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銷售額

當期銷售額

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此謂銷項稅額。

計算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銷售額×適用稅率

例如:某鋼鐵公司向某機械公司出售一批鋼材,出廠價格為1000萬元人民幣,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

該鋼鐵公司應當向機械公司收取的銷項稅額的計算方法為:

銷項稅額=1000萬元×17%

=170萬元

此外,因為在銷項稅額的計算銷售額中,銷售額包括不含稅和含稅兩種,所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稅率

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

怎樣確定

當期銷售額包括增值稅納稅人當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從購買方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支付利息、

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和代墊款項等費用,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納稅人應當按照當期銷售額計算當期銷項稅額,在向購買方收取貨款,勞務收入以外同時收取。

納稅人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採用銷售額與銷項稅額合併定價方法的,應按照一下公司計算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適用稅率)

例如:某書店本月的圖書銷售收入為113萬元(含增值稅稅額),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3%,該書店不含稅銷售額和銷項稅額的計算方法為:

不含稅銷售額=113萬元/(1+13%)

=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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