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生存性智慧”在時間上既是傳統的,又是當下的,甚至也是未來的,是中國傳統文化中一直存在並流淌在中國人血液中的一種哈耶克意義上的“默會知識”。
“生存性智慧”是我為了推進“中國經驗”或“中國模式”領域的深入研究,專門建構的一個概念。
要點
第一,就當下所有的中外討論而言,大都是“知識導向”而非“智慧導向”的。這種“知識導向”的研究預設在根本上認為:人類社會與自然都是由知識建構而成的,因而也必定是可以通過知識而被認識和解釋的;但是,這種研究預設卻在根本上無視甚或否定了人類社會與自然的生存性本能以及由其生成的“生存性智慧”的揭示和解釋。
第二,當今任何一種“知識導向”的研究大都是先行價值判斷或有意識形態承諾的,而不論其是規範性研究,還是所謂“科學”的經驗性研究。但是這樣的研究卻根本無法探及(更不用說認真審視)人類社會與自然賴以存在的“生存性智慧”及其背後作為基本支援的哲學,也無法探及和分析那些“去價值判斷”的以生存或演化為根本的“生存性智慧”。
第三,當今任何一種“知識導向”的研究都內在趨向追求“知識增量”,因此,大都是在知識框架內部展開的概念或邏輯遊戲;離開了知識框架,這些研究也就失去了意義。於是,我們至今沒有一種研究是針對這種於現代性以降更加強勢的知識框架本身的反思和批判。
第四,當今任何一種“知識導向”的研究,從內在上講大都是建構的、邏輯的、原則性的。任何這樣一種研究都內在地隱含一種普遍性訴求。但是與之截然不同的是,“生存性智慧”在時間上既是傳統的,又是當下的,甚至也是未來的,是中國傳統文化中一直存在並流淌在中國人血液中的一種哈耶克意義上的“默會知識”——我更願意稱其為一種傳統的、當下的和未來的“默會智慧”複合體。
第五,“生存性智慧”是知識框架以外的、與知識緊密相依和互動的智慧。“生存性智慧”不注重原則,但是有自己的原則(“生存性原則”),不關注普遍價值或道德,而遵循具體價值或道德。
第六,“生存性智慧”是地方性的,但又區別于格爾茲所謂的“地方性知識”。它是活生生的、有效的、靈活的、可模仿傳播的;它是親職教育和人際聚分的結果,而非學校教育的知識、學科、科學範式的產物;它的品格和有效性都是具體的,受時空限制。它對任何一個人而言不承認任何一種意識形態的承諾,它在各自的有效範圍內展開。
第七,任何一種關於社會研究的知識在內在上是以人為本的,是以國家、社會、國際為基本限定的,在根本上還是排除自然的,是以自然為客體或對象的,即使關注自然生態,也是將之作為外部存在而予以關注的。但是“生存性智慧”本身卻是生態的,是將人與自然融為一體而加以關注的;它是不以國家、社會或國際為限定的。
發展模式
第一,就經濟發展而言,“生存性智慧”的存在形態主要有兩個相互勾連的方面:以促進本地經濟發展為責任倫理目標,以血緣關係圈、地緣關係圈(即“同鄉圈”)、業緣關係圈和“華人網路社會”等為網路建構以自己為中心的“關係共同體”,並以此為基礎以各種“策略性行動”在經濟交往中開展“熟人交易”,在政治交往中獲得相對可靠的政治庇護人、利用發展主義政績體系等獲得意識形態支持,進而形成以本單位為界限的“內方外圓”的經濟政治利益共同體。第二,從倫理上看,“生存性智慧”實質上體現為以某個“生存共同體”(家庭、單位、地區、國家等)的“共同利益”或“共同善”超越更大共同體的“普遍利益”。
第三,從意識形態上看,“生存性智慧”依附於諸如經濟發展、共同富裕等具有正當性和有效性的某種意識形態性話語體系,因此,利用這種意識形態話語的庇護形成關於意識形態的“真假結構”亦是“生存性智慧”的應有之義。
因此,如果我們以“生存性智慧”來把握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進程,最近30多年來的經濟發展大體上可視為這樣一個過程:“生存性智慧”以經濟交往中的“熟人交易”和政治交往中的“策略性行動”為基本形態、以不同層次“生存共同體”的“共同利益”或“共同善”為依據、以經濟發展的後果為最高“責任倫理”判準形成的一個“未意圖擴展”的歷史進程。它之所以是一種“未意圖的後果”,乃是因為它不是經由任何整全性的理性設計而達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