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協會宗旨是管理、服務、宣傳、交流。對內部審計實行自律性行業管理;對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提供業務指導和開展諮詢服務活動;宣傳貫徹《審計法》及黨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開展內部審計學術研討,組織業務培訓;交流國內外內部審計工作經驗,引進先進內部審計技術和方法。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和風尚;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權威性、內部審計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提高,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在經濟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益陽市內部審計師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其英文譯名YiYang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ing 縮寫為YYIIA。
第二條 本會是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自願結成的全市性社會團體,是為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工作者服務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管理、服務、宣傳、交流。對內部審計實行自律性行業管理;對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提供業務指導和開展諮詢服務活動;宣傳貫徹《審計法》及黨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開展內部審計學術研討,組織業務培訓;交流國內外內部審計工作經驗,引進先進內部審計技術和方法。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和風尚;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權威性、內部審計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提高,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在經濟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第四條 本會接受益陽市審計局、益陽市社會科學聯合會的業務指導和益陽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會址:益陽市康復南路198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審批和管理本會會員;
(二)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內部審計工作的各項政策法規,根據國家有關內部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聯繫實際,協助審計機關制定具體貫徹實施辦法,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三)研究探索內部審計發展規律,及時分析內部審計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內部審計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
(四)組織開展內部審計人員業務技能和相關知識的培訓,推動內部審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國際註冊內部審計師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並做好註冊管理和後續教育工作;
(五)組織內部審計理論與實務研究,開展內部審計學術研究活動,總結交流內部審計工作經驗;
(六)提供內部審計諮詢服務,協調行業內外部關係,為本會會員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七)開展內部審計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表彰活動;
(八)開展國內和國際行業之間的各種考察、學習、交流活動,學習和借鑑先進經驗和方法;
(九)支持會員依法履行職責,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十)辦理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審計機關委託或授權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條件
(一)單位會員
凡承認本會章程的各縣(市)區審計局、行業內部審計師協會,部門、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二)個人會員
凡承認本會章程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加入本會:
1.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專業水平者;
2.在審計崗位工作滿3年以上的審計人員;
3.各級審計機關內部審計管理指導人員。
第十條 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發展少數會員,由協會秘書處提出意見,報常務理事會批准;
(三)由理事會頒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三)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參加本會舉辦的教育培訓活動;
(五)參加本會舉辦的有關專題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決議,接受本會指導、監督和管理;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完成規定的後續教育和專業學習任務;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申請,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不接受後續教育、無故一年不交納會費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修訂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及其有關決議;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終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採取選舉、協商和特邀的辦法產生。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舉行,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過半數贊成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經常務理事會提出,並報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同意,由理事會決定。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決定個別理事的更換和增補的事宜;
(四)決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主要機構負責人的聘任;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應到會理事過半數贊成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人數一般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常務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下設各專門委員會和秘書處。秘書處為本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應到會常務理事過半數贊成始得通過。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內部審計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刑事處罰或撤職(含)以上的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與理事會相同。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確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並報益陽市審計局、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理事會,召集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提出本會秘書長的候選人。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專門委員會、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各專門委員會和辦事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與湖南省內部審計師協會和各地方、部門內部審計師協會保持聯繫,溝通信息;
(六)辦理會長、副會長交辦的任務;
(七)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 分支機構負責人由分支機構選舉產生,本會備案。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政府資助;
(三)業務主管部門及社會各界的資助、捐贈;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開支範圍:
(一)本會舉辦的各種會議、學術交流、調研、評選等活動的支出;
(二)本會聘請專家和業務人員勞動服務的支出和應由本會支付的本會工作人員的勞務、服務費用;
(三)本會所需辦公用品及購買各類書刊資料的支出;
(四)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三十三條 本會按照有關規定向會員收取會費;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
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產管理制度;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會的資產。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和財務收支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事前經市審計局、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並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