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介
3月15日,賈平凹、韓寒等50位作家公開發布《中國作家聲討百度書》,指責百度文庫"偷走了我們的作品,偷走了我們的權利,偷走了我們的財物,把百度文庫變成了一個賊贓市場"。兩天后,中國音像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加入"戰團",公開聲援文學界維權的呼籲和行動。這使得百度再次陷入智慧財產權侵權的輿論漩渦。此前,盛大文學亦曾起訴百度文庫侵權,稱"百度文庫不死,中國原創文學必亡"。2010年12月,文著協、盛大文學與磨鐵圖書公司共同發表了《針對百度文庫侵權盜版的聯合聲明》,稱"必將與百度文庫的侵權盜版行為鬥爭到底"。面對"炮轟"和"聲討",百度對外宣布,文庫只是一種資料分享模式,因而並未侵害他人權益。所有的文稿、檔案等資料均來自網友上傳,而百度本身並不上傳侵權的書籍和作品,因此也就不構成所謂的"侵權"。
記者發現
,百度文庫首頁上"和萬千網友分享文檔資料"的口號並未隨著爭論升級而有所改變。但是,百庫文庫的文檔分享數量卻有所變化,3月21日,共享文檔為20409963份,3月26日記者再次查詢,發現共享文檔下降為18966311份。上海福一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產權律師周賓卿表示,百度所謂的"資料分享"是利用網際網路管理中的"避風港規則",根據這一規則,百度在沒有被告知侵權的情況下,不刪除作品也不能被視為侵權。利用這一規則,百度總是回應說,通過文庫投訴中心反饋情況,百度會在48小時以內迅速核實並依法進行相應的處理。周賓卿認為,百度文庫的情況不適用於網際網路法規中的避風港規則。因為百度文庫對作品實施了分類等編輯加工行為,因而它承擔了內容提供商(ICP)的角色,需要對內容產品負法律責任。並且,百度文庫頁面上發布廣告,百度文庫並不是一個"文檔分享平台",而是商業經營平台。根據法律規定,不能拿未經授權的作品來盈利,否則就屬侵權行為。
上海律師協會副會長、復旦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陳乃蔚教授也認為,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著作權條約》等國際法律公約,未經著作人許可,提供網路平台供他人上傳、閱讀、下載,無論是網路平台提供者還是上傳者,都涉嫌侵權。
"如果所有的書都可以免費閱讀,那么長久下去,必將無書可讀。"作家們在聲討書中呼籲,停止這種"殺雞取卵"式的免費分享資料模式。
利益難以平衡 公眾意識淡薄
"此次作家們與百度的侵權糾紛中,雙方都強調是為了讀者,但爭議背後的實質是利益爭奪。"業內相關人士表示。據江西高校出版社發行部邵碧玉透露,百度文庫的文檔免費分享模式嚴重影響到出版商、作家的切身利益。以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的《蘇共亡黨十年祭》為例,這本定價22元的書,截止到3月26日,已在百度文庫上被瀏覽1591次,下載393次。"這給出版社帶來的市場損失折半算也在10萬元左右,且還未把電子著作權轉讓款計算在內。這還只是普通書籍的市場損失,暢銷書的損失比這不知要大多少。"
此前,盛大文學CEO侯小強也曾表示,百度盜版給盛大帶來的損失一年超過10億元。
"百度方面否認侵權,是不想把嘴裡的美食吐出去。"周賓卿說,"問題的癥結就在於百度公司能不能有效平衡各方利益,百度文庫文檔分享模式只兼顧到網站、讀者的利益,卻把著作權人的利益排除在外,這種商業模式是在鑽法律空子,是不能長久維持下去的。"
而除了相關方的利益之爭,我國公眾對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的薄弱,以及對網路"免費午餐"的偏愛,也是"百度式侵權"屢犯不止的原因。
在上海蘇寧電器五角場店的電子書專櫃前,有8年網路閱讀習慣的傅先生告訴記者:"我經常在百度文庫、新浪愛問等資料分享平台上下載、上傳一些東西,方便而又實用。"他也承認,很少考慮過是否侵犯作者權益的問題,"網路閱讀最大的吸引力就是'免費',一旦網路不能免費閱讀、下載,我可能也不會付費。"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黃奇萃也說:"作為一名學生,沒有太多的錢買正版書籍,網路是一個分享的平台,在網路上閱讀,看中的就是閱讀不收錢的好處。"
也有受訪者贊成付費閱讀,但認為要結合網路平台特點收費。如果一本紙質暢銷書賣20多元,而網路平台閱讀只需支付1-2元錢,那很多網民還是願意邁向"付費時代"。
告別"免費"
網路閱讀市場有待走向成熟近年來,我國圖書、音像領域關於網路智慧財產權的侵權糾紛和維權行動從未停止,雖然侵權不止、維權艱難,但在這一次次的"拉鋸戰"中,網路智慧財產權保護逐漸成為社會共識,網路免費午餐時代或許將漸行漸遠,付費閱讀、付費觀看將成為主流。
在50位作家向百度發難的同時,由樂視網發起,騰訊、迅雷、暴風影音等7家視頻網站加盟的"電影網路院線發行聯盟"宣布,將建立電影的收費線上播放平台,標誌著我國網際網路收費點播發行模式開始邁向成熟。
同濟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教授朱國華表示,相關行業主導部門應行動起來,倡導良好的商業文化,旗幟鮮明地反對"盜版"。相關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應審視技術變革的步伐,加快修改完善。"我國著作權法的許多規定還相對局限,在網路傳播權、電子書業政策、網路服務提供商責任、網路企業自律以及與侵權責任法的銜接等方面,跟不上文化產業和網路產業快速發展的步伐。"
陳乃蔚認為,法規是協調各方的最有力工具,一定要加大對盜版侵權者的處罰力度。我國可借鑑美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懲罰性損害賠償"規則,即對盜版侵權者明知故犯,一旦發現即判處高額賠償。"只有在法律的威懾下,百度等強勢網站才會考慮把誘人的蛋糕切分給原創者。"
還有業內專家認為,除了法律法規的完善,要徹底解決侵權糾紛,關鍵是要建立一種成熟的商業模式,這一商業模式須兼顧創作者、讀者以及網站等三方利益。如Google數字閱讀模式,採取支付或按比例分取廣告盈利方式,很好保障了原創者、讀者以及網站自身的利益。
昨天,李彥宏首度對百度文庫著作權問題予以回應,他表示百度很多部門正在做這項工作,希望能跟著作權方和作家探討共贏的商業模式。“我本人也正與公司的相關人員進行溝通,如果百度文庫不能有效地清除盜版,百度文庫甚至可以關掉。這個事情調動了百度和很多其他部門的力量做這項工作,我也希望加強這方面的管理,我也跟我的團隊講得非常清楚,態度非常明確,如何管好。當然了,我們更希望跟著作權方和作家能夠共同探討一種未來的各方共贏的商業模式,我也非常期待會得到一個滿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