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源法論叢(第6卷)

“論歐盟環境立法政策的發展演變”一文探討了歐盟以實體性原則、工具性原則以及關於立法許可權原則的三大類基本原則為基礎,以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環境質量標識制度、企業自我監控制度、環境危險的評估和控制等制度為主體,包括了對各種形式的污染行為進行控制的環保制度體系。 “論我國排污許可證制度的整合與拓展”一文在剖析了我國排污許可證制度現狀及其缺陷的基礎上,就排污許可證制度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審批機關、與總量控制的關係、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等重點問題提出立法構想。 本卷新開設的“文獻資料”欄目所選的羅伯特·W.科林教授的“關於環境種族主義、環境公平和環境正義法律文獻評論”一文是國際上相關領域研究中引用率頗高的一篇文章。

內容介紹

《環境資源法論叢》第6卷共刊載文章十餘篇,主要內容有:
“環境倫理與環境法--也論環境法的倫理基礎”一文認為,可持續發展倫理的價值取向是“生態人類中心主義”,是超越人類中心主義與非人類中心主義的全新的環境倫理觀,並能滿足道德法律化的必要性論證和可行性論證兩方面的條件,所以環境法的倫理基礎是可持續發展倫理觀。
“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與WTO制度——衝突及其協調途徑”一文指出,《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的立法理念與世貿組織有關環境例外的規則,尤其是SPS協定的科學原則之間存在著嚴重的衝突。文章在對這種衝突的具體表現形式及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進行分析的基礎上,試圖指出協調這種衝突的方法。
“論歐盟環境立法政策的發展演變”一文探討了歐盟以實體性原則、工具性原則以及關於立法許可權原則的三大類基本原則為基礎,以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環境質量標識制度、企業自我監控制度、環境危險的評估和控制等制度為主體,包括了對各種形式的污染行為進行控制的環保制度體系。
“論我國排污許可證制度的整合與拓展”一文在剖析了我國排污許可證制度現狀及其缺陷的基礎上,就排污許可證制度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審批機關、與總量控制的關係、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等重點問題提出立法構想。
法律的目的始終在於追求公平正義,環境法自不例外。本卷新開設的“文獻資料”欄目所選的羅伯特·W.科林教授的“關於環境種族主義、環境公平和環境正義法律文獻評論”一文是國際上相關領域研究中引用率頗高的一篇文章。更為重要的是,該文能為我們思考中國的“環境正義”問題提供有益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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