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縣交巡警大隊

單位簡介

大隊領導分工

大隊長雷勇:主持大隊全面工作。主抓大隊刑事、治安工作;分管綜合中隊;聯繫指導璧渝路平台,聯繫重慶長途汽車運輸公司璧山分公司。
教導員鄒宇:負責大隊政治思想教育、培訓工作。主抓大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管各交巡平台工作。聯繫指導大成廣場平台,聯繫長城公司、璧城客運公司、長城駕校、客貨運輸中心交通安全工作。
副大隊長張宏:協助大隊長工作。負責大隊交通事故處理、事故預防、車輛管理、交通安全宣傳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警保衛工作;分管秩序中隊;聯繫指導新大橋平台和東林大道平台,聯繫丁家運輸公司、青山公司、星源駕校、天成駕校交通安全工作。
副大隊長王鴻:協助大隊長工作。負責大隊治安案件查處、刑偵案件偵破工作;分管機動中隊。聯繫指導永嘉大道平台、青槓街道平台,聯繫渝西分公司、紅宇天合公司、大眾公司、供電局交通安全工作。

科室職責

交巡警大隊內設綜合、機動、秩序、6個勤務(平台)中隊及公巡一、二中隊,分別履行以下職責:
(一)綜合中隊負責政工紀檢、文秘、法制、宣傳、後勤等工作;
(二)機動中隊負責辦理刑事、行政案件,執行交通警衛、應急處置任務;
(三)秩序中隊負責指導和協調勤務中隊、鄉鎮派出所交通管理工作,預防和處理交通事故,管理交通設施、車輛及駕駛人;
(四)勤務中隊負責轄區接處警,巡邏防控,辦理刑事、行政案件,維護交通秩序,預防和處理交通事故,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五)公巡中隊負責接處警,巡邏防控,辦理行政案件,維護交通秩序,預防和處理交通事故,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職能職責

交巡警職責

(一)維護街面治安秩序,依法處置、打擊正在發生的各類街面違法犯罪行為,依法獨立辦理搶劫、搶奪、盜竊、扒竊、詐欺等街面侵財案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以及發生於街面的其他行政、刑事案件,但重大案件或者有特別管轄規定的案件除外;
(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糾正、處罰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治安防範法律、法規,管理轄區車輛和駕駛人員;
(四)實施道路交通管制,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
(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道路交通標誌、交通標線、交通信號燈和其他交通管理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監管;
(六)接受人民民眾報警和求助;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履行的職責。

交巡警職權

交巡警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依照法律規定對刑事案件立案、偵查,決定、執行拘傳、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逮捕等刑事強制措施和實施搜查、扣押等偵查措施;
(二)對違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個人或者組織,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實施行政處罰;
(三)糾正、查處交通違法行為,調查、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四)盤問、檢查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檢查違法犯罪嫌疑車輛、物品;
(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警械或者武器;
(六)在一定區域和時間,限制人員、車輛通行和停留,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權。

交巡警大隊職責

(一)接受人民民眾報警和求助;
(二)維護交通秩序,疏導交通,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三)處置交通意外,處理交通事故,調解事故損害賠償;
(四)實施交通管制,執行道路警戒任務;
(五)按照規定管理轄區車輛和駕駛人員;
(六)負責轄區道路交通標誌、交通標線、交通信號、交通隔離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
(七)依法處置發生在道路上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道路治安秩序;
(八)依法辦理髮生在道路上的搶劫、搶奪、盜竊、扒竊、詐欺等侵財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以及其他行政、刑事案件,但重特大案件或者有明確管轄規定的案件除外;
(九)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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