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谷

百貨谷什麼?
百貨谷是全國城市銷售連鎖加盟的電子商務公司,採用線上網路開店與線下實體銷售相結合的新型B2C2C模式。我們擁有直達廠商的供貨平台,全國共享的一站式倉儲、配送、結算和服務,在保證產品質量和價格優勢的同時,我們還將在全國建立連鎖城市服務中心,全面解決配送及售後問題,真正做到“專注網路購物,服務千家萬戶”!
百貨谷

百貨谷在全國共用統一的倉庫,直接一體供貨、配送、結算、服務等,通過壓縮傳統或網路銷售一層層批發的成本,在價格和品質上形成絕對的優勢。節省店鋪租金、裝修費,降低進貨成本以及壓貨的風險,是一種既為代理商帶來豐厚利潤也為顧客創造價值的電子商務時代新行銷模式。
百貨谷的優勢
在全國1000多個縣級以上的城市以及近千個市區形成電子商務全國城市銷量連鎖,把從大廠家生產線直接供貨的優質產品,用比批發市場還低的價格,通過百貨谷網站平台一站送達客戶手中,省除中間層層批發的環節,全國統一配送,我們的每一款產品在當地市場都將更加具有競爭優勢。
百貨谷為全國每個代理商免費配送一個獨立域名的電子商城,電子商城的設計、製作、售後服務全部由總部支持。並全部免費提供精美的網頁和銷售海報。代理商可以在網上銷售百貨谷所有的商品,進貨、配送、結算、服務等由百貨谷總部一體化解決。百貨谷電子商城發揮了網上購物便宜實惠、快捷方便、品種多樣等優勢,而在每個縣級城市或市區有自己的代理商,售後服務得到很好的保證,這樣又免除網上購物看不到實物、售後服務沒有保證、快遞時間長等劣勢。還有,代理商在網上電子商城所賣出每一個產品的利潤是給當地代理商的。
百貨谷在地面銷售方面,通過初期支持代理商舉行的大型的地面展銷活動,幫代理商打響品牌,打開市場,積累客戶,賺取利潤以及積累經驗。展銷之後,代理商根據當地的市場和個人情況,可以繼續採用派發宣傳單、購物雜誌、海報等形式宣傳、並舉行小型地面展銷活動,也可以選擇一些比較熱銷的產品放在自己的實體店進行銷售。我們的《購物指南》雜誌送達城市小區居民家庭,挑選滿意產品打電話訂購,送貨上門,滿意再簽收付款。加盟百貨谷不用進貨成本、省去運輸和倉儲環節,所有的百貨谷商品都可供代理商選擇銷售,連鎖創業非常輕鬆。
百貨谷通過線下傳統銷售來帶動線上電子商務銷售,線上電子商城的銷售進而帶動線下傳統的銷售,形成良性循環。一個城市獨享的電子商務連鎖權,絕無僅有的創業機會,網上網下雙重利潤來源,贏利雙保險。城市社區有巨大的消費潛力,網上購物在網下的需求是一座金礦,線下和線上相互結合是未來電子商務發展的必然趨勢。
百貨谷的市場零風險
目前我還沒有聽說哪一個項目的投入比我們百貨谷要低。你覺得呢。
我們百貨谷其實是一個零投資高回報的一個項目。
如果你做百貨谷沒賺到錢,我們會退給你。為什麼我們總部敢保證你賺不到錢我們退給你,因為我們對我們的項目模式進行了研究並且進行了試點,我們總部給予我們合作夥伴一場大型展銷會的支持,這就是為了保證合作夥伴能儘快的回籠資金。我們每開始一個服務中心每加入一個合作夥伴,公司就要為此投入至少5萬的資金,我們公司是以1000萬的資金為我們的合作夥伴做後盾,你的投入只是我們的1/1000。
網際網路交易的速度和數量不是傳統商人能夠想像的
10年前電子商務基本沒什麼人知道
10年後的今天電子商務正在大力發展卻備受傳統行業的質疑
往後再過10年 已經沒有人再提電子商務是什麼了 因為他已經融入了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中
服務中心細則
一:小展細則
(1) 為保障城主的權益,城主及旗下店長申請小展,由城主統一選貨、統一繳納全額貨物押金、統一銷售管理及決定銷售利潤分成,由總部統一向城主補貨,總部不單獨接受店長申請。
(2) 小展貨物全款的30%可以用作換貨基金,用於滯銷貨物的更換,更換貨物應該在該批貨物從總部發出之後的2個月內更換,滯留在城主手裡超過2個月的貨物不可更換。
(3) 小展申請批准之日是本年度的盤點日,城主可在下一年開始的盤點日,提交小展剩餘貨物50%的押金退回或者貨物更換申請。
