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1903年7月17日,生於奉天錦州東吐默特旗瑪拉嘎塔村一個中農家庭。
1903年12月30日,隨家族遷移內蒙古彰武縣大冷營子居住。
1911年,入彰武縣大廟私塾讀漢書一年,其後入奉天兩等高等國小堂及奉天私立中學就瀆。
1924年10月,獲得官費保送日本留學,先入日本陸軍振武學校完成預備學業,繼入日本陸軍聯隊步兵大隊實習。
1925年4月,考入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十八期學習。
1927年7月,畢業二回國後投效軍隊,歷任國中級軍職:其間與川I島芳子(滿清肅親王第十四和碩公主、日本浪人川島浪速養女、漢名金璧輝)結婚,一年多後離異。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得日本關東軍支持糾集武裝人員,組建“內蒙古獨立軍”,自任總司令,後改稱“內蒙古自治軍”,任總參謀長兼第三軍司令官。
1932年8月,任偽滿洲國興安警察局警務科事務官。
1933年3月,充任興安南分省達爾罕警察局局長(任職三年.駐節鄭家屯、王爺廟)。
1935年7月1日,任興安南省警務廳廳長(駐軍王爺廟),兼任興安南省警察學校校長。
1937年3月,轉任興安南省政府民政廳廳長(任職一年兩個月,駐節王爺廟)。
1938年5月20日,轉任興安軍管區司令部少將部附(任職十日,駐節鄭家屯)
1938年6月1日,任興安南地區警備司令部司令官(任職一年.駐通遼)。
1938年6月3日,兼任甘支隊支隊長,率部赴熱河,冀東一帶討伐國共兩黨統轄之敵後抗日游擊武裝。
1938年12月底,返回原駐地通遼(任職約半年)。
1939年1月1日,任興安南警備軍司令部司令官,率部駐防通遼地區。
1940年3月1日,免職。
1940年3月1日,轉任興安陸軍軍官學校校長(任職三年,駐防王爺廟)。
1943年3月1日,轉任偽滿洲國第九軍管區司令部司令官(任職約一年半,駐防通遼地區)。
1943年10月30日,被偽滿洲國軍政部授予陸軍中將:
1945年8月26日,在蒙古木里黑圖站被蘇聯遠東紅軍俘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著有《甘珠爾扎布筆供》(1954年7月21日撰稿,載於中央檔案館編:中華書局2000年7月出版的《偽滿洲國的統治與內幕——偽滿官員供述》第642頁),《“凌升通蘇事件”真相》(載於孫邦主編: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的《殖民政權》第101頁),《肅親王之一家》(載於中國文史出版社《文史資料存稿選編—一晚清北洋》上冊)。
主要罪行
罪行筆錄由甘珠爾扎布本人供述,故採用第一人稱,筆錄記錄於1954年7月31日,出自中央檔案館編的《偽滿洲國的統治與內幕:偽滿官員供述》。
一、任內蒙古獨立軍總司令的罪行:
1931年9月18日晚,我在鄭家屯滿鐵公所聽到日本帝國主義關東軍向我國東北發起侵略戰爭,正在攻擊瀋陽的訊息。第二天夜,我乘火車到達瀋陽,住在萬國旅社。20日聽旅館的人說,關東軍已搬到瀋陽。我馬上找到關東軍司令部會見板垣征四郎大佐(高級參謀),我請求他趁這機會,幫助我三千支步槍及彈藥,和派日人專門負責幫助。板垣答應了。他說將來溥儀上東北來,你同意不同意?我說同意。我這就開始走上了背叛人民的第一步。我回到旅館後,即打電話招集在沈的蒙古朋友及蒙旗師範的學生,還向日本和北京的朋友打電報,請他們來參加這個內蒙古獨立運動。20日因我沒有經費,又去見了板垣大佐,請求幫助經費,但板垣只給了我五百元日幣,他說經費沒有,讓我自己想辦法。他又給我介紹了日寇航空少佐麥田某。我到麥田少佐那裡借到五百元日幣,我又回到大連由露天市場借來了我幾個月的生活費七百多元日幣,這就是那時內蒙古獨立軍的全部經費。