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田力新,1947年生人,是原北京鐵路分局辦公室的服務員,日常工作主要是負責分發報紙、打掃衛生和看門值班等勤雜工作。
因不堪情婦敲詐,詐欺其親屬和朋友186萬餘元應付情婦,並逐漸頻繁光顧各家著名夜總會揮金如土,他自稱曾在“天上人間”消費,也曾一次叫了7個小姐。
2004年2月18日深夜,田力新在妻子、內弟等親屬的陪同下前往單位自首。
2011年3月15日,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通過官網公布了對此人的判決及詳細案情。
經歷
1999年初,田力新結識了一名姓尹的髮廊小姐,兩人認識不久就在尹某的住處發生了關係,田力新給了她500元。此後,田力新每隔一段時間就去找尹某,完事後都給一些錢,前後共有1萬多元。2001年,尹某回吉林老家後就不斷給田力新打電話要錢,田害怕露餡,只得按尹某的要求多次給其銀行卡里匯錢。“她逼得太狠了,家裡的錢都給她了還不放過我。走出這一步我就無法回頭了,只能拖一天算一天”。田力新說,在其積蓄被榨乾之後,為應付不斷的“逼債”,他只得開始了詐欺生涯。
從2001年到2003年上半年,田力新先後共給了尹某大約18萬元。在此期間,田力新的心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隨著騙到的錢越來越多,田力新開始頻繁出入本市各家歌舞廳和夜總會。每次都是他自己前往,有時叫三五個小姐,多則叫七八個小姐。在這些小姐眼中,田力新是一個豪爽的大款,不僅小費給得多,還經常請小姐們集體去吃夜宵。
提訊時田力新曾不無得意地奚落檢察官:“天上人間你去過嗎?北京有名的夜總會我都去過,你知道一次叫7個小姐是什麼感覺嗎?只要給錢,你想讓她們乾什麼就乾什麼。”
田力新在法庭上也不掩飾自己的奢靡行為,他供述稱,“北京大的娛樂場所我都去過,每周去四五次,每次花費3000至5000元不等。自1999年開始到我自首前,共花了150多萬元”。
詐欺案
田力新詳細交代了他行騙的具體方法和過程,用兩個詞概括即是“高息”和“殺熟”。被害人韓某在證言中也印證了這一點,他在北京鐵路分局訂票室當售票員,田力新經常到訂票室購票,時間長了就認識了。2000年初,田力新對韓某說,他弟弟在銀行當副行長,銀行發行內部職工債券,年利息20%,只限銀行內部人員購買,“他問我要不要他弟弟拿的指標”。韓某說,自2000年到2003年,他從田力新手裡共買了26萬元債券,並得到了3.52萬元利息,“2004年2月他還給了我2.5萬元”。
田力新拿到本金後沒幾天,就把承諾的利息交給韓某。此後,原有的些許擔心便不復存在了。就這樣,“田力新能弄到高息存款指標”的事在原北京鐵路分局機關就傳開了,一時間,不少熟識的同事主動找到他,求他幫忙存錢。除了身邊的同事,田力新的目標還有他的家人。他對自己的弟弟、妹妹、女兒、親家、大姨子等親屬謊稱,自己所在的單位要向內部職工發行鐵路集資債券,年息20%。親屬們絲毫沒有懷疑,將平日積攢的存款交到了他的手上。
經法院審理後認定,1999年3月到2004年1月間,田力新以各種名義,總共詐欺親友及同事186萬餘元。
最終法院認定田力新犯詐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同時責令其退賠各被害人共18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