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是指對尚未達到國家防洪標準、抗震設防標準或有嚴重質量缺陷的病險水庫,採取除險加固措施的工作 。按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水庫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病險水庫進行分類,採取相應的加固措施,制定加固計畫,限期消除危險,有關人民政府應當優先安排所需資金和物料。除險加固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格證書的單位作出加固設計,按基本建設程式,經審批後組織實施。
水庫安全分類標準
按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 ,水庫安全狀況分為3類:二類、三類即為病險水庫,其中三類壩應立即立項,安排實施計畫,進行除險加固,限期脫險。
水庫病險類型
中國的水庫大多數建於20世紀五六十年代,許多水庫建設採取了邊勘測、邊設計、邊施工的方式,投入不足,主要靠大搞民眾運動修建,質量控制不嚴,多數水庫工程標準低、質量差;在其後的運行中,工程缺少必要的維修養護,同時,加固處理進展緩慢,致使大量水庫帶病運行 。
水庫病險問題主要有:
①實際防洪標準達不到國家的有關規定,其中許多是達不到部頒水利樞紐工程除險加固近期非常運用洪水標準的三類水庫。
②大壩及其他建築物實際抗禦地震的烈度達不到水庫所在地區抗震設防標準。
③大壩及主要建築物結構穩定安全係數達不到有關設計標準。
④大壩滲流穩定安全係數達不到有關設計標準。
⑤主要泄水建築物水工金屬結構老化失修等問題嚴重,不能正常使用。
⑥大壩及主要建築物存在其他嚴重質量問題,不能正常運行。大壩安全分類和存在的各類病險問題必須通過大壩安全鑑定來確定。
病險水庫的危害
中國病險水庫的數量很多,其危害主要是 :
①嚴重威脅下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據統計,中國的病險水庫下游有數百座城鎮,上億人口以及京廣、京九、隴海、京哈、津浦等主要交通幹線。加固病險水庫,保證水庫安全,解除其對下游的威脅,極其重要。
②一般不能正常發揮其防洪作用,汛期需要降低水位,甚至有的水庫要空庫迎汛,嚴重影響防洪效益的發揮。
③一般不能正常蓄水,不能按設計興利庫容運行,嚴重影響水庫原有的供水、灌溉、發電等效益的發揮。
除險加固措施
在現有工程基礎上,採取綜合治理措施,消除病險,保證工程安全使用。加固措施主要有 :
①提高防洪能力,對達不到防洪標準的,採取加高大壩、擴建泄洪設施或兩者結合的方法處理。
②抗震加固,對壩坡不穩定的,採取放緩壩坡或進行防滲、排水等措施,增加壩坡抗震穩定性。對壩體、壩基產生液化的,採取更換土料、打振沖碎石樁、振衝壓密土體或設定壓重等措施。
③壩身加固,對土石壩壩坡不穩定、裂縫、塌陷等,一般採取放坡、灌漿、開挖回填、加壓重等方法處理。對混凝土壩抗滑不穩定的,可用加大壩體斷面或用預應力錨索等方法處理。對混凝土壩裂縫,一般採取灌漿、錨固和表面封閉等方法處理。
④大壩防滲,根據具體情況,採用不同形式和材料的灌漿或構築垂直防滲牆。水平防滲鋪蓋出現問題的,可進行修補或用垂直防滲代替,另外,各種土工合成材料在壩體防滲工程中被廣泛使用。
⑤泄水建築物水工金屬結構更新改造,應根據專業機構的檢測結果,進行修補、更新或報廢。
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首先由水庫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全面的安全鑑定,確定存在的各種問題,然後,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勘測、設計、施工。除險加固工程有時比新建工程更複雜,要因地制宜,採取合理的加固方案,使加固工程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和經濟性。
中國從1975年冬開始病險水庫的全面加固,截至1999年底,全國病險水庫加固累計完成投資170多億元,加固後效益顯著。在加固工程中,創造和使用了一些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新材料,取得了許多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