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目標管理是電子政務績效考核的重要手段。評估目標必須建立在對現狀的理解基礎之上,才能夠建立起符合電子政務發展規律的評估體系。
目前,我國電子政務的績效評估多數存在著目標模糊的情況,評估結果對實際工作缺乏指導作用。另外,有些評估體系雖然有一定目標導向,但由於評估方式存在缺陷,同樣使之引導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賽迪顧問認為,只有通過建設電子政務績效的目標管理聯席評審制,即讓民眾和專家對各單位電子政務發展的目標進行審查、評議、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使廣大人民民眾的願望和利益成為各單位發展電子政務的目標任務,落實在各單位的日常工作中。同時,通過電子政務的目標聯審,使各單位的目標任務公之於眾,也有利於民眾對黨政部門工作的監督,進一步保證這些目標任務貫徹落實;有利於從更深層次上開闢一條問計於民、藉助民眾智慧的渠道,從而拓寬民眾參政議政的渠道,確保了電子政務評估目標設定的科學性、規範性與合理性,從而進一步提高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客觀公正性。我國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發展方向的研究基礎上,提出了完整的評估總體體系結構。目前,我國絕大多數的電子政務績效評估體系處於使用價值層面,所開展的仍然是圍繞電子政務的具體組成內容。電子政務的績效評估,包含了政府網站、信息化項目、政務系統等要素在內,但並不能僅僅停留在這個層次之內,而是要在不同的時期,根據各地自身的政府職能及電子政務發展狀況,對評估方法進行綜合的考慮和權衡,逐步發展到評估電子政務對政府職能的實現程度的績效評估,並最終發展到電子政務的價值評估的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