(4) 城主三年代理期結束,可申請全部小展貨物退回或者續簽續展。
(5) 小展貨物更換和退回的要求:A:包裝完整未受外力擠壓損害、未拆開。B包裝外觀乾淨整潔,無污染。產品總部允許每樣產品有一件陳列樣品,不受外包裝限制,但要保證產品無使用磨損、無明顯劃傷和不可清洗的污染,產品本身性能完整。
二:銷售、退貨和維修細則
(1) 正常情況下(根據貨品不同,國際通行標準允許有5%-7%的故障率)產品本身質量問題,無條件退貨或者換貨,顧客應保證外包裝完整和整潔,退貨發回總部運費由城主負責,總部退還顧客零售價減去銷售利潤的全額貨款。換貨發回總部的費用城主負責,發回城主城主費用由總部負責。
(2) 非正常情況下(批量產品出質量問題),按照50件作為計算基礎,出現超過20%產品有故障問題,屬於廠家責任,退換貨費用全部由總部負責。總部退賠零售價全額貨款給城主。
(3) 全國某產品檢測發現或者超過30%產品出質量問題、安全隱患,總部即刻啟動該批次全部產品的召回,召回產生的費用總部負責,總部支付零售價全額或者等值同款產品更換給城主。
(4) 顧客使用不當造成的產品損壞,不退不換,按照產品保修條款給予維修,維修常用配件由總部提供到城主處,零件更換費用有城主負責。
(5) 顧客交錢領貨時,銷售人員應按照產品使用說明現場開箱試用和驗貨,確認產品完好無損方能交付顧客,避免顧客使用不當造成損壞而糾纏售後問題,也避免將壞貨交給顧客造成不良影響。
(6) 店長銷售的產品需要送貨上門的,應該事先開包試用,確認無故障方能送貨到顧客。
三:服務中心旗下店長銷售和管理細則
(1) 城主負責管理城市大店長,應定期召開銷售總結會議和培訓會議。
(2) 城主不能私自拉攏、瓦解城市大店長管理的普通店長
(3) 城主不能跨越城市大店長親自組建普通店長銷售組。
(4) 店長申請地面小展,銷售利潤分配由城主決定。
(5) 店長通過雜誌導購和網店銷售,利潤分配按照總部制定的政策享受管理費,城主不能私自收取其他費用或者提高管理費比例。
(6) 網站和雜誌銷售點貨物,採用貨運直達城主服務中心,免運費!顧客上門自提免配送費,要求送貨上門,服務中心收取貨款5%的送貨費,最低3元起送(總部會在網站和雜誌上註明該項收費說明)
四:聯合大展細則
(1) 當城主達到大展要求,總部即刻執行大展支持。
(2) 城主可以獨立或者聯合所有店長聯合展出,展出銷售利潤分配由城主決定。
(3) 大展布展按照總部展會主管的要求布置。
(4) 大展開單、收款、發貨流程,按照總部現場主管的要求執行。
(5) 總部下派的展出人員所有費用已經由總部支付了補貼,城主無需另外承擔,城主可拒絕總部下派人員任何個人費用的要求。
(6) 大展貨物由總部人員保管,城主簽領的貨物由城主負責,退回時應原質原樣退回。
五:服務中心工作對接細則
(1) 百貨谷已經組建了專門對接城主的客戶服務部,部門經理負責對接和解決城主的一切事宜。
(2) 渠道部門簽約交款之後,將所有後續工作轉交客服服務部,統一啟用全國服務電話400-6666-778
六:其他細則
(1) 購物指南雜誌每期申領200本,城主應該做到每名店長、代銷員人手一本。
(2) 百貨谷工作胸牌配發給工作人員、店長,總部按照加入人數配發。
(3) 服務中心牌匾、品牌宣傳壁畫簽約之後總部同樣品一起發出。
其他事項,由城主和總部客服人員對接解決。
大事記:
2010年7月,“百貨谷” 在《電腦商報》主辦的“中國電腦商500強”評選中獲得“2009中國IT渠道新銳100”稱號。被網際網路協會授予“2009年度網民最喜愛的網上購物商城”
2010年6月,百貨谷獲得天使環球基金領投的總金額超過500萬美元的第二輪融資。對於正在發展的百貨谷乃至中國電子商務行業新型銷售模式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2010年5月,公司通過了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在質量管理層面與國際標準全面接軌。