過了幾天,各處來的蒙古朋友有蒙旗師範學生,以哈豐阿為首的一百餘人,這時包善一也在瀋陽,還有由日本回來的李友桐、吳廣義等,北京的韓鳳麟,大連來的正珠爾扎布,由鄭家屯來的薩嘎拉札布等,因蒙旗師範學生許多都年齡很小,不適合從事獨立運動,這些人都給路費叫他們回家鄉了。剩下有30多名,和其他人共合有四十餘名。關於組織獨立軍問題,討論結果,成立了獨立軍總司令部,大家舉我為總司令,薩嘎拉扎布任參謀長、哈豐阿任秘書長,李友桐任宣傳隊長,韓鳳麟任副官處長,其他處因當前尚無必要,未設立,另外剩餘的人員編成學生隊,吳廣義任學生隊長。編了內蒙古獨立軍軍歌和蒙古獨立宣言文,內容大要是:內蒙古人民要脫離中華民國的統治而獨立,成立獨立國,恢復失地,從此後不受中華民國和一切軍閥的統治等。
九月末,我們乘火車到了博王旗包善一家,這時在鄭家屯的博彥滿都也參加了我軍,等待武器彈藥。十月初,關東軍給派的和田動顧問(日本退伍中尉),帶來了三千支步槍,每支槍附有二百粒子彈,四十多枚手榴彈,和兩挺已破舊不能用的重機關槍。這些槍枝在鄭家屯南一棵樹站移交給我們。我帶領車馬領到包善一家。這時,韓色旺和天紅聽到我已經帶來武器彈藥的訊息,都到大林站,派人領去了一千多支槍和彈藥。其餘的分發給包善一處,保存在他家裡。十月初,我率領學生隊到大林站會見了韓色旺和天紅。這時韓色旺已有一千餘人,天紅的部下有三百餘人,包善一也大約有一千多人。在大林站我和韓色旺、天紅、日本顧問等研究編制了內蒙古自治軍,由包善一任總司令兼第一軍司令,韓色旺任第二軍司令,我任第三軍司令兼總參謀長。當時一般人都說自治軍有一萬人。又決定進入通遼解決軍費、軍衣、軍糧等問題。十月十日派了博彥滿都為首的幾名學生到通遼交涉,允許我軍和平進駐通遼,但被駐通遼的張學良軍隊拒絕。我決定攻擊通遼。十二日晨,包善一派來的鐵管帶為首的七十多名和韓色旺的第二軍一千餘名,我的第三軍三百餘名和學生隊,一共一千三四百名,攻擊了通遼,戰鬥十餘小時,占領了一部分街道,但被張學良軍反擊,日沒時退出通遼,退到錢家店,第二天又退到大林站。這次戰鬥的結果,第一軍鐵管帶以下七十餘名全部戰死外,我第三軍和第二軍沒有大損失。通遼居民和張學良軍的損失不明。我軍進入通遼小街基和通遼街時,搶掠了商家和居民的物資財富和馬匹等,還在大林站和錢家店也搶空了居民的財富,給人民很大損失,數量、價值等無法估計。從此以後,顧問和田勁等日寇跑回四平街解散,只剩韓色旺的朋友松井清助大佐一人。我們逃回大林後,討論了將來的行動計畫,並委託松井大佐,叫他跟關東軍請求大炮。松井大佐赴瀋陽後,從此我們三個軍沒有什麼連絡,各乾各的了。我帶的第三軍又被通遼的自衛團襲擊,逃出大林站向北進軍,十月中旬到了韓色旺家附近駐屯。十月下旬松井大佐來信通知說已由關東軍領來了四門重迫擊炮和四挺重機關槍。由這時起松井奉關東軍命令充當自治軍顧問。我帶領我第三軍到溫都爾王府附近領了一門迫擊炮和一挺機關槍。這時我派正珠爾札布為後方連絡員、赴瀋陽。十一月上旬,我率領部隊向舍伯爾吐方面前進到大林北28戶時(全漢人部落),當地的自衛團不許我軍進入村里,因此我下令攻擊該村。戰鬥由正午開始到日沒,打死了二個屯民。這時村裡的地主馬某等趁天黑帶著家族向通遼方向逃跑。我帶部隊進入村莊住了一宿,第二天又向北進軍。到瓜毛吐時,當地的李寶魁為首的自衛團抵抗不讓進屯。我命令部隊攻擊該屯,戰鬥四五小時,我們用迫擊炮炸死兩個自衛團員後,李寶魁投降,我軍進屯住了一宿。我到溫王府開會,前去領了一萬八千元,又回到瓜毛吐。在這期間,第二軍團長滕海山(即我秘書長哈豐阿的父親),殺死了李寶魁,強占了李寶魁的家產和土地,還把李的妻子給了他的部下。到十一月中旬,我們攻擊舍伯爾吐自衛團,戰鬥一小時,用迫擊炮打死了屯民數名和家畜等,占領了該地,自衛團向通遼方面逃跑。十一月下旬奉松井的指示,我率領我第三軍向開魯方面前進(這時我第三軍已有一千多人,編了八個團)。