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調查法定義
社會經濟調查的分類的一種方式,按照調查者是否與調查對象接觸方式,可分為直接調查法和間接調查法。間接調查法是指調查者不直接與被調查者面對面接觸,而是通過某種中介向被調查者進行的調查方法。
間接調查的方法
間接調查的方法有許多,例如:
(1)文案法(案頭調查,文獻調查,二手資料調查):通過查詢已經形成的,或經過一定整理加工的二手資料來獲取信息的過程。
(2)電信法:調查者藉助電話、計算機輔助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中介工具與被調查者間接接觸進行詢問、調查的方法。
(3)通訊法:調查人員將印刷好的調查問卷或調查表格,郵寄給選定的被調查者,由被調查者按要求填寫後再寄回來獲得調查結果的方法。
(4)報告法:由被調查單位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單位報送調查統計資料的方法。
文獻調查法
方法文獻調查法是利用文獻資料來收集、考察、分析和研究公共關係現象和狀態的調查方法。它不是通過實時、實地調查獲取第一手資料的方法,所以又稱間接調查法。它是利用社會組織內部和外部現有的各種文字信息、情報資料、媒體的宣傳報導和歷史資料,對公共關係現象和狀態進行分析研究的一種調查方法,在某些公共關係調查中也經常使用。
文獻資料的類型主要是從三個角度來劃分的:第一,從文獻資料的性質劃分,有原始資料和第二手資料。原始資料是指第一手資料,它是由社會事件或行為的直接參與者和接觸者親手記述撰寫的,是未經他人整理的原始文本。第二手資料又稱次級資料,是經過他人整理、改編、總結、歸納之後的轉手資料,即間接的文獻。一般來說,原始資料要比間接資料可信度高。第二,從文獻資料的來源上劃分,有組織公務文獻、社會宣傳文獻和個人性文獻。組織公務文獻有各級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的檔案、會議記錄、工作總結、業務報表、各種檔案等;社會宣傳文獻有報刊雜誌、宣傳片、廣告等;私人性文獻有組織領導人或工作人員的日記、著作、書信等。第三,從文獻資料的形式劃分,有文字材料、數字材料、音像材料。
文獻調查法的最大特點最大特點是不直接面對面地與現實社會的具體人進行交往,而是於各類文字材料的接觸中找到有價值的信息,通過一系列的分析形成對組織公共關係問題的認識。文獻調查法不再像實地調查那樣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既可以察看現實資料,也可以調查以前的歷史資料,回顧過去的歷史;既可以了解組織在本地的活動資料,也可以調查在外地的活動資料和同類組織在外地的資料。當前的任何一個調查項目都不可能單純地採用一種調查方式,那么,文獻調查則能為實地調查準備充分的背景資料,並為設計調查方案提供參考性的意見。
優點文獻調查法的優點主要是:獲取資料比較方便,既省時省力,又節省開支,是比較經濟的調查方法。它可以作為實地調查的重要輔助方法。其局限性主要是:各類文獻資料不可能都十分齊全;有些資料也會因為當時撰稿人或記錄者的傾向性使文字材料不真實。
主要步驟文獻調查的主要步驟是:第一,大量蒐集與調查課題有關的各類文獻資料。要利用資料檢索工具查找資料,或由資料管理者提供線索,到調查的區域範圍和單位的檔案館、圖書館去查找資料。第二,對獲取的各類資料進行鑑定和篩選。要檢查、判斷資料的可信程度,從大量的資料中選出有價值的資料,進行分門別類。第三,摘錄資料。在閱讀的基礎上,將重要的內容抄錄和製作卡片,註明標題和出處。第四,考證、分析資料。在此階段完成判別資料可靠性和使用價值的任務。並複印資料。第五,歸納、總結。將分析研究的問題概括為簡明的結論,形成較系統的觀點,用文字報告的形式總結其成果和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