2010年4月,深圳市世紀聯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被深圳市電子商務協會評為“深圳電子商務誠信示範企業”。
2010年3月,深圳市世紀聯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榮獲深圳市電子商務協會監事長單位。
2010年2月,深圳市世紀聯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被深圳市網際網路技術套用協會評為電子商務技術創新單位。
2010年1月,深圳市世紀聯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被深圳市網際網路技術套用協會評為深圳市網際網路企業傑出貢獻獎。
2009年
2009年12月,深圳市世紀聯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被深圳市電子商務協會評為“09年度電子商務新銳企業”。 同時間百貨谷出席09年網際網路大會晚宴。
2009年12月,深圳市世紀聯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被深圳中企創管理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評為“現代企業數字管理示範單位”
2009年11月,“百貨谷”被深圳中企創管理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評審“中國管理項目開發實驗室 ”
2009年10月,深圳市世紀聯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註冊資金1000萬元人民幣。
2009年9月,“百貨谷”項目與深圳中企創管理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為戰略合作夥伴。
2009年8月,百貨谷成功加盟雲南、廣西、廣東、湖南、湖北、福建、安徽,山東40家城市加盟商。
2009年7月,百貨谷對外辦公場地確定,正式全國加盟招商。
2009年6月,百貨谷憑藉創新的模式榮膺《中國企業家》主辦的第八屆中國企業“未來之星”,被組委會公認為極具成長潛力的中國企業“新星”。
2009年5月,百貨谷在《中國電子商務》雜誌主辦的“第三屆消費者最喜愛網站TOP100評選”中獲得嘉獎。
2009年3月,百貨谷贏得國際著名風險投資基金——財富資本的青睞,首批融資100萬美金。
2009年2月,百貨谷將成為著名中央電視台節目主持人、《贏在中國》總導演王利芬老師創辦的服務國家和知識群體網路電視台“優米網”的《創業門診》創業案例。
2009年1月,成立“百貨谷”物流配送中心,並與深圳市華通源物流中心結成緊密戰略合作關係。
2008年12月
“百貨谷”全新的網上網下相結合的全國加盟連鎖新型B2C2C電子商務概念出台。提出“B2C2C”電子商務理念。
2007年7月
余志平先生被選為2008年度廣東地區IT十大新銳之一。
2007年5月
深圳市南方網通網路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成為深圳網際網路協會理事會員,成為深圳電子商務協會會員理事單位。
2006年1月
余志平先生鼎力投資南方網通集團公司。成立深圳市南方網通網路技術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獨立智慧財產權“G3最佳化系統”。
2004年7月
余志平先生關注網際網路公司,投資深圳市易訊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研發自助建站系統,行業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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