到任發合時,遇到通遼自衛團百餘名,我第二團三十餘名襲擊了這個自衛團,獲得了輕迫擊炮一門,自衛團的傷亡不明。十一月下旬到達通遼西茂林廟,企圖向開魯前進,我們和駐開魯的崔興武旅長(熱河湯玉麟軍)交涉,要求和平通過開魯,他不許可,叫我軍由開魯、魯北中間通過。因此,我在十二月末率領第三軍,松井大佐率領第一軍的二百餘名和第二軍的二百餘名,共四百餘名,到達了草家營子。這時松井大佐率領他的四百餘名和我的大小兩個迫擊炮隊,前往草家營子西方五六里處進行偵察工作,在那裡遇到李守信(崔興武旅駐開魯北的團長)部隊三百多人的埋伏,被猛打後,部隊潰散逃回舍伯爾吐,松井大佐被打死,我的兩門迫擊炮也被搶去。因此我們逃回舍伯爾吐進行收容被打散的部隊。這時因日寇軍已占領了通遼,我決定到該處向日寇軍報告情況。我率領了二十多名衛隊於1932年正月到了通遼,見了關東軍派來的代表,說明松井戰死的情況以及我軍缺乏彈藥的情況。關東軍代表非常憤怒,他回去報告關東軍後,關東軍給我們命令,叫我軍不要上熱河去,從此關東軍決定要改編自治軍為偽滿興安軍。因此,1932年夏,我們自治軍除一部分解散外,一部分進入錢家店兵營,改編為偽滿興安軍,我則回到大連養病。
在這八個月期間,我給達爾罕旗和通遼縣人民的物資和精神上的痛苦和損失是無可估計的,尤其是漢人的痛苦更大。我為了個人名利,甘心投靠日本帝國主義,去當侵略戰爭的工具,殺害了很多同胞,現在我衷心向人民認罪。
二、我任事務官期間的罪行:
1932年8月1日,我接到偽滿興安局次長菊竹實藏的電報,我即由大連到長春興安局,充任該局警務科事務官。我因為我的地位太低,心裡不滿,直到1933年2月末,只上了兩三天的班。這時興安局總務處長白濱清澄向我說,在興安各分省新設警察局,問我是否願意到南分省去當警察局長。我答應在蒙古地方願意當警察局長。1933年我就轉任了。因此,我在興安局事務官任期的半年內,沒有什麼特殊事件。
三、任興安南分省警察局長期間罪行:
1933年3月,我到興安南分省(在鄭家屯)充任達爾罕警察局長。到任後開始組織警察局的機構和設備,因為內蒙古過去沒有警察局的組織,首先將興安南分省警察局組織建立起來。
同年秋成立了伊胡塔警察署,署長金昌警正(前內蒙古自治軍第三軍副軍長天紅),地點在大鄭線東科前旗伊胡塔站。在署長以下約有其他人員五十名,內有日寇指導官二三名,它的轄區是東科前旗和東科後旗兩旗。
同年冬成立了巴彥塔拉警察署,署長色楞多爾吉警正,地點在鄭家屯北東科中旗瓦房,署長以下約有人員五十名,內有日系指導官下西警佐以外三名,轄區是東科中旗全區。
1934年春,成立了王爺廟警察署,署長布彥那森警正,地點在西科前旗王爺廟,署長以下約有人員五十名,內有日寇警佐指導官以外三名,轄區是西科中旗、西科前旗、西科後旗、扎齎特旗等四個旗。
1935年春,因王爺廟警察署擔任區域過大,在西科中旗成立了圖什業土警察署,署長達瓦敖斯爾警佐,署長以下約有人員三十名,內有日寇指導官兩名,地點在西科中旗圖什業土王府,轄區是西科中旗全境。
1932年夏,在當地日本軍領導下,興安南分省成立了治安維持會,負責管轄區內的治安,肅清反滿抗日分子,給日寇當侵略工具。由省長任會長,省參與官(次長)、警察局長、警務科長等任委員。
1933年夏,奉偽國務院的命令,興安南分省管轄區內實行民間武器回收工作。由我命令將警察局的官員組成三個工作班(班長都是日寇警察官)分派到各地區從事工作。凡散布在民間的武器,無論是步槍、手槍、洋炮,全部沒收。工作班曾遇到種種困難,如遊牧、打獵為生的蒙古人民,武器被沒收後,生活無法維持,因此強烈的反對這個工作。到西科後旗的工作班,在某屯進行工作時,住在名叫堂郎的蒙古人家,因受到堂郎的反對,工作班的日寇工作員把堂郎用日本刀刺死了。就這樣工作了很長期間,終於把管轄區內的一萬七千多支槍沒收完了。從此人民的生活更加痛苦,特別是打獵為生或遊牧過活的人民,每年人畜受狼害的很多,據全興安省的情形,家畜每年損失的數目即約達一萬至兩萬頭之多。
