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侯

周穆王大臣。其時周王室開始衰微,諸侯有的不遵王命,社會秩序不安,他建議周穆王,加強刑法,於是作五刑三千條,其中墨刑千條,劓刑千條,臏刑五百條,宮刑三百條,大辟(死刑)二百條。

來源

這些刑罰貴族均可用錢贖罪。因這五刑是他建議制訂的,故名曰《甫刑》。

文學

甫刑
拼音: fǔ xínɡ
解釋: 1.即《尚書.呂刑》。周穆王時有關刑罰的文告,由呂侯請命而頒,後因呂侯後代改封甫侯,故《呂刑》又稱《甫刑》。 2.借指周代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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