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南文獻錄》記載,此山古貌“阜巒起伏,高八、九丈,橫亘數里”。據現存遺蹟考查,以此山為高峰,共五個山頭東西排列(白土山以東一個、以西三個)。因黃河多次決口,山下地土山淤高。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縣城設此,平山填溝,在1927年四鄉出車,往城內運土墊街。原來山界已被填平,至今在此山西北仍有半截老山溝遺址,長150米。山頂寬約30米,原土質堅硬,重載四輪太平車過而無轍,旱天無浮土,雨天無泥濘。傳說山上產黑蠍子,比其它蠍子多生兩個爪。
此山曾是陶布集、散之處,當時設布店多座。明、清歷代定陶特產白土布盛名各地,由四鄉運往此山,將布打成捆,裝車外運。陶布,織成長二十八尺,寬二尺,兩邊各有紅線一條。傳說:棉線紡得十分均細,織的稠密兜水不漏。布質很硬,打開布卷,能自動卷回。此布需染多次才能著色,做成衣服,穿十餘年猶如新裝。人得陶布,愛不釋手。另有傳說:陶布經過白土山,布則變為光滑有韌,布質增強,所以外鄉土布,雖已打紮成捆準備外運,也要多走數里過此山,以求布質提高。
由於陶布的外運,故白土山盛名在外。據說清朝時期,定陶縣苗樓村的李某在江蘇安徽一帶挑貨籃,換破爛,因與人口角動起手來,用扁擔將對方打死,被人告到縣衙,將李某押監收獄。知縣得知被告李某是定陶人,因知縣熟悉定陶(有說此知縣是定陶人),有意庇護,將李某發配白土山。原告認為白土山一定是邊遠之山,被告李某雖是定陶人,但不知白土山在哪裡,因致死人命發配邊疆,也無話可說。解差押著李某來到定陶城內白土山將他釋放,李某方由悲轉喜,回到苗樓家中。
該山在春秋時代,曹國稱曹南山,戰國時代稱陶山。後因山四周為湖澤,湖水涸後遍地結為白鹼,此山皆白色,故稱白土山,亦叫白頭山。還有說:每逢集市,滿山是白布,故又有白布山之稱。
抗戰之前,國民黨定陶縣監獄設於白土山附近。今定陶縣城內有白土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