警察配合討伐的情況:
1933年我充當警察局長時,管轄區內的邊境,如康平、法庫兩縣交接地區,突泉、瞻榆、開通等縣的交接地區,有抗日軍很多。1933年秋(?)由法庫方面進入東科後旗的于海山為首的抗日軍三百餘人(曾襲擊過鄭家屯),在東科後旗被日軍和該旗的自衛團打擊,于海山等戰死二三十名,剩餘的抗日軍退出了我的境外。同年夏,由開通縣方面進入我境內高力板附近一百多名抗日軍(指揮者姓名不知),這時駐鄭家屯日寇守備隊中隊長江本大尉率領部下二十餘名,乘兩輛卡車進行討伐,被抗日軍反擊,中隊長以下全被擊斃。抗日軍向東北洮南方向退走。其他東科前旗地帶也時常出現抗日軍,但日寇軍和偽滿駐錢家店的興安軍及各旗自衛團和駐當地我的警察署聯合不斷的討伐,到1935年時基本上治安良好。1935年由錦州省方向進入東科前旗的一百餘名“牡羊教”徒,手拿矛槍,襲擊偽滿行政機關。在伊胡塔的警察署奉我的命令,配合旗自衛團和偽警備軍,討伐“牡羊教”徒,結果打死打傷“牡羊教”徒二三十名,其餘向南逃出我的管轄區。我還穿上他們的白色衣服手拿著他們的矛槍照過像。
其他我的警察實行的討伐,我記不清楚了。
思想對策檢舉的情況:
我任警察局長期間,我管轄內的蒙古人,反滿抗日的情況不太嚴重。我成立了警察署以後,積極教育我的部下,使他們變成忠誠效力日寇和偽皇帝的奴僕,培植警察的力量去鎮壓人民,復〔及〕時檢查管轄內人民的思想動向。1935年秋(?)在舍伯爾吐的一個蒙古國小校教員名叫彭楚克(當在內蒙古自治軍時我的同事),因別人的告發,怕警察逮捕,逃出我管的境外。我積極執行了保甲制度,實行了每一個嘎查(等於村)或每一個屯,由屯長負責,監督本屯內的思想問題,屯裡如出現反滿抗日者時,採取屯長負責受懲罰等殘酷的政策。檢舉的細情我現在記不清楚了,但〔在〕我的任內沒有很大的檢舉情況。
集家工作的情況:
一九三五年偽滿全國實行集家工作。我的管區內,蒙古人因多數畜牧為生,人家稀少,集家工作非常困難,因此未實行集家工作。
一九三四年我的警察局搬到王爺廟,繼續進行工作。
一九三五年秋,王爺廟警察署逮捕了名叫二郎的土匪,〈以〉拷問、毒打、灌水等殘酷手段,取得了口供,經過偽法務部的批准,在王爺廟刑場槍殺了。這是我親自下令自己參加執行的罪行。
同年冬,王爺廟署的警士東海、恩和等三人對我不滿,晚間進入警察局的倉庫,拿了卡賓槍和毛瑟槍共七八支逃跑。我第二天發現後,通知憲兵、教導隊等,過幾天在王爺廟南二十里山里找到了恩和槍殺了。東海等其他人聽說跑出偽滿國境。
警察廳長任期內的罪行:
一九三六年三月,因機構改革,達爾罕警察局改為興安南省警務廳。
各旗公署都設立警察署,受旗長直接指揮。從此原有的警察局直屬的警察署,改變為該旗的警察署。
同年夏,成立了興安南省警察學校(在王爺廟),我兼任校長,警務科長福原任主事,一年間共教育了兩期學生共一百六十餘名。教育內容是為日本帝國主義和偽滿皇帝矢誠效忠,灌輸奴化精神教育,對反滿抗日分子的鎮壓取締的方法,以及用日本語來教練學生等,去鞏固警察對人民鎮壓的技能。將他們教育完畢後,就送入各旗警察機構工作。這時各旗的警察分所也在各努圖嘎(等於區)建立起來,對人民的鎮壓增強了。
以上我任警察官吏的四年間,給人民造成的種種痛苦是非常大的,特別是對漢民族的精神上的痛苦更大。因為我是狹隘的民族主義者的關係,影響了我的部下也對漢人有種種嚴重的壓迫和歧視。
四、民政廳長任期內的罪行:
一九三七年三月,我轉任興安南省民政廳長。
我任民政廳長後,督促各旗實行鴉片斷禁法,嚴禁管轄內種植鴉片,違法者嚴辦。在各旗公署設立官煙所,由官煙總署領來的煙土賣給吸菸者。有些官煙所還摻上假的土強迫人民買去吸。有些人因未領吸菸證而吸菸者,查獲後即法辦,因此管轄內吸阿片的人民受到很大的損失。
我還通過地方科,對各旗的地主、富農採取保護的政策,對於貧農的生活等方面完全沒有採取改善的方法。
