“拆帳工資制”或“分成工資制”。指對職工個人 (或小集體) 按實現固定的比例對其所創純收入 (或毛收入) 拆帳分成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工資制度。一般實行除本分成,既可以對職工個人提供的超過某個技術的純收入分成支付獎金,也可以用於個人獨立操作、以提供勞務為主、勞動成果能夠以價值量直接考核到個人的餐飲服務業 (如理髮) 或某些小型手工作坊 (如來料加工服裝的工場)。如對職工小集體 (班組) 實行提成工資制,則還需解決小集體內部的按勞分配問題。

計分工資制

指在工資改革中創造的一種工資支付形式,屬定額工資制範疇。它把不同工種、崗位、職務所承擔的生產任務、崗位職責和經濟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車間、科室、班組以至職工個人,用“分”作為通用的計量尺度,按照生產任務如產量、質量、消耗、安全等等,以及崗位職責、經濟指標的完成程度加減計分,活分活值,浮動分配。它的特點是:

(1) 對職工性質不相同的勞動、千差萬別的勞動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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