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對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業務、行政、財務、人事、監察實行管理。 (十)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行為。 (十三)負責全市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機構簡介

白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於1985年,是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領導的行政執法機關,擔負著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重要職能。市局機關內設10個職能科室,另設監察室和1個直屬分局,掛靠3個社團組織;現轄白銀、平川、西區三個分局和會寧、靖遠、景泰三個縣局,派出30個工商所。全市系統現有幹部職工541人,其中黨員395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508人。

主要職責

白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對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業務、行政、財務、人事、監察實行管理。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三)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四)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五)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下,承擔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七)依法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監督管理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八)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濟活動。
(九)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十)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行為
(十一)負責組織管理並指導商標監管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著名商標的推薦、初審、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十二)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負責全市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四)管理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所屬協會的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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