在文教科方面,則加強各旗的奴化教育。新建或擴充了一些學校設備,好教育出更多的學生,以便給日本帝國主義忠誠服務。學校里的教育是完全給日帝和偽皇帝作忠實奴隸的教育,如日滿一心一德,日本是我們的親邦或共存共榮等欺騙麻醉的內容。還有在一些大的國小校里都有日寇教師,教給學生日語。對宗教方面採取保護寺廟、喇嘛等方針,以便迷惑人民,使人民變得更為愚蠢,便利統治者更容易去統治人民。
勸業科方面,督促各旗種植樹苗,改良農作物,改良牲畜,以便將來供給日寇作侵略戰爭之用。我在這一年多的期間內,因我自己吸阿片,身體健康很不好,又不熟悉這個業務,同年夏,我請假近三個月在大連養病,因此這個期間,我確實對民政廳所作的反人民的詳細事情記不清楚了。
五、興安南地區司令任期內的罪行:
一九三八年五月二十日任偽滿軍陸軍少將,充當興安軍管區司令部附(在鄭家屯),六月一日轉通遼興安南地區司令部任地區司令。六月三日,偽治安部大臣命令興安軍管區司令官編制甘支隊,由我任支隊長,出發到熱河、冀東地區討伐抗日八路軍鄧華將軍和李司令的部隊。
六月十日,這些部隊除騎兵第五團未來齊外,余均在熱河集合完畢,直屬日寇西南防衛軍司令官濱本中將指揮。十二日由承德出發,經過古北口,向興隆縣進軍,途中騎兵第五團進入我的指揮下開始行動。山炮因不能行動,這一排留在後方。
十八日在古北口東南六十多里某村宿營,夜裡下大雨,住北屯的第二團步哨看見了什麼,放了幾槍,因此全部隊認為被八路軍襲擊,各處將槍亂打一夜,天明才知道沒有敵人,只好向上級虛報戰果,將來可補充彈藥。
二十一日在五指山東某村,發現了抗日軍(鄧華將軍部隊),我率領全部隊攻擊,戰鬥數小時,打死打傷抗日軍十餘名,偽軍未有損失。抗日軍向西南退走。
二十五日在半壁山發現鄧華將軍的抗日軍,我命令騎兵第二團攻擊,該團和抗日軍激烈的戰鬥數小時後,打死打傷抗日軍五十多名,抗日軍向西南退出。偽軍戰死團附?原少校、青山中尉、重傷古賀中尉等。同日夜我軍到佛爺來宿營。
二十六日我命令第五團先出發向遵化東三屯營方面討伐後到遵化縣城。
二十七日我率領第二團呢瑪隊等沒受抵抗進入遵化城。該日第五團在三屯營附近發現抗日軍,戰鬥數小時,殺傷抗日軍十餘名。又在平安城攻擊了抗日軍,殺傷抗日軍四十多名,俘虜抗日軍軍官三名,俘虜怎樣處置的,我忘記了。
二十八日命第二團、第五團每連為單位,在遵化南部分別討伐。我因顧問病重率領呢瑪隊和第五團的一個連,當日到了馬蘭峪,第二天由承德方面派來飛機將顧問接了回去。當天晚,接到倒流水來的電話,說我留在後方的三十名山炮排的官兵,正在倒流水被抗日軍包圍,我派第五團的一個連去救援,至二十九日早,始將該排解圍救出,抗日軍的損傷不明,偽軍沒有損失。二十九日聽到第二團一個連在石門鎮西已被抗日軍包圍兩天,雖猛烈衝鋒多次,仍未能突圍而出,情勢頗為危急。我即派曾根崎參謀長率領士兵六十餘名前去救援,但在援軍到達之前,被圍的那個連已被路過的日寇野地部隊攻擊了抗日軍而解圍了。這次戰鬥抗日軍的傷亡數我已忘記,偽軍方面負傷約十名。
六月三十日我率領全部隊攻擊馬伸橋,戰鬥由正午開始,日落時占領了該鎮。這次戰鬥中抗日軍死傷近二十名,向西方退走,偽軍傷日系高?中尉以下五名。
七月二日早,從馬伸橋出發,上午十時到薊州縣城東,決定攻擊該城。偽軍因沿途馬匹死亡甚多,行動不能自由,彈藥又感缺乏,因此,必須占領薊州。我下攻擊命令後,戰鬥由正午開始,因偽軍沒有大炮,城牆堅固,偽軍久攻不下,彈藥已愈來愈不足,我乃命令第五團編一決死隊,由城牆缺口處突擊。這個辦法果然成功,將晚時占領了縣城。據守該城的抗日軍七百多名,在這次戰鬥中被殺傷二百餘名,其中遺棄屍體就有一百五十具。偽軍入城後,我決定暫時駐防城內,補充人馬彈藥後,再決定今後的行動。當天晚和第二天曾搜查城內居民住宅,尋找隱藏的武器和地下工作者。結果在縣公署繳獲卡車一輛,這次繳獲的武器數目已忘記了。偽軍並掠奪城內人民的財富,強姦婦女,在城內東門裡即有一個女人因被強姦而跳井自殺了。以後我看見過有偽軍五六名,因強姦婦女而被憲兵逮捕送往後方處理的情況,由此估計,我偽軍的紀律是十分不好,給人民造成的精神和物質上的損失也是非常巨大的。又飛機因空投彈藥毀壞了城內房屋三間。
