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背景
皇台集團在1993年國家統計局首屆中國糖酒工業企業評價中,被評為中國飲料製造業最佳經濟效益500強之一;1994年被國家經貿委等6部委列入全國大型一檔企業和國家一級釀造企業;1995年被甘肅省列為32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單位之一; 96年甘肅省人民政府授權其經營國有資產.皇台集團開發的"皇台"牌、"涼州"牌兩大系列、14個品種、 32個花色規格的酒類產品全部達到國家規定的優級品標準, "涼州"牌、 "皇台"牌註冊商標被甘肅省工商局評為馳名商標,1994年在時隔80年的第二屆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皇台酒與茅台酒雙雙榮獲金獎. 本公司系經甘肅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8]63號文批准,由甘肅皇台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麗澤隆科貿公司、蒼南縣迪科技術發展公司、 上海人民印刷八廠、安陽市長虹彩印企業集團共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設立時公司股本總額為10000萬元. 公 司主發起人甘肅皇台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經評估確認為12159.40萬元的經營性資產, 作為出資投入本公司,按1.33594:1的比例折為股份9101.756萬股,北京麗澤隆科貿公司、安陽市長虹彩印企業集團、上海人民印刷八廠、蒼南縣迪科技術發展公司分別以現金400萬元、 200萬元、 400萬元、 200萬元投入本公司, 均按1.33594:1的比例折為股份合計898.244萬股.公司主發起人甘肅皇台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入的經營性資產包括: 釀造生產的一、二、三分廠、制曲分廠、 動力維修分廠、包裝分公司、飼料車間、銷售公司及相關的供應、質量檢測、 生產計畫等管理部門. 此次資產重組, 剝離了與主營業務不相關的紙箱廠、飲料廠、皇台大廈、 運輸公司等其他經營性資產和職工宿舍、餐廳、賓館等非經營性資產.重組後股份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占其總 收入的100%,主營業務利潤占利潤總額的100%.目前本公司具有年產1萬噸的白酒生產能力, 居甘肅第1位. 其中採用的國內先進的釀造技術、工藝和設備,在規模和水平上處於同行業領先地位.本次4000萬A股公開發行後,本公司股本總額增至14,000萬元,已於2000年7月27日在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辦理了變更登記手續,註冊號為6200001050182.
經營範圍
白酒、 葡萄酒、酒精的生產、批發零售,自產副產品的批發零售,食品(糖)生產、銷售,自產副產品的批發零售;甜菜種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