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白玉嶺,歷任安徽省亳州市(過去為縣級市)公安局北關派出所所長、亳州公安局副局長。亳州合併三縣成立地級市後,白玉嶺任亳州市公安局巡邏防暴警察支隊支隊長,後該支隊改為特警支隊,其繼續任支隊長。
犯罪
犯罪實證
2009年7月初,亳州市紀委初步調查認定,從1988年到2008年12月,白玉嶺涉嫌收受70餘人次賄賂共169萬元、貪污13萬多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157萬元、違反規定經營獲利107萬元,同時還涉嫌強姦、毀滅證據等犯罪。
白玉嶺收受賄賂的對象主要包括:特警支隊內部人事調整的有關人員,招聘的協警,賓館、酒店等娛樂服務業老闆,涉賭、涉黃人員,涉嫌經營假藥的不法藥商,承建特警支隊辦公樓工程項目的負責人等。
庭審
白玉嶺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徇私枉法罪、強姦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2010年4月7日在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白玉嶺共涉嫌觸犯五項罪名:受賄罪、貪污罪、徇私枉法罪、強姦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受賄罪事實。據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白玉嶺在擔任亳州市公安局巡邏防暴警察支隊支隊長和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支隊長期間,在工程建設、案件辦理和人事調整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計人民幣153.11萬元。
白玉嶺
2008年5月,阜陽建工集團亳州項目部經理沈剛得知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準備興建支隊營區規劃建設中心,便通過李楊找到被告人白玉嶺,商談承攬工程及工程回扣等相關事宜。談妥後,工程招投標階段,在白玉嶺授意下,工程招投標代理公司亳州市聯創工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技術負責人蔣祥忠違規運作,使阜陽建工集團中標。同年11月,沈剛收到工程款139萬元後,即通過李楊向白玉嶺行賄30萬元,白玉嶺安排其弟白玉峰收下賄賂款。同年12月14日,白玉嶺安排白玉峰將上述30萬元交給薑桂德用於經營房地產生意。2008年12月19日,亳州市紀委對特警支隊展開調查,白玉嶺害怕此事暴露,安排白玉峰將30萬元賄賂款退還李楊。此外,起訴書還指控了其他46起受賄事實。
貪污罪事實。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白玉嶺多次獨自或夥同他人私分收繳的賭資及罰沒款項計人民幣17.4萬元。2006年3月,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在海頓飯店查獲一起賭博案件,收繳賭資19萬多元,白玉嶺將其中的5萬元占為已有;2008年7月11日,市特警支隊幹警在西關養鴿場查處一起聚眾賭博案件,收繳賭資約8萬多元,白玉嶺將其中的4.2萬元占為已有。
徇私枉法罪事實。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白玉嶺辦理案件過程中收受賄賂、接受說情、為小團體謀利,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放縱犯罪多起多人,情節嚴重。如2005年1月4日晚,孫炳蘭在市篩子市街自己經營的旅社裡容留兩名張姓女子賣淫,被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隊當場抓獲。孫炳蘭已涉嫌容留婦女賣淫罪,應當立案偵查。辦案人蔣某向白玉嶺匯報了案情,白玉嶺為罰款創收,未將案件上報市公安局法制科審批,擅自決定對孫炳蘭不立案偵查,僅以治安罰款處理。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事實。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白玉嶺財產和支出553.8萬元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91.9萬元,能說明來源與已經計入犯罪數額的有208.07萬元,有253.83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強姦罪事實。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白玉嶺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姦淫婦女。
浴場“小姐”聯名告發
據知情者稱,在此次出事前,白玉嶺也曾被“雙規”過,但後來不知何故不了了之。據介紹,白玉嶺身為公務人員,借用親友的名義開了數家浴場,並向亳州市其他浴場收費,如遇拒絕,便以各種藉口罰款,以打壓其他浴場壟斷市場。
2009年年初,白玉嶺被第二次“雙規”後,亳州市公檢法部門的大門上,貼了許多檢舉白玉嶺惡行的“小字報”,隨後,其親友名下的浴場生意突變冷清。
涉嫌強姦少女、嫖宿妓女
這個特警隊長不是一般的‘黑’
白玉嶺還涉嫌強姦少女、嫖宿妓女。他利用特權,從2004年以來在亳州市內3家浴場長期占用3個高檔房間。他一般上午到辦公室處理事務,下午就輪流到浴場洗浴、休閒,很多受賄交易是在浴場完成的。
2005年5月,白玉嶺在一家浴場將一名女收銀員兩次強姦,並致其懷孕。該女子曾狀告白玉嶺,後來白通過中間人拿出6萬元私了。當地紀委調查時,河南女孩鄧某反映,2006年她高中畢業後到亳州打工,落入“雞頭”之手,雞頭將她“獻給”白玉嶺,白將其強姦,後被強迫賣淫。半年後因不堪忍受,從二樓跳下逃跑時摔斷脊椎。其間,鄧某曾到亳州市公安局控告白玉嶺強姦,還上訪至安徽省公安廳。經省廳領導批示後,亳州市公安局才辦理此案,最後卻不了了之。
曾行賄“閱兵書記”保住副局長職位
1998年,李興民(已判刑,曾因花百萬元“閱兵”而聞名)任亳州市(縣級)市委書記時,公安局副局長白玉嶺因在工作中不注意團結等原因,外界一直有反映,市公安局曾建議將他調走。
1998年春夏之交,李興民在北京開會期間,白玉嶺到李的住處送了1萬元,請李對自己予以關照。後來,組織部門向李興民匯報擬調整白玉嶺的工作時,李保住了白的公安局副局長職位。
判決
2010年5月18日,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原支隊長白玉嶺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徇私枉法罪、強姦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處被告人白玉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受賄款、貪污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款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