七月上旬在薊州城成立了治安維持會,任薊州治安隊長某為維持會長。偽憲兵隊長石川上尉直接領導下,肅清了抗日軍的地下工作者。在這工作中,逮捕了三名抗日工作者,均被憲兵在城西用日本刀把頭砍掉了。七月中旬我下命令強征了三百多民工,修理城牆約半個多月,把城牆周圍寬達二三里的莊稼地都砍掉了。我又命令在城西和西南修了兩處飛機場,霸占了人民的土地,上面的莊稼也都除去了。
七月中旬,我命令第二團前往城東南十餘里外某一屯子討伐抗日軍,接仗結果,抗日軍傷亡不明,偽軍死一連長。
七月中旬奉到日寇西南防衛軍司令官濱本中將的命令,命我率領甘支隊第五團和第二團前往平谷縣協助日寇北支派遣軍部隊攻擊平谷縣城。日寇軍由縣城南、我的偽軍由城北分別向城內攻擊,戰鬥約二三小時,我軍第二團先進城占領了城北部分,我帶第五團也攻進了城,至此全城已被完全占領,抗日軍向西方退去,人數忘記了。這次戰鬥中打死打傷抗日軍約五十名,還在城東門外逮捕了抗日軍幹部一名,其他人員兩名,都交給偽憲兵去處理了,結果不知。偽軍在城內以搜查隱藏武器和地下工作者為名,乘機掠奪人民財富,強姦婦女等,使人民受到莫大損害,還在城牆的外圍二里以內將莊稼全部砍掉了。我住了兩天把第二團留在平谷縣防守,我率領第五團經過三谷〔河〕縣,回到薊州城。
七月下旬,日寇西南防衛軍司令官來命令,規定我偽支隊擔任的防守線和地區,即平谷縣――薊州縣――馬伸橋――石門鎮,這些地區指定我偽支隊擔任,因此我感到兵力不足,向偽治安部請求增援。八月初給派來了騎兵第三團(興安西地區部隊,司令部寶山少將所部),團長仁欽寧布中校,和山炮一個排,共兵員約三百二十名。同時還派來了梁瀨部隊的裝甲自動車三輛,人員約四十名,隊長小?中尉。又偽憲兵兒玉篤二以下約二十名(後配屬第五團一起行動),另外有馬匹二百餘頭。留在後方的兩門山炮也來到了薊州,這時甘支隊兵力大增,共一千一百餘名。八月初,我率領第五團和第三團打算到馬蘭峪與日寇軍聯絡,協商擔任區域問題。天明時到馬伸橋,遇見抗日軍(李司令)部隊,戰鬥由早晨到午後四五點鐘,抗日軍始向東北方向退走。這次戰鬥抗日軍傷亡二百餘名,繳獲步槍八十多支;偽軍傷亡三四名,當天晚回到薊州城。又過了一個多星期,我又率領第三團和第五團、山炮兩排,預備到馬蘭峪,仍在天剛亮時到馬伸橋,又遇見了抗日軍,我們戰鬥約十小時,抗日軍向東北方向退走。偽軍在當日回到薊州城。這次戰鬥抗日軍傷亡二百多名,繳獲步槍六十多支。八月下旬,我率領第三團和第五團,向薊州東南地區馬伸橋南部一帶掃蕩抗日軍,偽憲兵在馬伸橋南燒掉了一所很大的民房(據說是抗日軍某科長家),這次沒有戰鬥。九月上旬,我命令第三團和小?裝甲車隊向馬伸〔神〕橋南掃蕩抗日軍。該團在馬神橋南某地遇見抗日軍,戰鬥了幾小時,抗日軍退走。戰鬥結果抗日軍死傷了二十多名,繳獲步槍七八支,第二天回到薊州。八月,第二團在平谷西某地討伐抗日軍,打死打傷抗日軍一百餘名,繳獲步槍五十支。九月初,我派第五團到平谷縣和第二團連絡事務,並在來回的途中隨時注意掃蕩抗日軍。第五團在經過三河縣回來途中至邦均鎮西,遇見了抗日軍發生激戰,共數小時,打退了抗日軍。這次戰鬥中抗日軍傷亡二百多名,繳獲槍八十餘支。該團於當晚回到薊州城。
甘支隊在冀東、熱河地帶討伐抗日軍鄧華將軍和李司令的部隊,歷時半年,在此期間發生大小戰鬥四十餘次。我所說的還是主要的戰鬥,如在磐石山等其他小的戰鬥和戰果,我記不住了。總戰果是打死打傷抗日軍三千多人,繳獲步槍、卡賓槍、手槍等一千六七百支,卡車一輛,俘虜抗日軍十餘名(這些俘虜是如何處理的,我已記不清楚)。偽軍還在熱河和薊州以東地區強征了民間的馬、騾、驢等二百多匹,偽軍在撤離前多部分的牲口雖仍交還原主,但仍帶回三十多匹,這些回到通遼以後都分了。以後第五團帶來的騾子送給了我四頭,我可恥地接受了。在討伐期間偽皇帝派來侍從武官慰問過偽軍。十二月末回到承德時也派來侍從武官,還在承德設大宴會招待歡迎我們。回通遼時,通遼市民在敵偽驅策下,也對偽軍表示歡迎。十二月末到長春坐紅汽車到偽皇宮,給溥儀報告戰況,還受到溥儀的口頭誇獎。在軍人會館治安部設宴招待我,治安部大臣並給我偽甘支隊獎金(金額忘記),關東軍司令官植田謙吉大將給我偽支隊感謝狀。
