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調查法
社會經濟調查的分類有許多,按照調查者是否與調查對象接觸方式,可分為直接調查法和間接調查法。
直接調查法是指調查者到現場直接與被調查者進行面對面的接觸而進行的調查方法,通常稱為訪談法。對被調查者進行直接詢問調查的方式有多種,如入戶調查、隨機採訪、座談會等。
間接調查法是指調查者不直接與被調查者面對面接觸,而是通過某種中介向被調查者進行的調查方法。間接調查方法有許多,例如:
( 1 )文案法(案頭調查,二手資料調查):通過查詢已經形成的,或經過一定整理加工的二手資料來獲取信息的過程。
( 2 )電信法:調查者藉助電話、計算機輔助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中介工具與被調查者間接接觸進行詢問、調查的方法。
( 3 )通訊法:調查人員將印刷好的調查問卷或調查表格,郵寄給選定的被調查者,由被調查者按要求填寫後再寄回來獲得調查結果的方法。
( 4 )報告法:由被調查單位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單位報送調查統計資料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