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產業管理
產業管理就是為實現產業發展和國家巨觀調控的目標,設計並保持一種良好的環境,對產業進行規劃、組織、協調、溝通和控制的一種管理過程。產業管理有時又被理解為行業管理 。
產業管理的內容1
產業管理包含兩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就是組織行業協會,通過行業協會來統一規劃、協調、指導、溝通各同行業個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促進產業的發展;
第二個層次是國家政府機構通過制定各種財政、金融等政策來確定各產業,尤其是重點產業的發展方向和目標,對各產業進行規劃、協調和指導。
它們之間的協調主要是通過行業協會和跨行業的行業聯合會與政府部門的密切溝通進行。
產業管理體制1
產業管理體制是指各產業管理機構和組織的設定,各機構組織之間的許可權劃分和經濟利益的調節方法,是規範和調節各產業經濟活動中各經濟主體之間利益關係的制度體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業管理體制主要包括三類經濟主體:政府、企業與中介組織。這些經濟主體之間形成三種基本經濟關係:政府與企業的關係;企業與中介組織的關係;中介組織與政府的關係。這三種經濟關係中,居於核心和基礎地位的是政企關係。
一、政府與企業的關係
在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中,政府與企業的關係可以分為三個不同的方面:巨觀調控、微觀管理和微觀規制。
1、巨觀調控是政府作為巨觀經濟的中立協調者與管理者,通過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經濟立法、經濟計畫、產業政策和行政手段等多種方式,引導資源流向,以實現特定的一個或者多個巨觀經濟目標。
因此,巨觀調控反映的政企關係是一種間接的政企關係
2、微觀管理是政府代表國家站在出資者立場上依靠行政命令或直接參與市場的方式對微觀經濟主體實施的一種內部管理,主要指國有資產運營管理、部分社會公益事業和部分城市公用事業的投資和直接管理活動。
3、微觀規制則是政府站在中立的立場上,依據行政、法律法規和經濟等手段對微觀經濟主體實施的一種外部限制和監督,它包括行政性規制、經濟性規制(市場準入和特定產品定價)、社會性規制(產品質量、污染排放及勞動安全等標準的設定)以及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規制。
因此,政府的微觀管理和微觀規制反映的是直接的政企關係,它是政府通過某種手段對企業施加直接影響的行為。
二、中介組織與企業的關係
1、自律性行業組織。其主要職能是通過制定行業發展準則,規範內部企業間的競爭,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2、法律、財務服務機構。主要職能是評價和審查企業的行為,監督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公開競爭,規範市場行為,反對欺詐,並調解市場糾紛。
3、市場交易中介組織。它們的作用是直接為市場交易活動的順利開展提供方便和服務,降低市場交易費用。
4、市場監督鑑證機構。其主要職能是:反對弄虛作假欺騙消費者,保證市場公正交易、公平競爭,穩定經濟運行秩序。
三、中介組織與政府的關係
在市場經濟中,中介組織所起的作用是多種多樣的,最突出的就是橋樑和紐帶作用。要起到這種作用就不能不與政府發生關係。
從中介組織與政府的關係看,政府的主要職能是制定並維護一個良好的市場遊戲規則,為中介組織創造一個寬鬆的社會環境和執業環境。
- 中介組織的主要職能是:
- 運用其專業知識為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
- 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的利益群體服務,承擔著聯繫政府與企業之間橋樑和紐帶的作用,並通過這些服務使自身也獲得發展。
政府和中介組織是兩個不同的權利主體,它們在權力和職能上有本質的、明確的區分。
總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中介組織與企業等經濟主體之間既是相互獨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的。所謂彼此獨立,就是政府、企業和中介組織有明確的權利邊界和職能範圍,不存在錯位、越位和缺位現象。所謂相互依存,就是指政府為企業和中介組織的有效運作提供了法律框架和相關規定,而中介組織則有效地溝通了政府和企業之間的關係
產業管理模式1
產業管理有三種不同的模式:
1、產業內部管理型;
2、政府主導管理型;
3、政府與產業部門互動管理型。
中國產業管理的總目標與模式1
(一)產業管理的總目標
產業管理的總目標,就是要在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前提下,從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出發,按產業規劃、按產業組織加以管理,發揮中介組織的橋樑作用,促進和加強企業在產業經濟活動中的橫向聯繫和聯合,加強巨觀經濟和微觀經濟的協調,從而建立具有中國特色、企業充滿活力的產業管理體制。
(二)產業管理模式的選擇
產業管理的總目標和現行體制決定產業管理模式的選擇。產業管理要求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上簡政放權,搞活企業。
產業管理又要求加強和完善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就是要使政府部門從以往部門的集權管理轉變為產業的巨觀協調,主要通過各種經濟方針、政策和指導性計畫而不是指令性計畫指標來實現國家對整個產業的管理。
更重要的是,產業管理要求巨觀經濟與微觀經濟的充分協調,把政府的巨觀指導和控制與企業的微觀自主經營和充分搞活結合起來。
因此,從產業管理的總目標和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看,我國的產業管理應當也應該採用第三種模式,即產業界與政府相互作用的產業管理模式。
(三)產業管理的組織建設
實現產業管理的目標,必須有一定的實施組織體系。我國的產業管理體系,將形成兩個主體多種層次的管理體系。
主體1:是政府產業管理機關,代表國家履行產業管理職能,主要以法規和政策手段為主,是一種調控和干預性管理;
主體2:是眾多的產業管理組織,以協調服務為手段,實行自主協調產業管理。
層次1:靠近政府,是一批大的行業協會和行業聯合會,屬半官半民性質,以協調手段為主,是一種引導推動性的管理;
層次2:是以產品協會為特徵的行業協會,屬民間性質,以服務為主要手段,是一種自律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