總之,我在熱河、冀東地帶,討伐抗日軍期間給抗日軍造成的損害是極大的,同時給這些地區的人民也帶去了嚴重的災難,其損害也是無可估計的。特別是因我有狹隘民族主義的思想,仇視漢人,又為了我個人的升官發財,極端無恥地去給日本帝國主義服務,積極效忠,惟恐不夠。我的部下,也受到我這些罪惡思想的影響,因此軍風紀特別不好。這些滔天罪行我個人應負完全責任的,現在只有衷心來向人民認罪。
六、興安南警備軍司令官任期的罪行(在通遼):
一九三九年三月任興安南警備軍司令官。南警備軍管轄區域是興安南省和興安西省全區,司令部在通遼。部隊是騎兵第三、第六、第十、第十二各團,山炮獨立第一連,軍事部病院等。
同年春,我帶領一個團進行乘馬演習(在庫倫、東科前旗、東科後旗境內),共一個多月,目的是訓練士兵的乘馬技術,增強行軍能力。
同年四月中旬,奉治安部命令,到日本的東京、大阪、京都、別府等地見學,約一個月。見學的目的主要是對偽軍軍官討伐有功者的慰勞。在大阪除參觀造幣廠以外,沒有什麼其他特殊行動。在東京參觀了士官學校和騎兵學校,併到陸軍省訪問。我還特地請了兩天假到長野縣探視日本浪人川島浪速。
同年夏,諾門漢事件發生後,我奉治安部大臣命令,派出騎兵第十二團(團長鬍福泰中校)以下三百多名,到阿爾山車站保護軍事物品。同年八月在諾門漢的興安部隊士兵,紛紛自由脫離戰場,隨意退回後方,無法收容,軍管區司令官命令我負責去收容這些士兵,我帶同教官和副官各一名,憲兵三名和學生士兵等共約十名到索倫北金銀口附近,收容了三百餘名教導隊的士兵。這時沒叫憲兵到現場。同月下旬帶了十一名部下由王爺廟乘馬到突泉縣,收容了約三百名士兵。這時齋藤上校等十餘名先到突泉從事收容工作,我到達後協助我辦理收容工作。九月中旬回到通遼時,我的偽十二團一部分和其他聯合的二百多名退回通遼街,不歸兵營,我下令給他們兩個月的假解散回家,他們到期又都回來了。九月下旬,我又到開魯縣去繼續進行收容工作,這時軍管區派來了一個連到開魯,幫助我進行收容。我在這地區只收容了二三十名,其他一無所獲。九月下旬回到原駐地通遼。這時金川耕作中佐充我的顧問,我告訴他,還有沒有收容完的吉寶以下十七名在通遼北五十里地方,其他全部收容完了。金川即帶參謀長去收容他們,但他們不答應,因此,金川帶參謀長到查布乾廟,指揮該地的一個連兵力,把十七名全部槍殺了。收容完畢的士兵除在王爺廟被偽憲兵分團逮捕送法院三名上等兵以外,其他均沒有任何懲罰。
同年冬,擔任興安西省和南省南半部的一般防衛任務,我兼充防衛司令官,在開魯召開了防衛委員會議,我任委員長,省次長、警務廳長、參謀長、各旗參事官等任委員,討論了一般防衛任務,即戰時物資動員計畫,警備道路情況,糧食儲存情況,思想對策等問題,我鼓勵行政機關要積極去完成任務。
一九四零年初我視察屬下各部隊及西省各旗公署。我在這一年期間對部下實行奴化、法西斯教育、赤誠效忠日寇和偽皇帝,給人民增加了莫大的痛苦。
七、在陸軍興安學校校長任期內的罪行(在王爺廟):
一九四零年三月一日轉任王爺廟陸軍興安學校校長。學校的組織如下:
校長以下約共一千三百人。
教育目的:是要教育出有文化、有軍事能力的軍事幹部,來增強偽軍的戰鬥力量,使之鎮壓人民,掃蕩一切不利於敵偽的反滿抗日勢力,成為赤誠效忠日帝的人物。
教育內容:軍事學、普通學、軍事訓練、精神教育。
教育期間:少年科四年,預科二年,本科二年,共約八年。全部用日語上課及教練。
我任校長期間,積極地執行了教育方針,教育出軍官約三百名,軍士約三百名,充實了偽軍的力量。我並以唯神之道,武士道精神,或成吉思汗的侵略主義、英雄主義思想作為精神教育的內容,使學生不僅變成敵偽忠實奴隸,還養成了他們濃厚的個人英雄主義思想。
