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科普類)

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科普類)旨在獎勵在環保科普創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調動廣大環境科技工作者和環保愛好者參與科學傳播的積極性,繁榮科普創作,促進環保科研成果套用和環境科學文化傳播 。

申報範圍

參照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成果的評審範圍,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科普類)的評審範圍暫限於正式出版發行的科普圖書、科普電子出版物、科普音像製品,申報獎勵的環保科普成果要突出以傳播和普及生態環境知識、方法、思想、文化、精神為宗旨,以提高公眾環境科學素質為目的。

以下各項暫不列入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科普類)的評審範圍:

(一)科普論文;

(二)科普報紙和期刊;

(三)以外國語言文字撰寫的科普作品;

(四)國民學歷教育的教材、實用技術和培訓教材;

(五)科幻類文學作品;

(六)科普翻譯類作品。

所有申報的科普成果應公開出版發行兩年以上(含兩年)。

推薦辦法

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科普類)採取單位推薦和專家推薦兩種方式,具體規定參照《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環辦〔2007〕39號)第十三條規定的“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

三、申報材料

(一)《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推薦書(科普類)》主體及附屬檔案紙版檔案2套:

1.科普成果發行數量、再版次數的證明:由出版社出具。

2.被公開引用或套用證明:國內外重要出版物中引用、評價該科普作品的材料複印件,及該作品的內容被其他傳播方式使用的證明材料。

3.科普成果的質量證明:提交省級印刷質量鑑定機構的印裝質量檢驗報告和新聞出版管理機構或評審機構的編校質量檢驗報告。

4.有助於科普作品評審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推薦書(科普類)》主體及附屬檔案電子檔案光碟1套。

(三)科普成果的樣本3套,如被譯為其他語種的,需同時提供該語種成果的樣本3套。

推薦評審條件

(一)科學性強:概念清晰,知識表述準確、客觀,無常識性錯誤,判斷得當,推理合乎邏輯,尊重科學原理、規律和事實,引領正確的科學價值和環境理念,蘊含科學思維、科學懷疑和反思。

(二)創新性突出:在保證科學性和成果質量的基礎上,選題內容或表現形式、創作手法上有重要創新,通俗易懂、生動有趣、可讀性強,使得公眾易於理解和接受。

(三)創作編輯難度:將理論性較強的環境科技知識,轉述為通俗易懂的大眾化科學知識的難易程度。

(四)社會效益顯著:促進國民的環境科學文化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的提高,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並對環境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和人才培養起到了直接或者間接的重要作用,能夠促進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並由此產生顯著的社會效益。

(五)普及性:通過發行量、出版版次、普及面、適用人群中的知名度、認可度等指標,衡量科普作品對讀者的影響程度。

(六)示範帶動作用明顯:通過在選題內容或者表現形式、創作手法上的創新,帶動了後續科普作品創作,對公眾環境意識和行為具有重要影響力和示範作用。

其他

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科普類)獲獎成果將在環保科普工作中套用和宣傳,並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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