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ma
北美印第安人,傳統上住在亞利桑那希拉(Gila)河和索爾特(Salt)河沿岸,即史前霍霍坎文化(Hohokam culture)的核心地帶。皮馬人操一種猶他-阿茲特克語,常被視為霍霍坎人的後裔,但尚待證明。皮馬人與霍霍坎人相似,也是定居的,其住所僅有一間房屋。從事農業,利用河水灌溉,以狩獵及採集為輔。但遇大旱之年,玉米及其他蔬菜歉收,則狩獵、採集成為主要生活來源;這種旱象,平均5年一次。遭旱災時,長耳大野兔和牧豆等就成為主食。
皮馬人精耕細作,聚居較大村落,村落比其近鄰和有親緣關係的帕帕戈人(Papago)的居民點更大。隨著較大社區的建立,產生了更加強大、更為複雜的政治組織。西班牙人統治之初,皮馬人擁有一個堅強的部落組織,有酋長一人,由各村領袖中選出。部落酋長以個人才具而非以出身獲得其位,各村領袖亦然。村長由男丁議事會輔佐,負責指揮公共灌溉工程的修築,並保護全村免受外族侵掠,尤以防範阿帕切人(Apache)為主。播種及收穫多集體進行。20世紀晚期,皮馬人約有10,000人,多集中於亞利桑那州的希拉河及索爾特河居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