一九四二年在學校內設立了“元神廟”,以供“天照大神”,作為學生的精神資料,每日要向這個廟參拜。我還參加了建立成吉思汗廟的活動,當了建立成吉思汗廟委員會的副委員長。每年學校有定期的游泳演習、水馬演習和現地戰術等,每回我去視察幾天。每年初在長春軍事部開一回校長會議,我去參加會議報告學校的教育概況,並聽偽軍政部大臣和軍事最高顧問的訓示。內容大要是鞏固日滿一德一心,共同防禦等。一九四二年夏,偽皇帝溥儀到我學校巡狩,我領導全校學生實行攻防演習,給溥儀觀看。我在學校的三年期間,一心一意實行奴化教育,使學生變成半日本人。還受我的影響,許多都成為狹隘民族主義者,這就是我危害人民的嚴重罪行之一。我初任學校校長時,還在研究部研究了對蘇作戰法,但不久因日本帝國主義和蘇聯締結互不侵犯條約之後,對蘇作戰這件事就不研究了。
八、在偽第九軍管區司令官任期內的罪行(在通遼):
一九四三年三月一日轉任為偽第九軍管區司令官,同時擔任西南防衛軍委託給的興安西省和興安南省南半部的一般防衛任務。我到任時前司令官郭文林並沒有交代任務,僅有日寇戒能參謀向我報告管內情況。當時的情況是:林西北有一個教會附近的村落里,隱藏著若干反滿抗日分子;開魯、魯北間三百多里的公路,正強制附近的老百姓在修築中;此外,管內的治安狀況基本上還良好。我任期內對部隊官兵實行奴化教育,強化部隊的教育訓練。司令部和各部隊里建立了元神廟,用唯神之道和武士道精神來教育士兵,鞏固了偽軍的力量。一九四三――一九四四年夏,實行了徵兵檢查工作,每次派出六個徵兵檢查班,兩次共征了壯丁約六千名(概數),半為漢人,半為蒙古人。漢人約三千名交給偽第三軍管區,我軍留約兩千,其餘約千名交給偽第十軍管區。每次開始檢查後,管區徵兵檢查官(軍管區司令官)須親自到某幾個地區去視察工作。
一九四三年夏我到西科中旗檢查該旗的防衛狀況,召集旗長、參事官、警務科長等聽取報告後實行了動員演習,強化了地方行政人員動員的計畫。同年夏,到奈曼旗公署,也實行了同樣的工作,也教育了該旗的行政人員。一九四三年冬,我偽軍管區陸軍看守所寄押的四名犯人(一名是蒙古人,其他三人是漢人經濟犯),偷了武器倉庫中的毛瑟槍五支,子彈五百粒,將看守所的門破壞了逃去。發覺後我通知憲兵、警察,並派出二十餘名偽兵,跟憲兵警察協力追捕,第三天在通遼西南約五十里附近發現了該犯人,雙方交戰後不久把該四人全部槍殺了。我還在軍法會審起訴了不少人,判處徒刑,但人數、罪名確實記不清了。
一九四三年秋,解除了我的防衛司令官的任務。同年冬天,我以參議的名義參加了在開魯召集的防衛委員會會議,委員會是省長、參與官、旗參事官、警務廳長、旗警務科長等組成的。會議討論了戰時動員計畫、警備道路修築計畫、糧食保管狀況等。
我任防衛司令官期間,領導督促行政機關執行了糧食出荷工作,使人民遭遇到很大的痛苦,在魯北、林東一帶的人民(特別是漢人多),因沒有吃的,向熱河通遼方面移住的很多。這是我親眼看見的情況,餓死的也有不少(人數我不知道)。魯北、開魯間修公路,均強迫附近的老百姓勞動,使他們種不上地,等於斷絕了他們的生計。這些都是我為了討好日寇,為了升官發財,而殘酷地去壓迫人民的罪行。
一九四四年十月晉級中將。
一九四四年正月和一九四五年正月,我參加過長春的偽軍管區司令官會議,我報告了管內地方治安和部隊訓練的情況,並聆聽了偽軍事部大臣的訓示。一九四五年七月末,偽軍事部將第二師配屬於我的軍管區,交接的手續尚未辦理,就因蘇軍進兵東北而告停止。總之,我任偽第九軍管區司令官期間,又兼任防衛司令官,並指揮行政機關,壓迫殘害人民的罪行,也是十分嚴重的。
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在木里圖站被蘇軍俘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