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公素烈士

1929年11月,擔任中共南和縣工作委員會組織委員。 1939年調雞澤縣任武裝科長。 1939年底調回南和,任隊部副大隊長。

南和師範學校畢業。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9年11月,擔任中共南和縣工作委員會組織委員。1930年春,協同工委書記高煥廷、宣傳委員吳子平組織學生和農民民眾搗毀了國民黨縣黨部。1931年,為反對反動政府?扣公債和永定河工借款,與工委書記高煥廷,農民領袖黃河新組織領導縣紅槍會、大刀會等民眾武裝,舉行了兩次聲勢浩大的攻城暴動。失敗後,被捕入獄。1937年“七七”事變後,在家鄉組織農民抗日武裝。1938年4月調任縣二區任戰委會主任。8月,調任縣抗日游擊大隊任副大隊長。1939年調雞澤縣任武裝科長。同年8月23日,會同抗日縣長李慕三在南和縣河上村伏擊日軍。戰鬥僅1小時,將敵全殲。1939年底調回南和,任隊部副大隊長。1941年5月23日為掩護縣長和縣大隊副隊長突圍,與數倍於我之敵展開激戰。身體多處負傷,最後飲彈自盡,壯烈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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