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開保函的索賠流程案例
例如,中國C公司和巴西B公司為在巴西建一座工廠,簽訂了一份契約,同時契約中規定C要提交一份銀行保函來擔保這份契約。C在國內與一家J銀行有業務關係,C作為委託人,指示J銀行以B為受益人開立保函。當然,在J銀行未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不執行C的指示,如同意,J銀行會要求C交納抵押資金或提供其他抵押物以保證其在保函項下的將來的責任。當J銀行開出了保函,就成為了擔保人,B就是受益人。保函通常規定(在其他內容中)各方當事人、基礎契約、保函的持續期限,可以要求付款的金額或最大金額(即保函項下的索賠)和B在索賠時需要提交的檔案。J銀行可以把保函直接傳遞給B,也可以通過其在巴西的代理行傳遞給B,但作為通知或轉遞的銀行只負責核定保函表面簽字的真偽,不負其他任何責任。如果B認為C已違反了契約(沒有此種原因的索賠是不正當的),B要向J銀行提交一份文字索賠要求和保函要求的其他檔案(如B開具的C違約聲明),只要該索賠要求和其他檔案與保函規定相符並且是在保函失效或撤銷前提交的,J銀行在缺少已確立的欺詐或其他開脫罪責的依據的情況下,必須付款。J銀行賠付後在反補償協定下向C提出索賠。圖1中:①C公司與B公司簽訂基礎契約;②C公司在基礎契約項下違約,B公司根據J銀行開具的保函向J銀行索賠;③J銀行向B公司履行擔保付款的同時,根據與C公司簽訂的反補償協定向C公司要求補償。
當索賠發生時,索賠方向如圖1:B公司向J銀行索賠,J銀行向C公司要求補償。
需要注意的是,這裡有3個獨立的契約:C公司和B公司簽訂的基礎契約;C公司與J銀行簽訂的反補償協定(索賠契約);J銀行以B公司為受益人所開保函建立的契約。這3份契約是完全獨立的。
J銀行可以選擇巴西當地一家GB銀行將保函通知並傳遞給B公司,而並非要親自傳遞保函,但是,這並不改變原有的契約結構。該保函仍然是直開保函(三方當事人),因為GB銀行的責任僅限於核定J銀行開立的保函表面簽字的真偽,通知和傳遞給受益人;除非GB銀行被指示加保,且GB銀行同意加保,否則GB銀行在該保函項下不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