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划艇比賽項目

有靜水項目和激流項目之分。 在天然或人工湖面進行的比賽,稱靜水項目,水面寬90米以上,長2200米,設9條航道,道寬5~9米,用串有塑膠浮球的鋼索劃分。 在水流湍急的河道進行的比賽,稱激流項目。

有靜水項目和激流項目之分。在天然或人工湖面進行的比賽,稱靜水項目,水面寬90米以上,長2200米,設9條航道,道寬5~9米,用串有塑膠浮球的鋼索劃分。在水流湍急的河道進行的比賽,稱激流項目。運動員必須在指定的航道內完成賽程,以艇首到達終點的先後順序決定名次。分皮艇和划艇兩種,1936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1938年舉行首屆皮划艇錦標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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