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率是指土地違法行為發生的數量與上年發生數量之比以及與土地審批、使用、交易等合法行為之比.它所考核的是執法監察乃至土地管理工作的整體績效。常以百分比表示,其特點是通過樣本的審查結果,推斷總體中某些特徵或屬性發生的頻率或次數,藉以評價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值得信賴,並為實質性測試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