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工資理論

生存工資理論

“生存工資理論”是18世紀末19世紀初由亞當·斯密和大衛·李嘉圖提出並描述的理論,該理論更多地揭示了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的一個現實情況。生存工資論的要點是:從長遠看,在工業化社會中,工人的工資等於他的最低生活費用

基本思想

生存工資理論的概述

。這也就是說,工人的工資只能保持在維持其生存的水平上,只能保持在使其勉強餬口的水平上。

生存工資論是早期比較流行的工資理論,其理論的基本思想是:勞動者的工資應當等同於或者略高於能夠維持其生存的水平。後來,在19世紀中葉,生存工資理論逐漸被工資基金理論所替代,如今,西方經濟學裡的主流工資理論是分享工資理論。

實際套用

我國實行的生存工資理論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西方國家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實行的“生存工資理論”,我國給普通公務員、工人、打工者們的工資剛好夠他們生存。通過這樣的政策國家能夠得到的好處是,通過壓低工資可以更快的完成最初的原始資本積累,在國家利益面前,民眾利益的犧牲在短期里就成為必然。就正如某位學者指出的那樣,工業化初期,工資只能維持在使工人能夠勉強生存、勉強餬口的水平上,這樣,才能順利地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並持續保持這種略顯殘酷的“競爭優勢”。

因此,在我國很多人對工資的認識更多還停留在殘酷的“生存工資”階段。這個由古典經濟學派大師亞當·斯密和大衛·李嘉圖描述的理論,更多地揭示了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的一個現實——從長遠看,在工業化社會中,工人的工資等於它的最低生活費用。也就是說,工資只能保持在維持其生存、使其勉強餬口的水平上。很多人甚至認為,正是這種“生存工資”成就了中國的競爭優勢。

分享工資

麻省理工學院的馬丁·魏茨曼提出了著名的分享工資理論。分享工資,是指對生產單位——企業的利潤分享,因此,也可以看作是分紅工資。它是工人的工資與某些經濟效益指標掛鈎、隨經濟效益水平而同比例增減的勞動報酬制度。

在西方經濟學裡,“分享工資理論”已經跨越18世紀末19世紀初的“生存工資理論”、19世紀中葉的“工資基金理論”、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邊際生產力工資理論”和20世紀中期的“勞資談判工資理論”,成為主流的工資理論。分享經濟成長的紅利、分享企業發展的好處,已經成為民眾的基本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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