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情概況
全村耕地面積40.12畝,林地5820畝,人均耕地1.11畝,共有經濟林果地192畝。全村有農8戶,共36人,其中農業人口總數為36人,勞動力17人。2009年全村經濟收入17.36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038.00元,農民收入以烤菸、核桃、黑山羊為主。人口衛生
瓦渣拉村現有農戶8戶,共34人,其中男19人,女15人。農業人口總數為36人,勞動力總數17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口14人,外出務工人數2人。瓦渣拉村以漢族為主,少數民族彝族混居,其中漢族31人,少數民族彝族3人。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增長,農村醫療、社會保障及衛生環境得到了進一步發展,農村居民也積極參與農村社會保障,有更多的農戶開始加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及農村合作醫療。至2009年底全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11人,享受低保人數6人;參加農村合作醫療農戶8戶,總計33人,參合率92%。村民的醫療主要靠村委會衛生所和鎮衛生院,村衛生所面積為180平方米,有鄉村醫生1人,設在距離該村27公里的宜茨村委會,該村距離鎮衛生院28公里。
農村經濟
2009年瓦渣拉村農村經濟總收入17.36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8.08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46.5%;畜牧業收入3.06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17.60%;林業收入3.1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17.85%;外出勞務收入0.80萬元 ,農民人均總收入4056元,人均純收入2038.00元。瓦渣拉村村民的住房主要以土木結構住房居住為主,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民眾生活水平的提高,瓦渣拉村目前已有1戶居住磚(鋼)混結構住房,居住於土木結構的農戶7戶。
2009年底全村擁有汽車1輛,拖拉機2輛,機車5輛。
基礎設施
瓦渣拉村目前已實現通路通電、通電話通水三通。全村有8戶通自來水,8戶通電,擁有電視機農戶8戶;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8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8戶。瓦渣拉村進村道路為土路面,村內主幹道均為未硬化的土路面。全村建有小水窖14口,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18.5畝。
自然資源
瓦渣拉村位於東華鎮西,距東華鎮28公里,到鄉鎮道路為彈石路,全村國土面積5913畝。全村耕地總面積40.12畝(其中:田27.99畝,地12.13畝),人均耕地1.11畝,主要種植水稻、包穀、大麥、烤菸、小麥、蠶豆等作物,東臨白依河,具有較好的低熱河谷優勢,適宜發展冬早蔬菜及熱帶作物。文化教育
宜茨試驗學校(中、國小)設在宜茨村委會,校舍建築面積平方米,有教師43人。瓦渣拉村距離村國小27公里,距離鎮中學28公里。目前該村義務教育在校學生人數6人,其中小學生人數4人,中學生人數2人。特色產業
瓦渣拉村的主要主業為種植和養殖等等,2009年烤菸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8.08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55.60%。瓦渣拉村目前正在發展以烤菸和大麥為主的特色主業,計畫大力發展林下資源和低熱河谷冬早蔬菜產業。村務公開
一、村委會、村民小組必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健全帳簿,按規定設定科目。會計要按月結帳,編制報表,做到帳據、帳款、帳帳、帳實、帳物五相符。二、現金與存款要公帳管理。出納未經領導批准不得私自借出現金。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為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或提供貸款擔保。
三、嚴格財務開支。建立"三審"財務管理制度,一審:堅持主任一支筆審批制度,500元以內由村委會主任審批,500-2000元由黨支部書記(一肩挑的村,由一名副主任)審查後,再由主任審批,2000-10000元由支委會和村委會集體討論決定,100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四、二審:村委會成立理財小組,人員由一名村黨支部委員(村黨支部書記、主任)除外,一名村委會委員(村主人除外)和一名普通黨員及民眾公認的村民小組長組成,理財小組每半年對村委會財務審核一次。
五、三審:各村委會的財務應堅持鎮農經站審核的原則,接受鎮農經站每半年一次的財務審計,加強財務資金的監管控制,管好用活資金。
六、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不符合財務制度的生產性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付。
七、各種原始憑證,嚴格實行"三章制",既有對方簽章、經手人簽章、批准人簽章,如果沒有,財務人員有權不予報銷。
八、村委會和各村民小組應建立嚴格的集體公共財物登記管理制度,每年清理一次,新增的要及時登記,借出的要及時收回。
九、村委會、村民小組必須每半年向村民公布財務情況。
村民代表會議制度
一、村民代表會議必須向村民負責,在村民會議閉會期間,由村委會辦理村民會議授權的事項。
二、村民代表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村民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覺悟和參政、議政能力,堅持原則,熱愛集體,關心民眾,辦事公道。
三、村民代表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參加人員由村民代表、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村民小組長和本轄區內的上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上述參會人員都有參議權。
四、議事內容:
1、審議本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規劃落實情況;審議下一年度工作發展計畫。
2、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項,如涉及到村民投工投勞和一事一議籌資;完成國家各項稅收的措施。
3、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和標準。
4、本村興辦各項公益事業需要村民負擔的事項。
5、本村集體經濟收入的使用情況。
6、本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重要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集體經濟項目承包的方案等。
五、議事原則:村民代表在議事過程中,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所議的內容及作出的決定不得與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相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