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賽諾

百賽諾

百賽諾(雙環醇片),適應症為本品可用於治療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轉移酶升高。

基本信息

成份

百賽諾 百賽諾

本品主要成份為雙環醇。
化學名稱:4,4'-二甲氧基-5,6,5',6'-雙(亞甲二氧基)-2-羥甲基-2'-甲氧羰基聯苯。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HO
分子量:390.34

性狀

本品為白色片。

適應症

本品可用於治療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轉移酶升高。

規格

25mg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劑量一次25mg(1片),必要時可增至50mg(2片),一日3次,最少服用6個月或遵醫囑,應逐漸減量。

不良反應

服用本藥後,個別患者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均為輕度或中度,一般無需停藥、或短暫停藥、或對症治療即可緩解。
在入選2200例12歲至65歲患者的雙環醇片IV期臨床研究中,未見嚴重不良反應,研究者報告30例與本品很可能有關或可能有關的不良事件,偶見(發生率[0.5%)頭暈、皮疹、腹脹、噁心,極個別(發生率[0.1%)患者出現頭痛、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睡眠障礙、胃部不適、血小板下降、一過性血糖血肌酐升高、脫髮。

禁忌

對本品和本品中其它成份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 在用藥期間應密切觀察病人臨床症狀,體徵和肝功能變化,療程結束後也應加強隨訪。
2. 有肝功能失代償者如膽紅素明顯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靜脈曲張出血、肝性腦病及肝腎綜合徵慎用或遵醫囑。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無本品對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的研究資料,同其它藥物一樣,應權衡利弊,謹慎使用。

兒童用藥

12歲以下兒童的最適劑量遵醫囑。

老年用藥

70歲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適劑量尚待確定。

藥物相互作用

尚無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的研究資料。

藥物過量

本品動物毒性試驗提示給藥相當於人用量150倍和400倍,未出現毒性反應,如誤服大量藥物出現不良反應,可對症處理。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雙環醇為聯苯結構衍生物。動物試驗結果發現:雙環醇對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撲熱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損傷的氨基轉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轉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臟組織病理形態學損害有不同程度的減輕。體外試驗結果顯示雙環醇對肝癌細胞轉染人B肝病毒的2.2.15細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 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雙環醇Ames試驗、CHL染色體畸變試驗、小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給予雙環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於交配前連續給藥60天,雌性大鼠於交配前14天到妊娠後15天連續給藥。雄性、雌性大鼠分別於雌性大鼠妊娠後第7天和第20天處死。結果顯示對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數、胎仔性別、胎仔體重、骨骼發育、內臟發育未見明顯影響。

藥代動力學

健康志願者口服雙環醇片劑(25mg/次)的藥代動力學特徵符合一房室模型及一級動力學消除規律。吸收半衰期為0.84小時,消除半衰期為6.26小時,藥峰時間為1.8小時,藥峰濃度為50ng/ml。峰濃度(C)和濃度-時間曲線下面積(AUC)與劑量成正比,而其它藥代動力學參數如吸收半衰期 (T)、消除半衰期(T)、分布容積(V/F)、清除率(CL/F)及達峰時間(T)均不隨劑量明顯改變,符合線性動力學特徵。
多次給藥與單次給藥相比,藥代動力學參數無顯著性差異,提示常用劑量多次重複給藥體內藥量無過量蓄積現象。餐後口服雙環醇可使峰濃度(C)升高,對其它動力學參數無影響。該藥在人體內主要代謝產物為4'-羥基和4-羥基雙環醇。

貯藏

密封保存。

包裝

1.鋁塑泡罩包裝。一板9片,一盒2板。
2.鋁塑泡罩包裝。一板9片,一盒1板。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WS-(X-086)-2005Z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40467

生產企業

北京協和藥廠

核准日期

2006年12月01日

修訂日期

2010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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