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

用人

用人(yòng rén)漢語辭彙。1、任用人才;使用人員。2、使用的人。3、猶言使用民眾。4、古謂殺人以祭。5、傭工;僕人。6、特指奶媽。

基本信息

詞語解釋

用人 yòngrén
1. [ make use of personnel;choose sb.for a job]∶選用人才。造句:善於用人。
2. [be in need of hands]∶需要辦事人員。造句:現在正是用人的時候。
用人 yòngren
[servant] 僕人
女用人。

引證解釋

1. 任用人才;使用人員。
《淮南子·說林訓》:“凡用人之道,若以燧取火,疏之則弗得,數之則弗中,正在疏數之間。” 宋 王讜 《唐語林·政事下》:“ 懷州 刺史闕,請用人。”《文獻通考·田賦二》:“古之時用人,稱其官則久而不徙,或終其身及其子孫。” 明 張居正 《乞崇聖學以隆聖治疏》:“用人、行政,無一不當乎人心。”明 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公(袁可立)上其事,大約謂……尤宜破格用人,圖復建驃騎之功,以佐縣官之空乏。”《說岳全傳》第十三回:“今 岳飛 之才,不弱於韓信 ;況國家用人之際,豈可失此棟樑?”
2. 使用的人。
漢桓寬 《鹽鐵論·錯幣》:“夫鑄偽金錢以有法,而錢之善惡無增損於故。擇錢則物稽滯,而用人尤被其苦。” 王利器 校注引 黃侃 曰:“‘用人’當作‘用者’解。”
3. 猶言使用民眾。
《國語·越語下》:“後無陰蔽,先無陽察,用人無藝,往從其所。” 王引之 《經義述聞·國語下》:“用人無藝者,人猶眾也,言用眾之道無常也。”
4. 古謂殺人以祭。
《左傳·昭公十年》:“秋七月, 平子 伐 莒 ,取 郠 。獻俘,始用人於 亳社 。”杜預 註:“以人祭 殷社 。”
5. 傭工;僕人。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回:“又交代用人,從此叫那土老兒叫做老爺,叫自己做太太。” 沙汀 《丁跛公》:“他是鄉約的內弟……他在這屋裡算是一個跑腿的用人。”
6. 特指奶媽。
曹禺 《北京人》第一幕:“她是 曾 家多年的用人,大奶奶的丈夫就吃她的乳水哺養大的。”

示例

1、用人單位是指具有用人權利能力和用人行為能力,運用勞動力組織生產勞動,且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的單位。
2、要實現智慧用人,要理解現代人事管理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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