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永樂十二年(1414),田福以鄉薦的身份貢入太學,被選入宮內抄寫制令詔書。同去的太學生嬉笑喧鬧,只有田福在抄寫時正襟危坐,一絲不苟。
正統三年(1438),田福被提拔為澤州判官。到任後,他抑制富豪的不法行為,處處為百姓謀利,深受百姓愛戴。中書舍人黃睦之是澤州人,他的親屬子弟倚仗他的權勢為非作歹,魚肉鄉里,百姓敢怒而不敢言,前任太守不敢得罪這位權貴,不肯為民作主。田福前來上任,黃家子弟也來迎接,藉此向百姓示威。田福對這裡的情況早已瞭然在胸,一下車即將黃家的人趕走,並痛打為虎作倀的當地吏卒。黃家子弟懾于田福的威嚴,不敢再勾結其他土豪欺壓百姓,別的土豪劣紳也受到了震懾,收斂了許多。經過嚴厲打擊,澤州境內劫匪潛蹤,治安情況大有好轉。
因為有善政,田福升遷為四川道監察御史,巡按四川。他為官質直廉靜,謙恭謹慎。在任上不拘一格,廣招賢才,凡德才兼備者都被錄取。當時朝中賄賂成風,也有官吏富商向他饋送錢財,都毫無例外地拒絕了。田福愛才重才,知人善任,不拘一格舉薦人才。他認為,各級官吏關係到百姓的安危,應該提拔博學多才、品行好的人。一知府求薦,向田福饋送數百金,田家拒之不受。田福得知後,申奏進行,求薦的知府受到重用。
田福任監察御史期間,嫉惡如仇,鐵面無私,敢於直言,多次彈劾違法和失職的官員,使權貴皇親都懼怕幾分;在考吏治,辦理案件的過程中,精明能幹,毫不徇私,所到之處,皆贊其是:“真御史!”
有一次,田福為了了解一件案子,微服出訪,但在途中不小心觸犯了當地的知縣。知縣正要拷打審問他,聽說清廉的按察使就要到來,便把田福關進了監獄。在獄中,他從囚犯口中了解到這個知縣貪贓枉法的情況,掌握了證據。於是告訴獄吏:“我就是按察使。”知縣知道了,忙趕去道歉。田福向朝廷上奏彈劾,便罷免了這個知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