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將原州外事台僑辦公室的職責整體劃入州外事僑務和台灣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外事、僑務、對台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關涉藏外事、僑務、對台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指 導全州涉藏外事、僑務和對台業務工作,圍繞州委、州政府的涉藏外事、僑務和對台工作決策提出建議。制定全州涉藏外事、僑務和對台工作規劃以及有關政策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核本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州委、州政府審批的涉外、涉僑、涉台工作的檔案;檢查本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涉外、涉僑、涉台方針政策 和法律法規情況。(二)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重大的涉外事務。審核報批在州舉行國際會議的有關事宜,牽頭協調全州重大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動,負責全州因公出國 (境)工作,按照授權和管理許可權,負責相關事宜的審核報批及證件管理。統籌協調管理全州各部門與外國領事機構、國(境)外其他官方機構服務的機構的交往活動,審核辦理應邀來州外國人的簽證、通知、函電及其他領事業務。
(三)負責接待來州訪問或進行公務活動的國賓、黨賓和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及其相關的禮賓事宜,統籌安排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和州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
(四)牽頭負責在州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來州外國記者在州採訪及外國記者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州外事系統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外事信息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國外來州的文化交流項目進行審查,審核全州重要的外事新聞報導,會審重要的涉外稿件。
(五)牽頭負責全州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工作,協調相關部門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州活動和州內民間組織涉外活動工作,參與處理我州公民在國(境)外的領事保護事宜及外國人在州涉案事宜,參與處理全州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應急事件。
(六)承擔全州涉港澳事務,統籌協調管理與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擬訂全州涉港澳事務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全州因公赴港澳人員的任務審核工作和港澳特區政府駐川機構的聯絡交往事宜,負責港澳特區政府官員和有關人員公務來州邀請報批及接待工作。參與處理涉港澳應急事件,
(七)指導全州外事僑台系統幹部和涉外、涉僑、涉台人員進行政策、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監督檢查涉外、涉僑、涉台紀律和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協助處理違反涉外、涉僑、涉台紀律和保密規定的重大案件。
(八)負責全州僑務工作,開展歸僑僑眷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州內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涉僑捐贈並參與監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 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聯繫指導州內涉僑社團工作,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和港澳地區僑界的聯誼服務工作,開展僑務對台工作和涉藏僑務工作,開展引進華僑資金、技術、人才工作,為州內涉僑企業服務,組織開展涉僑經濟、科技、旅遊、文化合作與交流及涉僑宣傳工作。協調處理涉僑糾紛、投訴工 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
(九)負責全州涉台事務工作,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各縣、各部門對台工作,擬訂全州對台工作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台宣傳、涉台教育和 有關台灣工作的新聞發布,處理涉台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州對台經濟、金融、科技、藝術、文化、旅遊等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州內與台灣人員往來、考察、研討等工作,指導全州社會團體有關重點人物、重大活動等方面的涉台工作。承辦台灣同胞聯誼會的工作。
(十)負責全州對外友好協會工作,管理全州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友好地區以及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及其相關的報批事宜。指導全州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為全州企事業單位開展對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務,同各國對華友好組織、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發展友好合作關係,發展對外民間友好往來,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民間友好對外交往工作,促進相互間經濟、社會、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全州歸國華僑聯合會工作,開展對歸僑僑眷和海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繫、團結工作,負責相關聯絡、宣傳和接待服務工作。開展涉僑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諮詢服務,承辦涉僑信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薦僑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等工作。
(十二)負責州委外事領導小組、州委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三)承擔由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孜州外事僑務和台灣工作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電、會務、人事、財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印鑑以及目標、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外事、僑務和對台工作大事記、年鑑(志)的編纂工作。
(二)外事(友協)科。
負責因公出國(境)工作,擬訂因公出國(境)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檔案;負責因公出國(境)任務報批和審核工作;授權負責因公護照、港澳通行證的 收繳管理工作;統籌協調管理全州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國(境)外其他官方機構服務機構的交往活動;審核辦理應邀來州外國人的簽證、通知、函電及其他領事業務;承辦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和州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承辦以州領導名義出面邀請外賓來訪的邀請和接待事宜;負責各國駐華使領館、聯合國系統 組織機構以及外國來賓等團組來州公務活動安排和接待工作;牽頭負責在州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來州外國記者在州採訪及外國記者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州外事系統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外事信息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國外來州的文化交流項目進行審查;審核全州重要的外事新聞報導,會審重要的涉外稿件;負責境外非政府組 織在州活動和州內民間組織涉外活動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參與處理在州發生的涉外案件和涉外突發事件。承辦州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
(三)僑務(僑聯)科。
貫徹執行僑務工作政策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調研僑務工作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開展涉僑捐贈工作並參與監督管理;負責歸僑僑眷身份認 定、華僑回州定居事宜、困難歸僑僑眷的救濟扶貧、僑務信訪和涉僑行政執法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華僑華人、重要社團、企業來州接待工作及其相關事宜的審核報批;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州內的合法權益;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指導州內涉僑社團工作;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和 港澳地區僑界的聯誼服務工作;開展僑務對台工作和涉藏僑務工作;開展引進華僑資金、技術、人才工作,為州內涉僑企業服務;協調處理涉僑糾紛、投訴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組織開展涉僑經濟、科技、旅遊、文化合作與交流及涉僑宣傳工作。承辦州歸國華僑聯合會的日常工作。
港澳台事務科
負責涉港、涉澳、涉台事務工作;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各縣、各部門的港、澳、台工作;研究擬訂對港、澳、台工作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對 港、澳、台的宣傳、教育和有關工作的新聞發布;協調處理涉港、澳、台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對港、澳、台經濟、金融、科技、藝術、文化、旅遊等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州社會團體有關重點人物、重大活動等方面的涉港、澳、台工作;承辦台灣同胞聯誼會的工作。承辦州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的日常工 作。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甘孜州外事僑務和台灣工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州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人員編制按甘委辦〔2008〕20號檔案規定執行。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其他事項
(一)甘孜州歸國華僑聯合會(簡稱州僑聯)是中共甘孜州委領導下由歸僑僑眷組成的全州性人民團體,按照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章程開展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州外事僑務和台灣工作辦公室的僑務(僑聯)科。主要職責:負責全州歸國華僑聯合會工作;開展對歸僑僑眷和海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繫、團結工作;做好相關聯絡、宣傳和接待服務工作;開展涉僑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諮詢服務;承辦涉僑信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薦僑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等工作。
(二)甘孜州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簡稱州友協)是中共甘孜州委領導下從事民間外交工作的全州性人民團體,按照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章程開展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州外事僑務和台灣工作辦公室的外事(友協)科。
主要職責:負責全州對外友好協會工作;管理全州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友好地區以及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及其相關的報批事宜;指導全州民間對外交往工 作,為全州企事業單位開展對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務;同各國對華友好組織、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發展友好合作關係;發展對外民間友好往來,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民間友好對外交往工作;促進相互間經濟、社會、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